项目编号:崇招采2010-10-1
项目名称:崇义县新农村建设改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水管材及配件、
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
崇 义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投 标
二〇一〇年十月 心 县 中
目 录
第一章、招标书 ............................................2-18
一、招标公告 ..............................................2-3
二、投标人须知 ............................................4-11
三、采购项目要求 .........................................11-13
四、合同条款 ..............................................13-17
五、合同格式 ................................................17-18
第二章、投标书 ...........................................19 -32
一、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19
二、投标函格式 ..............................................20
三、招标货物报价一览表(格式) .............................. 21-24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 25
五、承诺书.........................................................26-27
六、资格证明文件 .......................................... 28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9
八、投标商情况一览表 ...................................... 30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 31
十、业 绩 表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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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书
一 、招标公告
受崇义县水利局的委托,就该单位新农村建设改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水管材及配件、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崇招采2010-10-1
二、. 项目内容: 品目一:PE管材及配件,预算金额:160万元;品目二: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预算金额:35.4万元(具体货物、规格及产品描述详见采购清单)。
三、投标商资质要求:
(1)品目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给水管材生产企业;
3、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及其产品必须是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与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技术协会在《2010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
(2)品目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
3、企业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6、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书);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截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2)投标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副本)参加资格审查: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委托书
2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相关认证证书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 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份贰佰元人民币/品目,标书售后不退。
六、 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七、 报名及发售标书地点: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投标交易报名处。标书工本费到账后,可接受电话、传真报名,招标文件可自行下载。
八、招标答疑: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请于2010年10月20日前(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把答疑结果于2010年10月21日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网址:www.cyztbzx.com www.gzzbtbzx.com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招标人对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3日上午9:30。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十、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公示后十五日内;崇义县各乡镇建设工地。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场地付合同总价的60%,安装验收合格后付35%,余款质保一年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中标商)的正规发票方可结账.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2日前以转、汇、存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品目一:壹万陆仟元整,品目二:叁仟伍佰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
十三、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江西省崇义县章源大道1188号
联系电话(传真):0797-3817880 联系人:张女士
网 址:www.cyztbzx.com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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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⑴“招标机构”系指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⑵“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4、招标事项说明
⑴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⑵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答疑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崇义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6、招标文件的修改
⑴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法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⑵ 补充通知将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心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⑶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7、投标文件构成
⑴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①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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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③投标报价一览表
④技术规格偏离表
⑤产品质量承诺
⑥设备技术资料、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而定)
⑦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修方案
⑧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制造、安装、验收、检测等执行的规范)
8、报价
⑴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安装调试、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⑵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优惠率,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⑶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偏离表,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⑷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⑴、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⑵、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
⑴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⑵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细清单。
1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2日前以转、汇、存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品目一:壹万陆仟元整,品目二:叁仟伍佰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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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履约保证金
⑴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交履约保证金;
⑵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单方面不执行合同,并造成招标机构、采购单位损失的。
②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导致工期延误的。 ⑶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规定期限内,由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13、投标有效期
⑴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⑴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三份投标书(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⑵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凡注明盖章处必须盖章。
⑶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必须是原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⑷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投标书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⑸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⑴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 6
封和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⑵ 正副本信封均应:
①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② 按注明的地址递交至招标机构。
⑶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截止期
⑴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⑵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⑵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⑶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8、开标
⑴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⑵在采购中,废标情形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⑶开标前,先由评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⑷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⑸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9、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⑴ 招标机构依据招标项目特点邀请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评标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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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产品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经营业绩。
⑶评标工作在评标小组独立进行,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⑷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⑴ 开标后,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①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④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⑤标书中存在欺诈评委会的行为;
⑥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⑵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⑶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⑷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⑸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⑹ 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1、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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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标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2、评标办法
(1)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分品目评标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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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需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2、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六)、授 予 合 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⑴评审后,采购人授权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⑵招标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⑶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中标通知书
中标排序第一的将在崇义招标投标中心网站和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疑义的,确定为中标人。
25、签订合同
⑴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26、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和崇义县水利局。 27、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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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主要技术要求
(二)其它要求
1、品目一PE管材(各规格管材一段);管材提供Φ25、Φ40、Φ63、Φ110四种规格样品,长度40厘米左右;配件提供这四种规格90度弯头各1个,配件和管材必须同一品牌。未提供样品做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货物验收实物标准,质保期满后退还。
2、品目二:ZG系列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
(1)ZG系列不锈钢自动过滤净器设备配置:进水总闸、粗过滤器、混凝加药桶、流量计、反冲
组件、排污阀。
(2)主要技术要求。 原水浊度:≤150毫克/升
出水浊度:≤1毫克/升(特殊情况≤1毫克/升) 过滤速度:8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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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冼时间:4~5分钟 水头损失:≤2.5米 进水水头:8米
(3)具备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达国标要求。
(4)提供ZG系列不锈钢自动过滤净器不同侧面照片(6寸)一套。
3、中标人应提供一年以上原厂质保;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非人为损坏由中标供应商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材料,服务响应时间等其他服务承诺由投标商自行提出。
4、在安装调试运行后的三个月内用户单位有邀请专业及技术监督人员对有关所供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评议,并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4、中标人应负责免费培训及安装。
四、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⑴“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⑵“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⑶“货物”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⑷“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⑸“安装调试”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为使货物正常运行的安装、调试等。
⑹“买方”系指用户单位。
⑺“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包括制造商和供应商)。 2、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 3、技术规格
⑴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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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⑵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捐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5、包装要求
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⑵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6、装运条件
⑴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卖方承担。
⑵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货物的装卸与保管。 7、技术资料
⑴合同生效后一周之内,卖方应将主要设备和仪器的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提交给买方。
⑵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应于工程验收时一并交给买方。
8、质量保证
⑴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负责。
⑵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⑶根据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国外产品须提供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单复印件和设备进口商检证书),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上述保证下的索赔。
⑷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后壹年,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应免费维修,但可收取合理的零配件材料费。
9、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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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⑵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中标单位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10、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⑴履行期限:见合同须知,包括安装、调试、检验等工作,否则按违约处理。 ⑵履行地点: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⑶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11、检验
⑴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⑵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2、索赔
⑴买方有权根据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⑵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②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⑶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款第⑵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卖方履约延误
⑴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货物交付买方使用,并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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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和完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按违约终止合同。
⑶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按期完工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4、违约责任
⑴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买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迟交货物的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⑵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本款第⑴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拒力
⑴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⑵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卖方按14⑴款承担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⑵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
⑶买方在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卖方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该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如果合同有未终止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
17、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合同纠纷的解决
16
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⑴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⑵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招标机构、县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20、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 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21、适用法律
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五、合 同 须 知
(一)合同事项
1、为了减少采购重复招标,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即通过统一公开招标定品牌、定优惠率、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在合同约定的时期内,采购单位采购特定货物或服务时,应向特定的中标供货商购买。
2、本次采购的产品范围为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给水管材和配件。
3、本次中标供货商资格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及县新村办与县水利局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 6月 30 日止。 (二)采购程序
1、根据各乡镇需求,以中标价格或市场下调后的价格为实际采购价。
2、中标供货商应按中标价格,承诺服务,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的中标产品及售后服务。 3、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货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三)监督管理
1、采购有效期限内中标产品如遇市场价格下调,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价格以书面形式(其中含有品目、调整原因、市场价、采购优惠率、采购价等内容)报县政府采购办、县水利局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备案;县招标投标中心将按上述变更事项在政府采购执行表中变更,中标人对上述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7
2、在供货有效期内,中标供货商不得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
3、中标供货商有以下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告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取消中标供货商资格、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项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价格:没有按投标的投标价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的;提供价格高于市场平均 售价;故意隐瞒或延误通知县招标投标中心价格调整情况,以获得额外价差的。 (2)质量:拆换、掉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基材、主机、零件、配件,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3)工期及响应时间:不能及时供货、不能及时响应、不能及时完成维修的。 (4)服务:服务质量不佳、态度差、响应慢,不能及时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的;无故不提供投标范围内的型号产品的;利用中标供货商资格开展与政府采购无关活动的。
(5)其它: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在接到有效投诉(即接到投诉、经核查属实)将按下述规定处罚:
(1)违反上述第(1)、(2)条的处罚:退回多收价款,违反一次扣减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违反二次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
(2)违反上述第(3)条的处罚:违反一次扣减履约保证金1/3;违反二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3,并暂停或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直至查清所有问题;违反三次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
(3)违反上述第(4)条的处罚:违反一次即取消其中标人及协议供货商资格,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禁止该供应商参与崇义县政府采购投标一至三年。
(4)违反上述情况的,予以上网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6、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接受采购单位和协议供应商的投诉。县政府采购办投诉监督电话:3816568,县水利局投诉监督电话:3812723。
18
第二章 投标书
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19
二、投标函格式
致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3、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4、投标货物的供货期:____________; 5、保证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投标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
7、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情况及技术资料;
10、本投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传真: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三、投标货物报价表
1、品目一:PE管材
投标人名称(公章):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PE管材配件报价表(一)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22
PE管材配件报价表(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注:管材及配件报价为产品本身的价格(含运至崇义县四个乡镇的运费),不需包括安装调试等费用,但要无偿提供安装设备供甲方使用,工程完工后返还供货方。
23
2、品目二:ZG系列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
投标人名称(公章):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 权 人:
投标日期: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人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
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崇义县新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和
给水管材供货承诺书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根据贵中心崇招采2010-10-1号崇义县新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和给水管材供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若中标,在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中标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不在中标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二、保证供货期内提供的中标产品为正牌产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不得以次充好,如违反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法规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三、为确保及时供货,我公司在赣州或采购单位所在县城设立销售服务点。 四、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提供产品,不提出其它任何条件。
五、保证对使用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及指导管材安装及不锈钢自动过滤器安装服务。 六、保证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供货合同文本,在供货时保证按规定内容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
七、保证在供货有效期内,提供的所有产品在同一时期、同等配置、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条件下,实际供货价格低于市场平均售价。
八、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市场价均是客观真实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证严格按照不低于投标优惠幅度执行供应价格。
九、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十、我公司知道对崇义县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一、贵方决定延长供货有效期,可通过“崇义县招标投标网”和“崇义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公示,我公司若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此时,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我公司承诺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十二、接受崇义县水利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我公司承诺在供货期间,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我公司将严格按以上承诺进行服务,凡我公司违反上述服务承诺的,愿接受崇义县政府采购办对我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在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六、有关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3、 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有的资质 4、 投标人资格证明
5、 产品荣获荣誉证书、质检证书 6、所投产品通过的国际认证
7、授权厂家或投标人通过的ISO900X和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8、投标人的技术工程师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号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公司(工厂)名称: (公章) 日 期:
八、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30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质量保证承诺
2.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3.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的速度
4.售后服务方面的其它承诺
5.其它优惠条件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31
十、业绩表
近2年的行业业绩(2009年10月2010年9月)
注: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分别提供投标人自身的和授权制造商的业绩表。
2、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用户出具的证明书或所签订的合同
等)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2
项目编号:崇招采2010-10-1
项目名称:崇义县新农村建设改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水管材及配件、
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
崇 义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投 标
二〇一〇年十月 心 县 中
目 录
第一章、招标书 ............................................2-18
一、招标公告 ..............................................2-3
二、投标人须知 ............................................4-11
三、采购项目要求 .........................................11-13
四、合同条款 ..............................................13-17
五、合同格式 ................................................17-18
第二章、投标书 ...........................................19 -32
一、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19
二、投标函格式 ..............................................20
三、招标货物报价一览表(格式) .............................. 21-24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 25
五、承诺书.........................................................26-27
六、资格证明文件 .......................................... 28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9
八、投标商情况一览表 ...................................... 30
九、售后服务承诺书 ........................................ 31
十、业 绩 表 ............................................... 32
1
第一章、招标书
一 、招标公告
受崇义县水利局的委托,就该单位新农村建设改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水管材及配件、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崇招采2010-10-1
二、. 项目内容: 品目一:PE管材及配件,预算金额:160万元;品目二: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预算金额:35.4万元(具体货物、规格及产品描述详见采购清单)。
三、投标商资质要求:
(1)品目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给水管材生产企业;
3、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及其产品必须是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与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技术协会在《2010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公布的企业名单中企业生产的产品。
(2)品目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经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有效年检)
3、企业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6、所投产品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书);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截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2)投标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副本)参加资格审查: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委托书
2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相关认证证书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 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份贰佰元人民币/品目,标书售后不退。
六、 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七、 报名及发售标书地点: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投标交易报名处。标书工本费到账后,可接受电话、传真报名,招标文件可自行下载。
八、招标答疑: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请于2010年10月20日前(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我中心将把答疑结果于2010年10月21日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网址:www.cyztbzx.com www.gzzbtbzx.com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招标人对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3日上午9:30。其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地点: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十、交货时间及地点:中标公示后十五日内;崇义县各乡镇建设工地。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场地付合同总价的60%,安装验收合格后付35%,余款质保一年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中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中标商)的正规发票方可结账.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2日前以转、汇、存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品目一:壹万陆仟元整,品目二:叁仟伍佰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
十三、 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江西省崇义县章源大道1188号
联系电话(传真):0797-3817880 联系人:张女士
网 址:www.cyztbzx.com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3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定义
⑴“招标机构”系指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⑵“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 标 文 件
4、招标事项说明
⑴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⑵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招标文件的答疑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崇义招标投标中心网上,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6、招标文件的修改
⑴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的法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⑵ 补充通知将在中心网站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心网站,招标人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⑶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7、投标文件构成
⑴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①投标函
4
②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③投标报价一览表
④技术规格偏离表
⑤产品质量承诺
⑥设备技术资料、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根据具体项目需要而定)
⑦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修方案
⑧所投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产品说明、样本等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制造、安装、验收、检测等执行的规范)
8、报价
⑴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安装调试、基本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⑵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优惠率,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⑶如果所投货物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偏离表,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⑷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⑴、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生产和技术能力;
⑵、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10、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包括:
⑴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如规格偏离;
⑵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细清单。
1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2日前以转、汇、存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到账(品目一:壹万陆仟元整,品目二:叁仟伍佰元整),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
⑵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履约保证金
⑴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交履约保证金;
⑵发生以下情况,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单方面不执行合同,并造成招标机构、采购单位损失的。
②投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导致工期延误的。 ⑶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规定期限内,由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13、投标有效期
⑴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天。
⑵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4、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⑴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三份投标书(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⑵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凡注明盖章处必须盖章。
⑶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必须是原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
⑷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投标书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⑸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⑴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 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信封中,并在信 6
封和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⑵ 正副本信封均应:
①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② 按注明的地址递交至招标机构。
⑶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截止期
⑴招标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⑵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⑴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投标文件。
⑵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⑶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与 评 标
18、开标
⑴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⑵在采购中,废标情形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⑶开标前,先由评委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⑷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⑸招标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9、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⑴ 招标机构依据招标项目特点邀请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评标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7
⑵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主要依据所供产品的质量比较报价,同时还考虑以下因素:产品所含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靠性、对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售后服务、交货时间、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及经营业绩。
⑶评标工作在评标小组独立进行,相关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⑷招标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0、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⑴ 开标后,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①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④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⑤标书中存在欺诈评委会的行为;
⑥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⑵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⑶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⑷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⑸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⑹ 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1、投标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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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应评标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2、评标办法
(1)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经综合分析、比较,按得分高低评出投标单位的排序,分品目评标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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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述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需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2、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可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六)、授 予 合 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⑴评审后,采购人授权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⑵招标机构将按规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⑶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中标通知书
中标排序第一的将在崇义招标投标中心网站和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疑义的,确定为中标人。
25、签订合同
⑴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⑵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26、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和崇义县水利局。 27、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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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主要技术要求
(二)其它要求
1、品目一PE管材(各规格管材一段);管材提供Φ25、Φ40、Φ63、Φ110四种规格样品,长度40厘米左右;配件提供这四种规格90度弯头各1个,配件和管材必须同一品牌。未提供样品做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货物验收实物标准,质保期满后退还。
2、品目二:ZG系列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配置及质量标准
(1)ZG系列不锈钢自动过滤净器设备配置:进水总闸、粗过滤器、混凝加药桶、流量计、反冲
组件、排污阀。
(2)主要技术要求。 原水浊度:≤150毫克/升
出水浊度:≤1毫克/升(特殊情况≤1毫克/升) 过滤速度:8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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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冼时间:4~5分钟 水头损失:≤2.5米 进水水头:8米
(3)具备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达国标要求。
(4)提供ZG系列不锈钢自动过滤净器不同侧面照片(6寸)一套。
3、中标人应提供一年以上原厂质保;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非人为损坏由中标供应商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材料,服务响应时间等其他服务承诺由投标商自行提出。
4、在安装调试运行后的三个月内用户单位有邀请专业及技术监督人员对有关所供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评议,并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4、中标人应负责免费培训及安装。
四、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⑴“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⑵“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⑶“货物”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⑷“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⑸“安装调试”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为使货物正常运行的安装、调试等。
⑹“买方”系指用户单位。
⑺“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包括制造商和供应商)。 2、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 3、技术规格
⑴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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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⑵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捐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5、包装要求
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⑵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6、装运条件
⑴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卖方承担。
⑵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货物的装卸与保管。 7、技术资料
⑴合同生效后一周之内,卖方应将主要设备和仪器的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提交给买方。
⑵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应于工程验收时一并交给买方。
8、质量保证
⑴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负责。
⑵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⑶根据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国外产品须提供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提单复印件和设备进口商检证书),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上述保证下的索赔。
⑷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后壹年,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应免费维修,但可收取合理的零配件材料费。
9、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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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⑵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中标单位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
10、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⑴履行期限:见合同须知,包括安装、调试、检验等工作,否则按违约处理。 ⑵履行地点: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⑶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11、检验
⑴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⑵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2、索赔
⑴买方有权根据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⑵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②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⑶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款第⑵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卖方履约延误
⑴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货物交付买方使用,并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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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和完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按违约终止合同。
⑶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按期完工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4、违约责任
⑴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买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赔偿金,赔偿费按迟交货物的计价金额每迟延一周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计价金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⑵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本款第⑴条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拒力
⑴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⑵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卖方按14⑴款承担违约责任:
⑴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⑵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
⑶买方在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卖方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该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如果合同有未终止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
17、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合同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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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指导下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⑴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⑵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招标机构、县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20、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 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21、适用法律
合同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五、合 同 须 知
(一)合同事项
1、为了减少采购重复招标,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即通过统一公开招标定品牌、定优惠率、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在合同约定的时期内,采购单位采购特定货物或服务时,应向特定的中标供货商购买。
2、本次采购的产品范围为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给水管材和配件。
3、本次中标供货商资格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及县新村办与县水利局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 6月 30 日止。 (二)采购程序
1、根据各乡镇需求,以中标价格或市场下调后的价格为实际采购价。
2、中标供货商应按中标价格,承诺服务,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的中标产品及售后服务。 3、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货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三)监督管理
1、采购有效期限内中标产品如遇市场价格下调,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价格以书面形式(其中含有品目、调整原因、市场价、采购优惠率、采购价等内容)报县政府采购办、县水利局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备案;县招标投标中心将按上述变更事项在政府采购执行表中变更,中标人对上述变更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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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供货有效期内,中标供货商不得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
3、中标供货商有以下行为的,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将视情节轻重,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告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取消中标供货商资格、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项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价格:没有按投标的投标价签订采购合同并供货的;提供价格高于市场平均 售价;故意隐瞒或延误通知县招标投标中心价格调整情况,以获得额外价差的。 (2)质量:拆换、掉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基材、主机、零件、配件,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正当的。
(3)工期及响应时间:不能及时供货、不能及时响应、不能及时完成维修的。 (4)服务:服务质量不佳、态度差、响应慢,不能及时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的;无故不提供投标范围内的型号产品的;利用中标供货商资格开展与政府采购无关活动的。
(5)其它: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4、在接到有效投诉(即接到投诉、经核查属实)将按下述规定处罚:
(1)违反上述第(1)、(2)条的处罚:退回多收价款,违反一次扣减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违反二次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
(2)违反上述第(3)条的处罚:违反一次扣减履约保证金1/3;违反二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3,并暂停或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直至查清所有问题;违反三次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供货商资格。
(3)违反上述第(4)条的处罚:违反一次即取消其中标人及协议供货商资格,扣减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况禁止该供应商参与崇义县政府采购投标一至三年。
(4)违反上述情况的,予以上网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取消协议供货商资格,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6、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接受采购单位和协议供应商的投诉。县政府采购办投诉监督电话:3816568,县水利局投诉监督电话:38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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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书
一、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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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格式
致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投标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3、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4、投标货物的供货期:____________; 5、保证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投标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
7、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情况及技术资料;
10、本投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传真: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三、投标货物报价表
1、品目一:PE管材
投标人名称(公章):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PE管材配件报价表(一)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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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材配件报价表(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注:管材及配件报价为产品本身的价格(含运至崇义县四个乡镇的运费),不需包括安装调试等费用,但要无偿提供安装设备供甲方使用,工程完工后返还供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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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目二:ZG系列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
投标人名称(公章):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 权 人:
投标日期:
说明:无论有无偏离,投标人均应填写此表。如无偏离,则应写“无”;如
有偏离,则应对偏离的情况详细填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崇义县新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和
给水管材供货承诺书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根据贵中心崇招采2010-10-1号崇义县新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锈钢过滤净化设备和给水管材供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若中标,在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中标价格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中标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不在中标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二、保证供货期内提供的中标产品为正牌产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不得以次充好,如违反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法规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三、为确保及时供货,我公司在赣州或采购单位所在县城设立销售服务点。 四、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提供产品,不提出其它任何条件。
五、保证对使用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及指导管材安装及不锈钢自动过滤器安装服务。 六、保证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供货合同文本,在供货时保证按规定内容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书,妥善保管该合同书。
七、保证在供货有效期内,提供的所有产品在同一时期、同等配置、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条件下,实际供货价格低于市场平均售价。
八、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市场价均是客观真实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证严格按照不低于投标优惠幅度执行供应价格。
九、我公司同意贵方为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十、我公司知道对崇义县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我公司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一、贵方决定延长供货有效期,可通过“崇义县招标投标网”和“崇义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公示,我公司若在七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此时,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我公司承诺不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十二、接受崇义县水利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我公司承诺在供货期间,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十四、我公司将严格按以上承诺进行服务,凡我公司违反上述服务承诺的,愿接受崇义县政府采购办对我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在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六、有关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参与投标则不需此件) 3、 国家要求的从事该行业必须具有的资质 4、 投标人资格证明
5、 产品荣获荣誉证书、质检证书 6、所投产品通过的国际认证
7、授权厂家或投标人通过的ISO900X和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
8、投标人的技术工程师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 号标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经济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公司(工厂)名称: (公章) 日 期:
八、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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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质量保证承诺
2.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
3.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的速度
4.售后服务方面的其它承诺
5.其它优惠条件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31
十、业绩表
近2年的行业业绩(2009年10月2010年9月)
注: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分别提供投标人自身的和授权制造商的业绩表。
2、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用户出具的证明书或所签订的合同
等)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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