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海能源争端问题,是中日两国海上领土争端的延续和具体体现,并成为困扰中日两国关系的新的热点问题。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经过多轮磋商,终于达成协议,发表了关于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声明,这使得长时间引发中日关系紧张的矛盾焦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降温。然而,由于涉及到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东海问题将成为未来中日关系发展的一个难解之局。但是,为了中日两国的长远发展进步,为了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必须寻求路径努力破解这一难解之局。 [关键词]东海;争端;主权归属 [中图分类号]K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2-0051-03 自2006年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下台后,继任首相安倍晋三对中国进行了被誉为打开局面的“破冰之旅”的友好访问,给中日关系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转机。尤其是福田康夫担任首相的一年间,通过“迎春之旅”、“暖春之旅”等高层互访,中日政治关系获得明显改善。然而,要实现中日关系真正友好发展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教科书问题等屡屡引发中日摩擦的事件渐渐平息之后,东海能源争端问题便凸现出来。 关于“中间线”问题的由来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勘探发现并分别命名了平湖、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等7个大型油气田。1998年,平湖天然气田就已成功投产。2003年,中国与美国等国海外公司正式签署了对5个东海石油天然气田勘探开发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首先开采春晓天然气田。2004年,中国开始建造开采设施,这是在中国领海内进行的,日本政府却对此作出了强烈回应。这些油气田位于中方领海(即使按照日本的中间线来看也在中方一侧),本来不应该有什么争议。但是,同年6月,日本政府进行单独调查后指出这些油气田的地下构造是横跨中日中间线的,中方的开采会造成处于日本一侧的油气田被中方吸走。并且在6月召开的东盟与中日韩三国能源部长会议上,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表示,中国建设春晓气田“侵犯了”日本自行划定的200海里的经济海域。同时,日方要求中方立即停止油气田开采,还无理要求中方提供挖掘记录,这相当于要求中国把耗费十余年人力、物力和财力调查的地质材料拱手相让。中方对此予以拒绝。2005年7月,日本经济产业省给予帝国石油公司提供开采权,中方对此提出了强烈抗议,中日的油气田争端也发展到了高潮。2005年10月之后,中日之间进行了多轮谈判,都因日本方面坚持依照自行划定的中间线平分东海经济区而无果。 那么,所谓的“中间线”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根据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拥有从其领海基线前出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相应的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由于东海最宽处不过360海里,最窄处仅167海里,这就导致了中日各自主张的专属经济区部分重叠。针对这种矛盾,国际上有两种观点,一是“等距中间线”原则,强调邻国平分专属经济区,国际上只有少数的30多个国家坚持这一原则。另一个是“领土自然延伸”原则,强调大陆架是领土的自然延伸,一国大陆架可延伸至其领海基准线前出350海里处。日本所谓的中间线,是采用了国际上的前一种观点,要求按照两国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 事实上,中国和日本本来就没有在一个大陆架上。冲绳海槽的西部,是中国大陆向东自然延伸的大陆架,称为陆架,而冲绳海槽东部日本琉球群岛向西自然延伸的岛屿大陆架,称岛架。这才是国际地理学界更加认可的太平洋西部大陆架划分的方法。既然双方没有在一个大陆架上,何来“中间线”之说?日本方面也自知这样的地理构造对其主张领海权不利,于是便以包括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日韩之间有争议的独岛等岛屿为基线,到中国大陆沿岸岛屿为范围,进行所谓的“等距离划分”,这样,就可理直气壮地声称与中国同属一个大陆架了。从这个角度看来,日本按照一厢情愿的标准来划分中间线,既是为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同时也企图将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的非法占有永久化和合法化。这是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侵犯,是中国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关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 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是引起中日两国纷争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所说的钓鱼岛是指钓鱼列岛,是我国东海大陆架东部边缘的一组岛屿,位于台湾基隆市东北102海里,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8个小岛组成,总面积6.3平方公里,以钓鱼岛最大,面积为3.6平方公里。自古以来,钓鱼岛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开发利用和最早列入海防范围的。1403年,明朝时期一部记载航海经验的书籍《顺风相送》中就有对钓鱼岛的明确记载。1562年,明朝政府为打击倭寇袭扰,将钓鱼岛划入浙江提督胡宗宪所辖的7省防区。1893年,清朝慈禧太后为嘉奖大臣盛宣怀,曾颁布诏书将钓鱼岛赐予他作为采药用地。 明治维新后,日本把对外扩张作为重要国策,中国的台湾和附属岛屿便成其觊觎的目标。1885年,日本政府命冲绳县官员对钓鱼岛进行了秘密考察,但对清政府尚有几分惧惮,未敢轻举妄动。1895年1月,日本发动的甲午战争胜利在望,日本内阁便迫不及待地作出决定,正式侵占钓鱼岛,将其编入日本版图。同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割占了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1900年,日本又将钓鱼岛改名为“尖阁列岛”。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归还中国。根据这一宣言,日本战败后,中国有权收复一切被日本侵占的领土,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也理应归还中国。然而,战后,美国对钓鱼岛强行托管,并未如约归还。1951年,美国为遏制中国政府,抛开中国政府,私自与日本缔结和约,炮制了所谓的《旧金山和约》,对冲绳岛(即琉球群岛)进行托管。1953年12月,在美国公布的琉球群岛的地理范围中,包括本属于中国的钓鱼岛。1971年6月,日美达成了《冲绳归还协定》,美国居然把钓鱼岛也归还了日本。这个行动遭到了中国政府的谴责和抗议。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便发表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公然把中国的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正是由于美国政府无视中国主权,对钓鱼岛进行非法的托管才为今天的中日两国留下了争端问题。 从钓鱼岛的历史渊源可以看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是不容置疑的。早在被日本侵占之前,中国就已对钓鱼岛行使了数百年的主权管辖。而且国际法中有一条原则:“一国的领土主权,不因其他国家间的条约对该领土有所处置而受到剥夺或影响。”因而,美国私自将钓鱼岛交给日本并不能改变其主权归属于中国的史实。 问题的转机和变化 20世纪70年代,中日关系出现转机,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提出了搁置争议的原则,中日恢复邦交时,两国领导人都避开了钓鱼岛问题。1978年,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时,邓小平曾表示,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总比我们聪明,一定能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由于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老一辈政治家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既坚持了原则,又灵活务实,才使钓鱼岛问题并未对中日关系构成障碍。
随着国际形势和日本国内政治的发展,日本对钓鱼岛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背离了中日之间原有的共识和默契,甚至否认中日领导人之间有过搁置争议的共识。日本政要多次公开表示,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甚至说中日之间已不存在领土问题。由于日本政府的强硬态度,使得钓鱼岛问题开始复杂化。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日本不断有右翼团体和个人登上钓鱼岛活动,显示日本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企图造成日本占领的既成事实,迫使中国接受日本的主权要求。1979年,日本便在钓鱼岛上修建了临时直升机场;1981年,日本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对钓鱼岛周围进行调查;1988年,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到钓鱼岛设立了灯塔。冷战结束后,日本右翼势力的挑衅活动显著增加。1996年7月和9月,“日本青年社”两次登上钓鱼岛设置灯塔。同年8月,日本另一右翼团体“尖岛列岛防卫协会”在岛上竖起了一块画有日本国旗的木牌子,以显示岛屿归日本所有。1998年5月,日本众议员西村真悟竟在岛上进行所谓的“行政考察”和“慰灵祭”活动。2000年4月,日本右翼分子在岛上还建了一座神社。然而,日本政府对右翼组织和个人的上述活动却采取了默许、纵容甚至包庇的态度,对中国政府的抗议以各种借口进行搪塞和敷衍。日本政府虽口头上承诺不参与和不支持右翼势力的行动,却不允许中国渔船和科学考察船在钓鱼岛附近正常作业,对中国民间的保钓活动更是动用海上自卫队横加阻拦。1996年,一艘香港保钓船便遭到日本70艘舰艇的阻截,一名保钓人员因此落水身亡。2004年3月,中国保钓人员登岛后,竟被日方使用武力扣押。同年11月,日本防卫厅甚至暗中制定了《日本西南诸岛防御计划》,详细部署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西南诸岛遭到攻击时的防御策略。2005年2月,日本政府还公开宣布将设在钓鱼岛上的灯塔作为国有财产收归国家管理,企图将非法占有合法化,这是又一次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挑衅和侵犯。日本政府此次所谓“接管”灯塔行动,暗含其对中国开发东海油田的一种对抗报复心态,为此不管两国关系恶化与否,也要以钓鱼岛为基点抢夺东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日本一旦拥有钓鱼岛,便可在东海经济专属区划界中多得2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并攫取东海大陆架的一半油气资源。2007年2月7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还就中国海洋调查船“东方红二号”驶入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科考一事表示,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立场没有变化,而且这个立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希望中国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这一事件充分表明了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顽固立场。 此外,就连日方媒体也分析说,单纯从能源问题上讲,日本提出的“中间线”,即使对其本身也无太大的价值。中国方面的大陆架地势平坦水深较浅,适合安装海底油气管道;而日本方面,地势多变,2000多米深的冲绳海槽根本无法安装管道,油气资源无法运回日本本土,日方开采的费效比甚至不如直接进口。因此,可以推断,日本坚持以“中间线”划分东海专属经济区,更主要的目的是要迫使中国承认日本占领钓鱼岛的事实。 破解难解之局的路径 钓鱼岛是中华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象征,它承载着和见证了中国贫穷羸弱、任人宰割的屈辱历史,也是日本能否正确认识和反省侵略历史的试金石。同时,钓鱼岛在地缘政治上对中国至关重要,它是中国冲破美日战略封锁的关键所在。因而,对于钓鱼岛主权,中国政府和人民是绝不会退让的。如今,中日两国虽经历多年谈判终于达成在有争议海域“共同开发”油气资源的共识,但这并非是有关国家领土的划界。尽管中日两国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东海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使共同开发成为可能。但无论今后如何谈判磋商,都不会改变中国在东海的主权权利。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正如在2008年6月17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所说的:“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方不承认所谓‘中间线’的立场没有变化”。 日本政府基于一贯的对钓鱼岛问题的态度,恐很难改变其企图强占钓鱼岛的立场。因此,中日东海争端终将在钓鱼岛问题上再起波澜,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成为中日关系走向的一个难解之局。 但是,为了中日两国的长远发展进步,为了亚洲的和平稳定,更为了世界的和平发展,必须努力破解这一难解之局。中日两国都是亚洲和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在东海争端问题上达成有关共识,显示双方有能力、有诚意通过对话与磋商,妥善处理双边关系中的敏感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东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中日加强在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中日关系的改善和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非常值得可喜的是,现在中日两国在东海争端问题上已达成的有关共识,也为钓鱼岛的主权争端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鲜明范例,奠定了初步基础。 展望前景,“解铃还需系铃人”。中日两国在解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过程中,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日本方面。众所周知,日本在地理位置上身处世界东方的亚洲,但它一直以西方阵营的一员自居,且在亚洲区域合作中长期扮演着不光彩角色,因此,日本面临着如何进行“历史性重新定位”的重大历史课题。日本政府必须考虑一些因素来转变自己的立场,来树立自身的新形象。 一是,日本必须考虑中国的民族情绪因素。关于东海油气田争端,特别是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领土争端问题,而领土争端最容易造成民族情绪的高涨。日本对于中国国内民族情绪的高涨一直保持着关注。特别是小泉不断参拜靖国神社引起的中国国民的反日情绪,在2005年演变成大规模的反日游行。而今年“西藏事件”、“圣火传递”等都无疑考量和激发着中国的民族情绪,日本方面并不希望因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使中国的民族情绪升温。另外,日本媒体也非常关心中国方面民间的反应。 二是,日本必须考虑台湾因素。今年,在台湾,国民党在失去8年政权后重新执政,而台湾与日本在东海问题、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上同样立场对立。近期以来,两岸关系改善迅速,国民党执政后对日的政策也会有所变化。对于日本来说,最为担心的莫过于两岸联手,对日本施压,还有就是两岸人民的民族情绪可能因为与日本的领土争端而汇集在一起。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态发生,日本与中国尽快达成一个协议符合日本的政治利益。正巧今年6月10日,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船在钓鱼岛附近将台湾渔船撞沉,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反应强烈,甚至表示不惜一战。日方一直保持低调,最终表示道歉并愿意赔偿,这在陈水扁时代是没有过的。这些都说明台湾因素对于日本在东海问题、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上已经在起作用,而且今后可能会更加明显。难怪《日本经济新闻》的评论指出,对于领土主权问题采取坚决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事,那是台湾国民党政权重新执政和两岸关系改善的结果,今后在外交对应上要更加注意。 综上所述,今后一段时间在关于东海领土划界,特别是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上,日方表现出灵活务实的态度的可能性在加大。当然,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中日双方在取得东海能源问题共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积极合作,逐步建立和加深互信关系,努力朝着“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长远而美好的目标迈进,从而为中日领土问题的最终解决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宋桂祝
[摘要]东海能源争端问题,是中日两国海上领土争端的延续和具体体现,并成为困扰中日两国关系的新的热点问题。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政府经过多轮磋商,终于达成协议,发表了关于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的声明,这使得长时间引发中日关系紧张的矛盾焦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降温。然而,由于涉及到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东海问题将成为未来中日关系发展的一个难解之局。但是,为了中日两国的长远发展进步,为了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必须寻求路径努力破解这一难解之局。 [关键词]东海;争端;主权归属 [中图分类号]K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8)12-0051-03 自2006年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下台后,继任首相安倍晋三对中国进行了被誉为打开局面的“破冰之旅”的友好访问,给中日关系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转机。尤其是福田康夫担任首相的一年间,通过“迎春之旅”、“暖春之旅”等高层互访,中日政治关系获得明显改善。然而,要实现中日关系真正友好发展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教科书问题等屡屡引发中日摩擦的事件渐渐平息之后,东海能源争端问题便凸现出来。 关于“中间线”问题的由来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勘探发现并分别命名了平湖、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等7个大型油气田。1998年,平湖天然气田就已成功投产。2003年,中国与美国等国海外公司正式签署了对5个东海石油天然气田勘探开发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首先开采春晓天然气田。2004年,中国开始建造开采设施,这是在中国领海内进行的,日本政府却对此作出了强烈回应。这些油气田位于中方领海(即使按照日本的中间线来看也在中方一侧),本来不应该有什么争议。但是,同年6月,日本政府进行单独调查后指出这些油气田的地下构造是横跨中日中间线的,中方的开采会造成处于日本一侧的油气田被中方吸走。并且在6月召开的东盟与中日韩三国能源部长会议上,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表示,中国建设春晓气田“侵犯了”日本自行划定的200海里的经济海域。同时,日方要求中方立即停止油气田开采,还无理要求中方提供挖掘记录,这相当于要求中国把耗费十余年人力、物力和财力调查的地质材料拱手相让。中方对此予以拒绝。2005年7月,日本经济产业省给予帝国石油公司提供开采权,中方对此提出了强烈抗议,中日的油气田争端也发展到了高潮。2005年10月之后,中日之间进行了多轮谈判,都因日本方面坚持依照自行划定的中间线平分东海经济区而无果。 那么,所谓的“中间线”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根据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拥有从其领海基线前出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相应的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由于东海最宽处不过360海里,最窄处仅167海里,这就导致了中日各自主张的专属经济区部分重叠。针对这种矛盾,国际上有两种观点,一是“等距中间线”原则,强调邻国平分专属经济区,国际上只有少数的30多个国家坚持这一原则。另一个是“领土自然延伸”原则,强调大陆架是领土的自然延伸,一国大陆架可延伸至其领海基准线前出350海里处。日本所谓的中间线,是采用了国际上的前一种观点,要求按照两国陆地间等距离中间线来划分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大陆架。 事实上,中国和日本本来就没有在一个大陆架上。冲绳海槽的西部,是中国大陆向东自然延伸的大陆架,称为陆架,而冲绳海槽东部日本琉球群岛向西自然延伸的岛屿大陆架,称岛架。这才是国际地理学界更加认可的太平洋西部大陆架划分的方法。既然双方没有在一个大陆架上,何来“中间线”之说?日本方面也自知这样的地理构造对其主张领海权不利,于是便以包括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日韩之间有争议的独岛等岛屿为基线,到中国大陆沿岸岛屿为范围,进行所谓的“等距离划分”,这样,就可理直气壮地声称与中国同属一个大陆架了。从这个角度看来,日本按照一厢情愿的标准来划分中间线,既是为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同时也企图将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的非法占有永久化和合法化。这是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侵犯,是中国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关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 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是引起中日两国纷争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所说的钓鱼岛是指钓鱼列岛,是我国东海大陆架东部边缘的一组岛屿,位于台湾基隆市东北102海里,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8个小岛组成,总面积6.3平方公里,以钓鱼岛最大,面积为3.6平方公里。自古以来,钓鱼岛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是由中国人最早发现、最早开发利用和最早列入海防范围的。1403年,明朝时期一部记载航海经验的书籍《顺风相送》中就有对钓鱼岛的明确记载。1562年,明朝政府为打击倭寇袭扰,将钓鱼岛划入浙江提督胡宗宪所辖的7省防区。1893年,清朝慈禧太后为嘉奖大臣盛宣怀,曾颁布诏书将钓鱼岛赐予他作为采药用地。 明治维新后,日本把对外扩张作为重要国策,中国的台湾和附属岛屿便成其觊觎的目标。1885年,日本政府命冲绳县官员对钓鱼岛进行了秘密考察,但对清政府尚有几分惧惮,未敢轻举妄动。1895年1月,日本发动的甲午战争胜利在望,日本内阁便迫不及待地作出决定,正式侵占钓鱼岛,将其编入日本版图。同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割占了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岛屿。1900年,日本又将钓鱼岛改名为“尖阁列岛”。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归还中国。根据这一宣言,日本战败后,中国有权收复一切被日本侵占的领土,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的钓鱼岛也理应归还中国。然而,战后,美国对钓鱼岛强行托管,并未如约归还。1951年,美国为遏制中国政府,抛开中国政府,私自与日本缔结和约,炮制了所谓的《旧金山和约》,对冲绳岛(即琉球群岛)进行托管。1953年12月,在美国公布的琉球群岛的地理范围中,包括本属于中国的钓鱼岛。1971年6月,日美达成了《冲绳归还协定》,美国居然把钓鱼岛也归还了日本。这个行动遭到了中国政府的谴责和抗议。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便发表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公然把中国的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正是由于美国政府无视中国主权,对钓鱼岛进行非法的托管才为今天的中日两国留下了争端问题。 从钓鱼岛的历史渊源可以看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是不容置疑的。早在被日本侵占之前,中国就已对钓鱼岛行使了数百年的主权管辖。而且国际法中有一条原则:“一国的领土主权,不因其他国家间的条约对该领土有所处置而受到剥夺或影响。”因而,美国私自将钓鱼岛交给日本并不能改变其主权归属于中国的史实。 问题的转机和变化 20世纪70年代,中日关系出现转机,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提出了搁置争议的原则,中日恢复邦交时,两国领导人都避开了钓鱼岛问题。1978年,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时,邓小平曾表示,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总比我们聪明,一定能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由于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老一辈政治家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既坚持了原则,又灵活务实,才使钓鱼岛问题并未对中日关系构成障碍。
随着国际形势和日本国内政治的发展,日本对钓鱼岛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背离了中日之间原有的共识和默契,甚至否认中日领导人之间有过搁置争议的共识。日本政要多次公开表示,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甚至说中日之间已不存在领土问题。由于日本政府的强硬态度,使得钓鱼岛问题开始复杂化。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日本不断有右翼团体和个人登上钓鱼岛活动,显示日本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企图造成日本占领的既成事实,迫使中国接受日本的主权要求。1979年,日本便在钓鱼岛上修建了临时直升机场;1981年,日本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对钓鱼岛周围进行调查;1988年,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到钓鱼岛设立了灯塔。冷战结束后,日本右翼势力的挑衅活动显著增加。1996年7月和9月,“日本青年社”两次登上钓鱼岛设置灯塔。同年8月,日本另一右翼团体“尖岛列岛防卫协会”在岛上竖起了一块画有日本国旗的木牌子,以显示岛屿归日本所有。1998年5月,日本众议员西村真悟竟在岛上进行所谓的“行政考察”和“慰灵祭”活动。2000年4月,日本右翼分子在岛上还建了一座神社。然而,日本政府对右翼组织和个人的上述活动却采取了默许、纵容甚至包庇的态度,对中国政府的抗议以各种借口进行搪塞和敷衍。日本政府虽口头上承诺不参与和不支持右翼势力的行动,却不允许中国渔船和科学考察船在钓鱼岛附近正常作业,对中国民间的保钓活动更是动用海上自卫队横加阻拦。1996年,一艘香港保钓船便遭到日本70艘舰艇的阻截,一名保钓人员因此落水身亡。2004年3月,中国保钓人员登岛后,竟被日方使用武力扣押。同年11月,日本防卫厅甚至暗中制定了《日本西南诸岛防御计划》,详细部署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西南诸岛遭到攻击时的防御策略。2005年2月,日本政府还公开宣布将设在钓鱼岛上的灯塔作为国有财产收归国家管理,企图将非法占有合法化,这是又一次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挑衅和侵犯。日本政府此次所谓“接管”灯塔行动,暗含其对中国开发东海油田的一种对抗报复心态,为此不管两国关系恶化与否,也要以钓鱼岛为基点抢夺东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日本一旦拥有钓鱼岛,便可在东海经济专属区划界中多得2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并攫取东海大陆架的一半油气资源。2007年2月7日,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还就中国海洋调查船“东方红二号”驶入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科考一事表示,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立场没有变化,而且这个立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希望中国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这一事件充分表明了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顽固立场。 此外,就连日方媒体也分析说,单纯从能源问题上讲,日本提出的“中间线”,即使对其本身也无太大的价值。中国方面的大陆架地势平坦水深较浅,适合安装海底油气管道;而日本方面,地势多变,2000多米深的冲绳海槽根本无法安装管道,油气资源无法运回日本本土,日方开采的费效比甚至不如直接进口。因此,可以推断,日本坚持以“中间线”划分东海专属经济区,更主要的目的是要迫使中国承认日本占领钓鱼岛的事实。 破解难解之局的路径 钓鱼岛是中华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的象征,它承载着和见证了中国贫穷羸弱、任人宰割的屈辱历史,也是日本能否正确认识和反省侵略历史的试金石。同时,钓鱼岛在地缘政治上对中国至关重要,它是中国冲破美日战略封锁的关键所在。因而,对于钓鱼岛主权,中国政府和人民是绝不会退让的。如今,中日两国虽经历多年谈判终于达成在有争议海域“共同开发”油气资源的共识,但这并非是有关国家领土的划界。尽管中日两国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东海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使共同开发成为可能。但无论今后如何谈判磋商,都不会改变中国在东海的主权权利。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正如在2008年6月17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所说的:“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中方不承认所谓‘中间线’的立场没有变化”。 日本政府基于一贯的对钓鱼岛问题的态度,恐很难改变其企图强占钓鱼岛的立场。因此,中日东海争端终将在钓鱼岛问题上再起波澜,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成为中日关系走向的一个难解之局。 但是,为了中日两国的长远发展进步,为了亚洲的和平稳定,更为了世界的和平发展,必须努力破解这一难解之局。中日两国都是亚洲和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2008年6月18日,中日两国在东海争端问题上达成有关共识,显示双方有能力、有诚意通过对话与磋商,妥善处理双边关系中的敏感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东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中日加强在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中日关系的改善和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非常值得可喜的是,现在中日两国在东海争端问题上已达成的有关共识,也为钓鱼岛的主权争端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鲜明范例,奠定了初步基础。 展望前景,“解铃还需系铃人”。中日两国在解决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过程中,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日本方面。众所周知,日本在地理位置上身处世界东方的亚洲,但它一直以西方阵营的一员自居,且在亚洲区域合作中长期扮演着不光彩角色,因此,日本面临着如何进行“历史性重新定位”的重大历史课题。日本政府必须考虑一些因素来转变自己的立场,来树立自身的新形象。 一是,日本必须考虑中国的民族情绪因素。关于东海油气田争端,特别是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领土争端问题,而领土争端最容易造成民族情绪的高涨。日本对于中国国内民族情绪的高涨一直保持着关注。特别是小泉不断参拜靖国神社引起的中国国民的反日情绪,在2005年演变成大规模的反日游行。而今年“西藏事件”、“圣火传递”等都无疑考量和激发着中国的民族情绪,日本方面并不希望因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使中国的民族情绪升温。另外,日本媒体也非常关心中国方面民间的反应。 二是,日本必须考虑台湾因素。今年,在台湾,国民党在失去8年政权后重新执政,而台湾与日本在东海问题、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上同样立场对立。近期以来,两岸关系改善迅速,国民党执政后对日的政策也会有所变化。对于日本来说,最为担心的莫过于两岸联手,对日本施压,还有就是两岸人民的民族情绪可能因为与日本的领土争端而汇集在一起。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态发生,日本与中国尽快达成一个协议符合日本的政治利益。正巧今年6月10日,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船在钓鱼岛附近将台湾渔船撞沉,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反应强烈,甚至表示不惜一战。日方一直保持低调,最终表示道歉并愿意赔偿,这在陈水扁时代是没有过的。这些都说明台湾因素对于日本在东海问题、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上已经在起作用,而且今后可能会更加明显。难怪《日本经济新闻》的评论指出,对于领土主权问题采取坚决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事,那是台湾国民党政权重新执政和两岸关系改善的结果,今后在外交对应上要更加注意。 综上所述,今后一段时间在关于东海领土划界,特别是在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上,日方表现出灵活务实的态度的可能性在加大。当然,钓鱼岛的主权归属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中日双方在取得东海能源问题共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积极合作,逐步建立和加深互信关系,努力朝着“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长远而美好的目标迈进,从而为中日领土问题的最终解决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宋桂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