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门物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生产成本管理,提高生产部门物品使用价值,避免物品损失,结合生产部门物品使用情况,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生产物品主要指部门领用、留存的备品、备件,更换或损坏的设备机件,部门专用工具及其它辅助物品、器皿、工具等。
2、生产厂区及所属部门的备品备件必须定点存放、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并有部门备存机件的统计数量。
3、部门所更换下的机件、设备等,能够修补使用的一律定点放置,不能修补利用的必须返回仓库,生产现场任何物品不得随意外存。
4、生产部门每次检修完毕后所遗留的废铁、废弃物品等要分类清理,定点存放在部门小院或机修屋内。对垃圾物品要定期清除到外部垃圾堆,废铁、有价废品等要定期返回仓库。
5、各部门专用工具、辅助物品、器皿等,要统一管理,责任到人不得乱摆、乱放。
6、未经部门主管及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部门物品借于他人使用,否则将给予经济处罚。
7、如发现各生产部门存有物品乱扔、乱放、丢失、被盗等现象者,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工段长相应的经济处罚,成品件按价赔偿。
枣庄中联鲁宏水泥有限公司 生产部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生产部门物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生产成本管理,提高生产部门物品使用价值,避免物品损失,结合生产部门物品使用情况,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生产物品主要指部门领用、留存的备品、备件,更换或损坏的设备机件,部门专用工具及其它辅助物品、器皿、工具等。
2、生产厂区及所属部门的备品备件必须定点存放、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并有部门备存机件的统计数量。
3、部门所更换下的机件、设备等,能够修补使用的一律定点放置,不能修补利用的必须返回仓库,生产现场任何物品不得随意外存。
4、生产部门每次检修完毕后所遗留的废铁、废弃物品等要分类清理,定点存放在部门小院或机修屋内。对垃圾物品要定期清除到外部垃圾堆,废铁、有价废品等要定期返回仓库。
5、各部门专用工具、辅助物品、器皿等,要统一管理,责任到人不得乱摆、乱放。
6、未经部门主管及有关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部门物品借于他人使用,否则将给予经济处罚。
7、如发现各生产部门存有物品乱扔、乱放、丢失、被盗等现象者,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工段长相应的经济处罚,成品件按价赔偿。
枣庄中联鲁宏水泥有限公司 生产部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