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劳动法理论的发展历程
【摘 要】近代以来,中国劳动法从无到有,其发展历程也正是
中国近现代法学发展的缩影。纵观中国的劳动立法历史与发展道
路,劳动法制的建设与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以及独特的历
史任务紧密相关。现行劳动立法尚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我们坚持正
确的理念,积极的发展与探索,进而形成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机
制的人性化劳动法律体系。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立法;立法进程;立法现状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总称。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工群体的
利益要求和基本权利予以明确并加以保护,反映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与法治发展。因此,劳动法有《小宪法》之美誉。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劳动立法概况
尽管中国古代甚至早在西周奴隶制时期便有关于手工业管理方面
的法律,历朝历代的封建法典中总少不了相关调整劳动关系的规
定,但中国在漫长的封建时期终究没能发展出独立的劳动法。现代
意义上的劳动法,是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
着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早期工人阶级的出现,西方关
于劳动法的相关概念也开始慢慢渗入中国。
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曾公布《暂行工厂规则》。但此时的劳动
法徒具形式,它不过是反动政府借以镇压工人运动的工具罢了。国
民党政府沿袭清末《民法草案》,把劳动关系作为雇佣关系载入民
法中,并于1929年10月颁布《工会法》。由于国民政府的立法目
的主要是维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因此,此时的
劳动法,实际上是限制与剥夺工人民主自由的法律。
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工人运动的同时,也十分关注劳动立法的状况。
1922年,为了维护工人利益,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了劳动立法
运动,发出了《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知》,并拟定了《劳动
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这三个文件不仅指导了工人阶级
与北洋军阀的斗争运动,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劳动
立法打下基础。
总之,清末以来的所谓劳动立法只是统治者为了单纯的统治目的
而作出的对西方劳动法的策略性移植。这种移植没有考虑中国的本
土要求,且在反动政府统治下其合理部分未能得到有效施行。因此,
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只是徒有其名。唯一发展得比较成
功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劳动立法,其真正实现了劳动法的宗
旨。然而由于频繁的战争以及根据地小而分散,其实施效果亦大打
折扣。所以说,在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的劳动
法一直在困境中徘徊。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劳动立法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的劳动立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这一
时期的劳动立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良好的开端。新中国成立以后,为完成民主革命的任
务和恢复国民经济,进行了一系列劳动立法。最早公布的是调整劳
资关系的几项法规。其中,最重要的劳动立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会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责任,
因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会运动的发展,使全国工人阶级迅速组织起
来,成为人民政权的坚强支柱和恢复国民经济的基本力量。
第二阶段,顺利的进展。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完成之后,从1953
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其中包括许多有关劳动问题的原则性规定。为了实
现宪法的各项规定,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劳动法规的制定工作,
使新中国的劳动立法得到较快的发展,建立起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
劳动法律体系,对当时生产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都产生了
积极的作用。
第三阶段,曲折的历程。尽管在1957年,我国开始进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起草准备工作,但由于随后开展的“反右派”
运动而陷入停顿。接着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加上法律虚无主义
思想的泛滥,同其他法律一样,劳动法也遭到了破坏。虽然在1963
年到1965年劳动立法有所恢复,但马上又被随之而来的“文化大
革命”彻底湮没。
第四阶段,全面的发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
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对我国产生了巨大的
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宪法的
通过和生效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针的确立,相关的单行劳
动法律法规迅速得到制定。
第五阶段,重大的突破。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完备的劳动法典。其颁
布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第一,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空白,结
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仅仅依靠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的局面,丰富和
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第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
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第三,保障、推动劳动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第四,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社会的安定
团结和经济发展。《劳动法》施行以后,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中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给随后的一系列立法提供了指引和经验。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自《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
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
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又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的合
法权益,发展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我国当代劳动立法的现状及其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
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我国较为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
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现
阶段我国劳动法的不足主要为以下几点:第一,有立法无执法。我
国劳动法有很多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但劳动者却无从享受权利。
一方面这反映了人们法制意识的薄弱;另一方面,这也与劳动行政
部门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第二,许多国际劳工组织确定
的劳动者权利在我国劳动法没有作出规定。比如工人的自由结社
权、罢工权等。我国劳动法存在上述诸多方面的不足,这便对我国
今后的劳动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今后我国劳动立法的趋势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实现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有必要
督促劳动行政部门提高劳动执法效率、依法扩大劳动执法范围。做
好劳动监察、劳动安全监督、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不仅消
极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更要积极地为劳动者营造良好的劳动环
境;第二,今后的立法要进一步扩大劳动者的权利范围。对劳动者
的集体谈判权、获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作出更加具体、更具执
行力的规定。因此中国的劳动法未来之路还需要进一步去发展与探
索,进而形成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机制的人性化劳动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王立民.中国法制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石美遐.劳动法学[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3]潘超正.中国劳动法的历史发展及其现状[j].理论研究,2010
(9).
[4]李伶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及完善——纪念改革
开放三十周年[j].法学研究,2008(11).
[5]任扶善.新中国劳动立法的发展[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0(1).
浅论中国劳动法理论的发展历程
【摘 要】近代以来,中国劳动法从无到有,其发展历程也正是
中国近现代法学发展的缩影。纵观中国的劳动立法历史与发展道
路,劳动法制的建设与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以及独特的历
史任务紧密相关。现行劳动立法尚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我们坚持正
确的理念,积极的发展与探索,进而形成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机
制的人性化劳动法律体系。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立法;立法进程;立法现状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总称。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工群体的
利益要求和基本权利予以明确并加以保护,反映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与法治发展。因此,劳动法有《小宪法》之美誉。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劳动立法概况
尽管中国古代甚至早在西周奴隶制时期便有关于手工业管理方面
的法律,历朝历代的封建法典中总少不了相关调整劳动关系的规
定,但中国在漫长的封建时期终究没能发展出独立的劳动法。现代
意义上的劳动法,是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
着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早期工人阶级的出现,西方关
于劳动法的相关概念也开始慢慢渗入中国。
中华民国时期,北洋政府曾公布《暂行工厂规则》。但此时的劳动
法徒具形式,它不过是反动政府借以镇压工人运动的工具罢了。国
民党政府沿袭清末《民法草案》,把劳动关系作为雇佣关系载入民
法中,并于1929年10月颁布《工会法》。由于国民政府的立法目
的主要是维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因此,此时的
劳动法,实际上是限制与剥夺工人民主自由的法律。
中国共产党在组织工人运动的同时,也十分关注劳动立法的状况。
1922年,为了维护工人利益,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了劳动立法
运动,发出了《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知》,并拟定了《劳动
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这三个文件不仅指导了工人阶级
与北洋军阀的斗争运动,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劳动
立法打下基础。
总之,清末以来的所谓劳动立法只是统治者为了单纯的统治目的
而作出的对西方劳动法的策略性移植。这种移植没有考虑中国的本
土要求,且在反动政府统治下其合理部分未能得到有效施行。因此,
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只是徒有其名。唯一发展得比较成
功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劳动立法,其真正实现了劳动法的宗
旨。然而由于频繁的战争以及根据地小而分散,其实施效果亦大打
折扣。所以说,在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的劳动
法一直在困境中徘徊。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劳动立法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的劳动立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这一
时期的劳动立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良好的开端。新中国成立以后,为完成民主革命的任
务和恢复国民经济,进行了一系列劳动立法。最早公布的是调整劳
资关系的几项法规。其中,最重要的劳动立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会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和责任,
因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会运动的发展,使全国工人阶级迅速组织起
来,成为人民政权的坚强支柱和恢复国民经济的基本力量。
第二阶段,顺利的进展。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完成之后,从1953
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其中包括许多有关劳动问题的原则性规定。为了实
现宪法的各项规定,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劳动法规的制定工作,
使新中国的劳动立法得到较快的发展,建立起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
劳动法律体系,对当时生产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都产生了
积极的作用。
第三阶段,曲折的历程。尽管在1957年,我国开始进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起草准备工作,但由于随后开展的“反右派”
运动而陷入停顿。接着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加上法律虚无主义
思想的泛滥,同其他法律一样,劳动法也遭到了破坏。虽然在1963
年到1965年劳动立法有所恢复,但马上又被随之而来的“文化大
革命”彻底湮没。
第四阶段,全面的发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
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对我国产生了巨大的
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新宪法的
通过和生效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方针的确立,相关的单行劳
动法律法规迅速得到制定。
第五阶段,重大的突破。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完备的劳动法典。其颁
布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第一,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空白,结
束了我国长期以来仅仅依靠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的局面,丰富和
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第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
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第三,保障、推动劳动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第四,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社会的安定
团结和经济发展。《劳动法》施行以后,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中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给随后的一系列立法提供了指引和经验。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自《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
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劳动法》确立的
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又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的合
法权益,发展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我国当代劳动立法的现状及其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
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我国较为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
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现
阶段我国劳动法的不足主要为以下几点:第一,有立法无执法。我
国劳动法有很多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定,但劳动者却无从享受权利。
一方面这反映了人们法制意识的薄弱;另一方面,这也与劳动行政
部门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第二,许多国际劳工组织确定
的劳动者权利在我国劳动法没有作出规定。比如工人的自由结社
权、罢工权等。我国劳动法存在上述诸多方面的不足,这便对我国
今后的劳动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今后我国劳动立法的趋势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实现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有必要
督促劳动行政部门提高劳动执法效率、依法扩大劳动执法范围。做
好劳动监察、劳动安全监督、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不仅消
极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更要积极地为劳动者营造良好的劳动环
境;第二,今后的立法要进一步扩大劳动者的权利范围。对劳动者
的集体谈判权、获得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作出更加具体、更具执
行力的规定。因此中国的劳动法未来之路还需要进一步去发展与探
索,进而形成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机制的人性化劳动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王立民.中国法制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石美遐.劳动法学[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3]潘超正.中国劳动法的历史发展及其现状[j].理论研究,2010
(9).
[4]李伶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及完善——纪念改革
开放三十周年[j].法学研究,2008(11).
[5]任扶善.新中国劳动立法的发展[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