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粤府办〔2013〕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

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

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

粤府办〔2013〕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

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

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内容

  •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
  •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全文 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 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二.房地产税纳税人 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 ...

  •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问
  •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 限问题的通知 [标    签]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期限 [颁布单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青地税发﹝2003﹞21号 [发文日期]2003-01-29 [实施时间]2003-01-01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 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 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 二.房地产税纳税人 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 ...

  • 2013年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
  • 城市房地产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的房屋.土地按照房价.地价或租价向房地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二.房地产税纳税人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 ...

  • 房产税税收政策
  • 房产税 ----税收政策 一.房产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2012-03-13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1986年9月1 5日由国务院发布,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 ...

  •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表时间:2011年02月08日 关键词:房产税 广东-深圳 张茂荣 510208605 摘要 改革试点就是突破现有法律框架,赋予被试点人群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利,设定被试点人群没有法律依据的义务,让被试点人群享有按法律规定本不该享有的权利或承担本不该承担的义务, ...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
  • 乐税智库文档 政策解读 策划  乐税网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 的公告>的解读 [标    签]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纳税期限 [业务主题]房产税 [来    源]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通知>(穗地税发﹝1999 ...

  • 关于明确房产税纳税人及有关征收问题的批复
  •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关于明确房产税纳税人及有关征收问题的批复 [标    签]明确房产税纳税人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函﹝2004﹞68号 [发文日期]2004-02-19 [实施时间]2004-02-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房 ...

  • [法律法规]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
  • [阅读全文] <四川省契税实施办法>已经1998年5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