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素质教育,有序规范招生
————无锡市水秀中学关于开展社会“有偿家教”情况调研报告
在教育界,众多专家学者呼吁多年,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施教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国家教育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文件,实施课程改革,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已列入国家发展基础教育的头等大事。然而,由于多年来,人们一直无法走出应试教育的怪圈,加上国家将“计划生育”作为国策,现代家庭“独生子女”都成了掌上明珠。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择校、择班、择师、择座,这些社会“怪”现象开始出现,尤其是择校之风在一些城市愈演愈烈。“有偿家教”也就悄然出现。面对家教之风的蔓延,无锡市教育局曾经出台了“有偿家教”“六不准”规定,邻近城市如上海、南京、苏州也都制订了相应规定。然而却未能从根本上规范、遏制住“有偿家教”。
按照滨湖区教育工会的工作布置要求,我校有选择地在一些教师、学生和家长中开展了关于社会上存在的“有偿家教”的情况调研工作。现将有关问卷情况汇报如下:
一、接受家教的学生群分布情况:
主要存在于市区重点初中和一些重点小学,以及各小学的五、六年级。据调查,我校学区内小学生中,最早参加家教辅导的在三年级就开始了,但多数是在小学的五年级开始。补习的科目以数学和英语为多数,这类学生和其家长大都以自愿为主,目的是帮助孩子打好扎实的文化基础。但更多的学生是恶补奥数,且收费较高。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我校在校生正在外面接受家教的为数很少,几乎没有,通过座谈会交流,大家也谈到,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家长对学生的期望值较小,学生中自我加压,要求主动进行家教补习的很少,所以学习主动性与城中心一些学校比较就显得相应差了许多。
二、我校在职教师参与家教情况:
教师中基本都了解和知道无锡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偿家教”“六不准”规定,在学校工会的牵头下,全体教师在2004年9月都签下了庄严的“师德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从问卷和座谈会上了解的情况看,我校教师在执行学校行政和工会组织提出的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方面做得较好,基本无参与“有偿家教”。个别曾经有过家教经历的教师主要是碍于朋友、亲戚情面,但家教仅属学科类辅导性质,且不收费。
三、“有偿家教”引发的社会反应:
教师:大多数教师明确指出,虽然“有偿家教”是社会普遍问题,但在职教师不宜从事“有偿家教”,特别是不应该热衷于“有偿家教”,对于违规者要严肃处理并予以处罚。制止“有偿家教”应该从源头抓起,要杜绝“有偿家教”关键是要改革考试制度,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取消择校,均衡办学。提高教师待遇,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同样不容忽视。
家长:多数家长对社会上出现的“有偿家教”似乎感到很无奈,究其原因一是对家长们或多或少地对其子女有着一定的期望,而这种期望却又是以是否能升入百姓心目中的重点“名校”为目标,不给子女机会于心不忍,人家的小孩都请家教,如果自己的小孩不跟上就会输在起跑线上,为不使子女今后抱怨,结果有些家长是自愿的,有些家长是违心的,还有是逼迫子女去学的。二是不排除部分极个别家长的好面子,从众心理驱使其也带着小孩加入恶补的行列。三是个别家长轻信小孩老师的话,让子女跟他们自己的任课老师补习。在调查中我发现,有一学生在小学中听了数学老师的话,请老师补习,经过补习后惊喜地发现自己的数学成绩上升很快,后来每次班级数学考试都考班级第一。但在最后的毕业考试没考好,很不理想。这位学生在问卷中似乎流露出很大的疑惑。通过问卷我们发现,家长中支持家教的属于多数,认为可以提高学生学习成绩,但不支持收费,特别是有家长反映个别教师利用“有偿家教”借机敛财,对学生的辅导不负责任,依然是一张试卷做到底,不点评,不指导。一些家长认为,在教师的个别指导下学生学习思维和学习能力可以得到提高,所以,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本身素质要求要高,要有责任心,并且所带学生以1到3人为宜。多数家长对于家教后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很差。在问卷中,也有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家长对社会上的“有偿家教”持极力反对态度,认为是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另类体现,要求教师很好地在课堂教学中多花力气,要求学生在学校期间的课堂上专心认真就可以了。出去经济因素,对于教师和学生很好地教好课、上好课的家长不在少数,说明大多数家长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是支持的、理解的,也是肯定的。
学生:除个别学生认为“有偿家教”对自己的学习有利外,大多数学生对“有偿家教”持反对意见。学生中参加家教的多数是被逼无奈,他们普遍认为家教效果差,辅导老师责任心不强。尤其是一些家长专职教师找不到就随意找大学生对自己子女进行家教辅导,效果更差。用学生的话说“大学生不会教人,差学生不会学习,只不过一个是大学生、一个是小学生,效果不佳,或者一点没用,钱倒用了不少。”还有学生反映,大学生做家教因为不会辅导,就帮小学生把作业写在书上,小学生再抄到作业本上。如此家教,误人子弟。
四、几点思考:
1、依法办学。实施素质教育是国家列入《义务教育法》中的法律规定,校长作为法人代表要依法办学就首先要在学校师生中积极倡导和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2、规范招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区教育局必须规范全市“小升初”的招生工作,按照属地对口,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严格禁止跨区择校,真正落实和体现教育的公平原则,杜绝个别学校借学生、家长择校之际乱收费的现象。
3、规范办学。作为基层学校,应时刻引导教师注重师德培养,努力体现教书育人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教师应管教管导,为学困生进行课余个别辅导是我们每一个人民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决不可借“有偿家教”而敛财。学校不应允许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对有参与者必须加强教育。
4、舆论监督。在各区教育机关设立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督举报电话,在教育网站专设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督投诉专栏,从根本上杜绝 “有偿家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引导教师爱岗立业,岗位成才。教师要履行“师德承诺”,远离“有偿家教”,真正做到为人师表,身为人师,行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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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教育,有序规范招生
————无锡市水秀中学关于开展社会“有偿家教”情况调研报告
在教育界,众多专家学者呼吁多年,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施教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国家教育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文件,实施课程改革,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已列入国家发展基础教育的头等大事。然而,由于多年来,人们一直无法走出应试教育的怪圈,加上国家将“计划生育”作为国策,现代家庭“独生子女”都成了掌上明珠。许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择校、择班、择师、择座,这些社会“怪”现象开始出现,尤其是择校之风在一些城市愈演愈烈。“有偿家教”也就悄然出现。面对家教之风的蔓延,无锡市教育局曾经出台了“有偿家教”“六不准”规定,邻近城市如上海、南京、苏州也都制订了相应规定。然而却未能从根本上规范、遏制住“有偿家教”。
按照滨湖区教育工会的工作布置要求,我校有选择地在一些教师、学生和家长中开展了关于社会上存在的“有偿家教”的情况调研工作。现将有关问卷情况汇报如下:
一、接受家教的学生群分布情况:
主要存在于市区重点初中和一些重点小学,以及各小学的五、六年级。据调查,我校学区内小学生中,最早参加家教辅导的在三年级就开始了,但多数是在小学的五年级开始。补习的科目以数学和英语为多数,这类学生和其家长大都以自愿为主,目的是帮助孩子打好扎实的文化基础。但更多的学生是恶补奥数,且收费较高。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我校在校生正在外面接受家教的为数很少,几乎没有,通过座谈会交流,大家也谈到,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差,家长对学生的期望值较小,学生中自我加压,要求主动进行家教补习的很少,所以学习主动性与城中心一些学校比较就显得相应差了许多。
二、我校在职教师参与家教情况:
教师中基本都了解和知道无锡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偿家教”“六不准”规定,在学校工会的牵头下,全体教师在2004年9月都签下了庄严的“师德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从问卷和座谈会上了解的情况看,我校教师在执行学校行政和工会组织提出的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方面做得较好,基本无参与“有偿家教”。个别曾经有过家教经历的教师主要是碍于朋友、亲戚情面,但家教仅属学科类辅导性质,且不收费。
三、“有偿家教”引发的社会反应:
教师:大多数教师明确指出,虽然“有偿家教”是社会普遍问题,但在职教师不宜从事“有偿家教”,特别是不应该热衷于“有偿家教”,对于违规者要严肃处理并予以处罚。制止“有偿家教”应该从源头抓起,要杜绝“有偿家教”关键是要改革考试制度,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取消择校,均衡办学。提高教师待遇,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同样不容忽视。
家长:多数家长对社会上出现的“有偿家教”似乎感到很无奈,究其原因一是对家长们或多或少地对其子女有着一定的期望,而这种期望却又是以是否能升入百姓心目中的重点“名校”为目标,不给子女机会于心不忍,人家的小孩都请家教,如果自己的小孩不跟上就会输在起跑线上,为不使子女今后抱怨,结果有些家长是自愿的,有些家长是违心的,还有是逼迫子女去学的。二是不排除部分极个别家长的好面子,从众心理驱使其也带着小孩加入恶补的行列。三是个别家长轻信小孩老师的话,让子女跟他们自己的任课老师补习。在调查中我发现,有一学生在小学中听了数学老师的话,请老师补习,经过补习后惊喜地发现自己的数学成绩上升很快,后来每次班级数学考试都考班级第一。但在最后的毕业考试没考好,很不理想。这位学生在问卷中似乎流露出很大的疑惑。通过问卷我们发现,家长中支持家教的属于多数,认为可以提高学生学习成绩,但不支持收费,特别是有家长反映个别教师利用“有偿家教”借机敛财,对学生的辅导不负责任,依然是一张试卷做到底,不点评,不指导。一些家长认为,在教师的个别指导下学生学习思维和学习能力可以得到提高,所以,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本身素质要求要高,要有责任心,并且所带学生以1到3人为宜。多数家长对于家教后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很差。在问卷中,也有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家长对社会上的“有偿家教”持极力反对态度,认为是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另类体现,要求教师很好地在课堂教学中多花力气,要求学生在学校期间的课堂上专心认真就可以了。出去经济因素,对于教师和学生很好地教好课、上好课的家长不在少数,说明大多数家长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是支持的、理解的,也是肯定的。
学生:除个别学生认为“有偿家教”对自己的学习有利外,大多数学生对“有偿家教”持反对意见。学生中参加家教的多数是被逼无奈,他们普遍认为家教效果差,辅导老师责任心不强。尤其是一些家长专职教师找不到就随意找大学生对自己子女进行家教辅导,效果更差。用学生的话说“大学生不会教人,差学生不会学习,只不过一个是大学生、一个是小学生,效果不佳,或者一点没用,钱倒用了不少。”还有学生反映,大学生做家教因为不会辅导,就帮小学生把作业写在书上,小学生再抄到作业本上。如此家教,误人子弟。
四、几点思考:
1、依法办学。实施素质教育是国家列入《义务教育法》中的法律规定,校长作为法人代表要依法办学就首先要在学校师生中积极倡导和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2、规范招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市、区教育局必须规范全市“小升初”的招生工作,按照属地对口,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严格禁止跨区择校,真正落实和体现教育的公平原则,杜绝个别学校借学生、家长择校之际乱收费的现象。
3、规范办学。作为基层学校,应时刻引导教师注重师德培养,努力体现教书育人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教师应管教管导,为学困生进行课余个别辅导是我们每一个人民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决不可借“有偿家教”而敛财。学校不应允许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对有参与者必须加强教育。
4、舆论监督。在各区教育机关设立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督举报电话,在教育网站专设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监督投诉专栏,从根本上杜绝 “有偿家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引导教师爱岗立业,岗位成才。教师要履行“师德承诺”,远离“有偿家教”,真正做到为人师表,身为人师,行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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