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交底书
安徽华信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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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交底书
项目部
为使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或加深了解公司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及合同等要求,质量技术资料能及时整理和顺利移交,同时也为职能部门与项目部密切配合、有效沟通打好基础,现对项目部进行专业管理交底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备工作
1、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配备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并提供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员(技术员以上)、质检员等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存质量科。 2、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质量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和质量目标要上墙。 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规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提前5天、专项方案提前2天报送质量科审核,再报总工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方法、管理措施等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指导性。 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核同时,报送一套图纸(群体工程可报一单体工程)到质量科,工程竣工前30天返还项目部。
4、认真进行图纸预会审,将图纸会审记录送质量科备案。
5、工程定位及开工前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必须进行计量检定,磅秤可在使用前进行检定,计量仪器的检定证书原件送技术质量部门存档备案,项目部持盖有质量科印章的复印件。
6、现场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企业《施工工艺标准》、图集等技术作业指导书必须配备齐全。 二、施工过程控制
l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187号)文件要求,对桩基、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幕墙等工程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方案,提前5天报质量科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省、市相关规程、文件及企业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规范等。
3、质量科在施工过程中每月不少于1次质量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 4、工程阶段预验收:基础中间验收(基础柱回填、地下室防水前等)、基础验收(含桩基、基坑支护)、主体结构验收、外墙保温、幕墙工程、钢结构(网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前必须提前通知质量科,进行公司预验收,检查技术质量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整改完毕后方可组织验收。
5、工程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12小时内口头并48小时书面报告质量科,由总工室、质量科组织进行处理。
6、创优工程质量科协助进行工程创优立项工作,要保存关键(特殊)过程施工录像、照片等资料。
三、工程阶段验收流程
l 、基槽验收: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一天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7天内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基础中间验收(基础柱回填、地下室防水前等), 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办理验收通知单) →2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竣工资料审核,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阶段评估报告→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处派人参加→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3、基础(含桩基、基坑支护)
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2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3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政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4、主体结构验收
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3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改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5、外墙保温、幕墙工程、钢结构(网架)等专项验收
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2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2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改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6、竣工验收
提前15-3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 5~7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竣工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改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四、竣工资料及回访回修
1、项目部竣工验收之日起60天内必须提交相关工程资料至质量科: 1.1土建工程(1)质量管理(专用封面装订) (2)质量控制(专用封面装订) (3)质量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2水电安装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3桩基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4幕墙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5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6其他专业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7竣工综合验收大表(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工程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 2、回访回修
2.1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签订《保修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执行公司有关工程回访回修规定。
2.2在保修期内,项目部接到公司质量科及相关部门工程质量保修信息或质量投诉后,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回访回修工作,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查明质量原因,提出维修方案。
2.3项目部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工程保修,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科。 五、奖罚规定
l 、省市技术质量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奖励项目部1000元。 2、省市技术质量检查中通报批评的罚款项目部1000元。
3、竣工资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0天内未按期提交的罚款相关责任人1000元,每推迟30天罚款相关责任人1000元。
4、违反基础中间验收、基础验收(含基坑支护、桩基)验收程序,罚款500-1000元;违反主体结构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流程,罚款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 5、发生质量事故罚款项目部相关责任人2000元。
6、工程资料与工程形象进度严重不同步、资料造假,缺少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7、竣工资料缺少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
交底人(签章): 电话
受底人(签字): 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交底书一式二份,质量科和项目部各执一份
附件
技术管理资料档案
一、质量控制资料 1. 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及洽商记录 3. 钢材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 水泥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5. 砖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6. 防水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7.构件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8. 砂石检测报告
9. 钢材连接试验报告(含焊剂合格证) 10. 砼试件试验报告(含配合比报告单) 11. 砂浆试件试验报告(含配合比报告单) 1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 给排水材料合格证
14.系统严密性试验记录(水压试验记录) 15.系统通水、通球、灌水试验记录 16.电气材料合格证
17.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8.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 19.建筑节能材料合格证及复试记录 20.建筑节能相关试验报告 21.建筑节能相关资料
22.桩基、钢结构等其它相关资料 二、质量管理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 2. 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3. 地质勘察报告
4. 施工图审查意见及答复 5. 砼、砂浆过磅记录 6. 检测设备合格证
7. 施工记录(含商品砼进场验收记录) 8. 轴线、标高复测记录(含土方开挖平面图) 9. 检验批划分计划 10.试件留置计划 11.拆模申请 12.其它管理资料 三、质量验收记录 1. 地基与基础分部 2.主体结构分部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4.屋面分部
5.给排水及采暖分部 6.建筑电气分部 7.建筑节能分部 8.电梯分部 9.其它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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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为使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或加深了解公司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规范及合同等要求,质量技术资料能及时整理和顺利移交,同时也为职能部门与项目部密切配合、有效沟通打好基础,现对项目部进行专业管理交底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准备工作
1、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配备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并提供技术负责人(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员(技术员以上)、质检员等专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存质量科。 2、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质量岗位责任制。岗位职责和质量目标要上墙。 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规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提前5天、专项方案提前2天报送质量科审核,再报总工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方法、管理措施等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指导性。 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核同时,报送一套图纸(群体工程可报一单体工程)到质量科,工程竣工前30天返还项目部。
4、认真进行图纸预会审,将图纸会审记录送质量科备案。
5、工程定位及开工前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必须进行计量检定,磅秤可在使用前进行检定,计量仪器的检定证书原件送技术质量部门存档备案,项目部持盖有质量科印章的复印件。
6、现场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企业《施工工艺标准》、图集等技术作业指导书必须配备齐全。 二、施工过程控制
l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187号)文件要求,对桩基、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幕墙等工程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方案,提前5天报质量科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省、市相关规程、文件及企业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规范等。
3、质量科在施工过程中每月不少于1次质量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 4、工程阶段预验收:基础中间验收(基础柱回填、地下室防水前等)、基础验收(含桩基、基坑支护)、主体结构验收、外墙保温、幕墙工程、钢结构(网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前必须提前通知质量科,进行公司预验收,检查技术质量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下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整改完毕后方可组织验收。
5、工程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12小时内口头并48小时书面报告质量科,由总工室、质量科组织进行处理。
6、创优工程质量科协助进行工程创优立项工作,要保存关键(特殊)过程施工录像、照片等资料。
三、工程阶段验收流程
l 、基槽验收: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一天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7天内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基础中间验收(基础柱回填、地下室防水前等), 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办理验收通知单) →2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竣工资料审核,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阶段评估报告→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处派人参加→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3、基础(含桩基、基坑支护)
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2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3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政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4、主体结构验收
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3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改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5、外墙保温、幕墙工程、钢结构(网架)等专项验收
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2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工程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2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改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6、竣工验收
提前15-3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 5~7个工作日内质量科派相关人员完成工程实体检查和竣工资料审核,下发整改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项目部报书面整改报告至质量科→质量科视整改情况出具评估报告,办理验收通知单→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质量科→质量科派人参加→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手续。 四、竣工资料及回访回修
1、项目部竣工验收之日起60天内必须提交相关工程资料至质量科: 1.1土建工程(1)质量管理(专用封面装订) (2)质量控制(专用封面装订) (3)质量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2水电安装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3桩基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4幕墙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5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6其他专业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验收(专用封面装订)
1 .7竣工综合验收大表(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工程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 2、回访回修
2.1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签订《保修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执行公司有关工程回访回修规定。
2.2在保修期内,项目部接到公司质量科及相关部门工程质量保修信息或质量投诉后,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回访回修工作,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查明质量原因,提出维修方案。
2.3项目部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工程保修,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科。 五、奖罚规定
l 、省市技术质量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奖励项目部1000元。 2、省市技术质量检查中通报批评的罚款项目部1000元。
3、竣工资料自竣工验收之日起60天内未按期提交的罚款相关责任人1000元,每推迟30天罚款相关责任人1000元。
4、违反基础中间验收、基础验收(含基坑支护、桩基)验收程序,罚款500-1000元;违反主体结构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流程,罚款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 5、发生质量事故罚款项目部相关责任人2000元。
6、工程资料与工程形象进度严重不同步、资料造假,缺少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7、竣工资料缺少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元。
交底人(签章): 电话
受底人(签字): 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交底书一式二份,质量科和项目部各执一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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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控制资料 1. 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及洽商记录 3. 钢材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 水泥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5. 砖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6. 防水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7.构件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8. 砂石检测报告
9. 钢材连接试验报告(含焊剂合格证) 10. 砼试件试验报告(含配合比报告单) 11. 砂浆试件试验报告(含配合比报告单) 1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 给排水材料合格证
14.系统严密性试验记录(水压试验记录) 15.系统通水、通球、灌水试验记录 16.电气材料合格证
17.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8.通电安全检查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 19.建筑节能材料合格证及复试记录 20.建筑节能相关试验报告 21.建筑节能相关资料
22.桩基、钢结构等其它相关资料 二、质量管理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 2. 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3. 地质勘察报告
4. 施工图审查意见及答复 5. 砼、砂浆过磅记录 6. 检测设备合格证
7. 施工记录(含商品砼进场验收记录) 8. 轴线、标高复测记录(含土方开挖平面图) 9. 检验批划分计划 10.试件留置计划 11.拆模申请 12.其它管理资料 三、质量验收记录 1. 地基与基础分部 2.主体结构分部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4.屋面分部
5.给排水及采暖分部 6.建筑电气分部 7.建筑节能分部 8.电梯分部 9.其它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