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促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以增进工作效率。
1.2统一项目部员工出勤标准,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特殊约定的人员(如:外联人员)以外的所有项目部员工的出勤管理工作。
3 职责
3.1项目行政人事部负责本项目部考勤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考勤的收缴核对、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员工请假的审核与核算。
3.2 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项目考勤管理制度的检查及修订完善工作。
4 工作细则
4.1 工作时间
4.1.1公司执行每周单休制。项目部的作息时间为:
冬 季: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
夏 季: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30
4.1.2项目部在施工期间视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作息时间,但须保证至少和施工现场相关单
位的作息时间同步,营销部、物业部的保安、保洁、客服午饭期间必须轮流值班和用餐。(注:因天气因素造成项目施工现场无法施工的情况下,项目总经理有权调整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的休假方式,但此休假方式不能影响工程部阶段性工作研讨时间及图纸学习时间)。
4.1.3对于居住地点在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部、质检部、采供部及总部
派驻项目人员(如合同造价部、工程技术部的相关人员)执行周六、周日轮休制,由员工报休假日并经上级同意后安排休假。如遇家里有事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在非轮休日调休,但调休前需安排好本职工作,休假后需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如遇工作中有急事需马上到岗,需按公司要求时间到岗。
4.1.4 对于居住地点不在项目当地的人员,可以将当月的休假一次性休完,当月未休完的,
公司不核发加班工资。
4.1.5营销部、物业部按实际工作情况执行周一至周五轮休制,由部门经理制定好相应人员
的固定休假时间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但由于部门岗位特殊,每月一人允许一次换班不扣全勤奖,超出一日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例:王某个人原因要调班,经与同事
商量后,与张某换班,此次调班不扣全勤奖,但当月若张某再想与其他同事调班,将扣除张某该月100元全勤奖金)。
4.2 打卡规定及奖罚措施
4.2.1员工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两次,公司员工出勤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
4.2.2无故不打卡者,按每次扣款10元处理,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4.2.3病、事假以实际离岗、到岗之打卡时间为请假、销假时间。
4.2.4 因特殊情况上、下班时间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应提前告知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
并在获得认可后可于返回公司后的第一时间提交未打卡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在说明上签字即可,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2.5工作期间需要外出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同意,未经认可者,按擅自离岗处
理。
4.2.6若没有办理请假等手续,连续3日没有正常出勤的员工,以自动离职处理。
4.3 请假管理
4.3.1 员工个人因病因事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一天填报“请假申请表”。部门员工一天以内
的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即可,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项目副总经理审核,项目总经理批准即可休假,三天以上需经董事长批准后休假;部门经理休假三天以内由项目副总经理审核、项目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休假,休假三天以上须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休假;项目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休假一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两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4.3.2请假人在得到请假批准后,须将“请假申请表”交给项目行政人事部文员存查;若假
期未满提前返回岗位者,返回第一时间后,在文员处销去剩余假期,若超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4.2.3 严禁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确因不能事前请假的,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者,应在请假当日上班前30分钟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合格的完成工作交接、公布休假期间24小时畅通的联系方式,返回后当日必须补上“请假申请表”,事后未补者以旷工论处。如有违反或因工作安排不当并造成损失者,对当事人及其部门经理进行相应处罚。
4.2.4员工请病、事假期间工资及相关津贴扣发按《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4.2.5员工在参加公司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期间,培训、会议时间及路途时间按正常
出勤对待(以公司相关部门书面通知或证明为准),超出的时间按事假对待。员工在自行参加各类旨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考试,在项目行政人事部备案并经项目总经理认可的,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4.3 休假管理
4.3.1婚、丧假
a) 员工申请休婚假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效证明;不符合晚婚条件者,享受带薪婚假,假期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4周岁)者,享受带薪婚假,假期5天。
b) 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向行政人事部门提供有效证明。有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的员工享有带薪丧假,丧假为3天。丧假证明标准:当地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应有清晰的医院公章、日期);当地政府(村、乡、县、市„)、当地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及其他可证明死者与员工关系的证明、销户证明(有清晰的公章、日期、与死者关系);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按照丧假处理。
c) 婚、丧假必须一次休完。
d) 员工休婚、丧假前,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e) 办理婚假手续需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并按照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4.3.2 产假及护理假
a) 公司正式录用的已婚女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有产假,申请休假时需持有国家医院签发证明。
b) 已婚女员工产假为90天,难产及双胞胎按国家规定增加15天,此假期为连续计算。 c) 无生育险已婚女员工分娩假期间领取基本工资作为产假工资。
d) 已婚女员工产假期后,如欲返回工作岗位,须提前30天通知行政人事部,经批准后可返回原岗位工作或安排其它岗位。
e) 已婚男员工如遇妻子生产可享受连续3天的带薪护理假。
4.3.3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以国家对工伤鉴定的有关规定为准),凭医院诊断证明,可以
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工伤假时间以12个月为限。
4.3.4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如因值班未休的,项目部可依据实际
工作情况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休完。
4.4加班与调休
4.4.1加班计算规定
a)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加班人应填写“加班审批单”,报部门领导审核、项目总经理口头或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经批准后的“加班审批单”留行政人事部作为月末统计加班的依据。
b) 正常工作日的延点加班,加班时间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加班少于3个小时者,不计加班;加班时间为3~4个小时者,计半天;加班时间为6~8个小时者,计全天。
e) 对未经批准的加班,项目部一律不予承认。
4.4.2基于项目部工作的特殊性,员工正常休息日的加班按1:1计算加班天数,国家法定节
假日的加班按1:3计算加班天数。
4.4.3因工作需要,加班占用了个人业余时间的,事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换休或冲减病事假,以当月为限,未调休者计加班工资。
4.5 出勤违纪
4.5.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打卡到者即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
除;迟到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超过4小时不足一天者按旷工1天论处。
4.5.2 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下班时视即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从当月工资中
扣除;早退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早退超过4小时而不足一天者按旷工1天论处。
4.5.3 旷工: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没来上班者即为旷工, 旷工半天按1天的日工资处罚,
旷工1天按3天的日工资处罚,旷工2天按8天的日工资处罚,罚款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薪金。
4.5.4 擅自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项目部者,即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按照迟到或早退的
处罚标准执行。
4.6 出勤统计
4.6.1 行政人事部文员负责日常的出勤管理工作,存档“请假申请表”、“加班审批单”。
4.6.2月末出勤统计由文员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出勤统计表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和项
目总经理审核后,方可依此核算员工工资。
5 相关文件
5.1《项目部薪酬管理制度》
5.2《项目部绩效管理制度》
5.3《项目部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请假申请表”、
6.2 “加班审批单”
6.3 “出勤汇总表”
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促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以增进工作效率。
1.2统一项目部员工出勤标准,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特殊约定的人员(如:外联人员)以外的所有项目部员工的出勤管理工作。
3 职责
3.1项目行政人事部负责本项目部考勤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考勤的收缴核对、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员工请假的审核与核算。
3.2 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项目考勤管理制度的检查及修订完善工作。
4 工作细则
4.1 工作时间
4.1.1公司执行每周单休制。项目部的作息时间为:
冬 季: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
夏 季: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30
4.1.2项目部在施工期间视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作息时间,但须保证至少和施工现场相关单
位的作息时间同步,营销部、物业部的保安、保洁、客服午饭期间必须轮流值班和用餐。(注:因天气因素造成项目施工现场无法施工的情况下,项目总经理有权调整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的休假方式,但此休假方式不能影响工程部阶段性工作研讨时间及图纸学习时间)。
4.1.3对于居住地点在项目所在地的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工程部、质检部、采供部及总部
派驻项目人员(如合同造价部、工程技术部的相关人员)执行周六、周日轮休制,由员工报休假日并经上级同意后安排休假。如遇家里有事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在非轮休日调休,但调休前需安排好本职工作,休假后需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如遇工作中有急事需马上到岗,需按公司要求时间到岗。
4.1.4 对于居住地点不在项目当地的人员,可以将当月的休假一次性休完,当月未休完的,
公司不核发加班工资。
4.1.5营销部、物业部按实际工作情况执行周一至周五轮休制,由部门经理制定好相应人员
的固定休假时间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但由于部门岗位特殊,每月一人允许一次换班不扣全勤奖,超出一日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例:王某个人原因要调班,经与同事
商量后,与张某换班,此次调班不扣全勤奖,但当月若张某再想与其他同事调班,将扣除张某该月100元全勤奖金)。
4.2 打卡规定及奖罚措施
4.2.1员工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两次,公司员工出勤时间以打卡时间为准。
4.2.2无故不打卡者,按每次扣款10元处理,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4.2.3病、事假以实际离岗、到岗之打卡时间为请假、销假时间。
4.2.4 因特殊情况上、下班时间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应提前告知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
并在获得认可后可于返回公司后的第一时间提交未打卡说明,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在说明上签字即可,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2.5工作期间需要外出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同意,未经认可者,按擅自离岗处
理。
4.2.6若没有办理请假等手续,连续3日没有正常出勤的员工,以自动离职处理。
4.3 请假管理
4.3.1 员工个人因病因事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一天填报“请假申请表”。部门员工一天以内
的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即可,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项目副总经理审核,项目总经理批准即可休假,三天以上需经董事长批准后休假;部门经理休假三天以内由项目副总经理审核、项目总经理批准后即可休假,休假三天以上须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休假;项目副总经理、项目总经理休假一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两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4.3.2请假人在得到请假批准后,须将“请假申请表”交给项目行政人事部文员存查;若假
期未满提前返回岗位者,返回第一时间后,在文员处销去剩余假期,若超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4.2.3 严禁他人代请或电话请假,确因不能事前请假的,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者,应在请假当日上班前30分钟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合格的完成工作交接、公布休假期间24小时畅通的联系方式,返回后当日必须补上“请假申请表”,事后未补者以旷工论处。如有违反或因工作安排不当并造成损失者,对当事人及其部门经理进行相应处罚。
4.2.4员工请病、事假期间工资及相关津贴扣发按《项目部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4.2.5员工在参加公司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期间,培训、会议时间及路途时间按正常
出勤对待(以公司相关部门书面通知或证明为准),超出的时间按事假对待。员工在自行参加各类旨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考试,在项目行政人事部备案并经项目总经理认可的,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4.3 休假管理
4.3.1婚、丧假
a) 员工申请休婚假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效证明;不符合晚婚条件者,享受带薪婚假,假期3天,符合晚婚条件(男满25周岁,女满24周岁)者,享受带薪婚假,假期5天。
b) 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向行政人事部门提供有效证明。有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死亡的员工享有带薪丧假,丧假为3天。丧假证明标准:当地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应有清晰的医院公章、日期);当地政府(村、乡、县、市„)、当地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及其他可证明死者与员工关系的证明、销户证明(有清晰的公章、日期、与死者关系);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按照丧假处理。
c) 婚、丧假必须一次休完。
d) 员工休婚、丧假前,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e) 办理婚假手续需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并按照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4.3.2 产假及护理假
a) 公司正式录用的已婚女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可享有产假,申请休假时需持有国家医院签发证明。
b) 已婚女员工产假为90天,难产及双胞胎按国家规定增加15天,此假期为连续计算。 c) 无生育险已婚女员工分娩假期间领取基本工资作为产假工资。
d) 已婚女员工产假期后,如欲返回工作岗位,须提前30天通知行政人事部,经批准后可返回原岗位工作或安排其它岗位。
e) 已婚男员工如遇妻子生产可享受连续3天的带薪护理假。
4.3.3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以国家对工伤鉴定的有关规定为准),凭医院诊断证明,可以
休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工伤假时间以12个月为限。
4.3.4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等)如因值班未休的,项目部可依据实际
工作情况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休完。
4.4加班与调休
4.4.1加班计算规定
a)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加班人应填写“加班审批单”,报部门领导审核、项目总经理口头或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经批准后的“加班审批单”留行政人事部作为月末统计加班的依据。
b) 正常工作日的延点加班,加班时间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加班少于3个小时者,不计加班;加班时间为3~4个小时者,计半天;加班时间为6~8个小时者,计全天。
e) 对未经批准的加班,项目部一律不予承认。
4.4.2基于项目部工作的特殊性,员工正常休息日的加班按1:1计算加班天数,国家法定节
假日的加班按1:3计算加班天数。
4.4.3因工作需要,加班占用了个人业余时间的,事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
换休或冲减病事假,以当月为限,未调休者计加班工资。
4.5 出勤违纪
4.5.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打卡到者即为迟到,迟到1次罚款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
除;迟到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超过4小时不足一天者按旷工1天论处。
4.5.2 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下班时视即为早退,早退1次罚款20元,从当月工资中
扣除;早退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早退超过4小时而不足一天者按旷工1天论处。
4.5.3 旷工:没有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没来上班者即为旷工, 旷工半天按1天的日工资处罚,
旷工1天按3天的日工资处罚,旷工2天按8天的日工资处罚,罚款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薪金。
4.5.4 擅自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项目部者,即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按照迟到或早退的
处罚标准执行。
4.6 出勤统计
4.6.1 行政人事部文员负责日常的出勤管理工作,存档“请假申请表”、“加班审批单”。
4.6.2月末出勤统计由文员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的出勤统计表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和项
目总经理审核后,方可依此核算员工工资。
5 相关文件
5.1《项目部薪酬管理制度》
5.2《项目部绩效管理制度》
5.3《项目部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请假申请表”、
6.2 “加班审批单”
6.3 “出勤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