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研发中心 二0 一一年九月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 录 目录………………………………………………………………………1
1. 总则 …………………………………………………………………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 …………………………………………………5 5.建筑专业 … …………………………………………………………6 6.结构专业 ……………………………………………………………14 7.给水排水专业 ………………………………………………………16 8.电气专业 ……………………………………………………………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 1.2 范围 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 1.3 职责 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 2.1 初步设计文件 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2.1.3 工程概算书。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 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2.2.3 设计文件目录。 2.2.4 设计说明书。 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可按专业成册; ② 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 ③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 标明。
3. 设计总说明 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 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 依据资料。 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 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 的协作问题。 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 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 4.1 总用地面
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建设工程方案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 目 计量单位 规划要求指标 数值 所占比重(%) 总用地面积 公顷或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 绿地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m 2 其中 一、按功能性质划分 1)住宅建筑面积 m 2 2) 地上商业面积 m 2 3)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m 2 4)车库建筑面积 m 2 二、按地上地下部分划分 1)地上建筑面积 m 2 2)地下及吊层建筑面积 m 2 其中地下车库面积 m 2 居住户(套)数 户(套) 居住人数
3.2 停车泊位 辆 其中 ①地面 辆 ②地下及半地下 辆 容积率 其中奖励容积率 ――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6 绿地率 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5.建筑专业 5.1 总平面 5.1.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5.1.2 设计说明书 5.1.3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5.1.4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7 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5.1.5 总平面布置 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巾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2)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虑; 3)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4)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5.1.6 竖向设计
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共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1.7 交通组织 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人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8 量的确定; 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3)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1.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 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5.1.9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建议处理办法。 5.2 设计图纸 5.2.1 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5.2.2 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9 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该表也可列于设计说明内;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5.2.3 竖向布置图 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2)场地四邻的道路、
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 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 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0 9)本图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10)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5.3 建 筑 5.3.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5.3.2 设计说明书 5.3.3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5.3.4 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1 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5.3.5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2)作综合说明。 表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 备注 编号 建筑类别 耐火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人防防护等级 主要结构选型 建筑层数、总高 地上、地下分列 建筑基底面积 建筑总面积 建 筑 构 造 及 装 修 墙体 地面 楼面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2 屋面 天窗 门 窗 顶棚 内墙面 外墙面 注:建筑构造及装修项目可随工程内容增减。 5.3.6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 想及相关措施。 5.3.7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 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5.3.8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 问题。 5.3.9 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5.4 设计图纸 5.4.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3 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7)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8)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5.4.2 立面图 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 1)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幕墙)、雨逢、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4 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4)图纸名称、比例。 5.4.3 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 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蓬、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
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图纸名称、比例。 5.4.4 对于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6.结构专业 6.1 设计说明书 6.1.1 设计依据 (1)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所在地的地震基本制度、建筑场地类别、地基液化判别;工程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5 地质和水文地质简况、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着重场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分别予以说明; 当无勘察报告或已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明确提出勘察或补充勘察要求; (3)采用的设计荷载,包含工程所在地的风荷载和雪荷载、楼(屋)面使用荷载、其它特殊的荷载; (4)建筑方对设计提出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与结构有关的书面要求;
(5)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 6.1.2 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和设防类别;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处理方案及基础形式、基础埋置深度及持力层名称;若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
(3)上部结构选型; (4)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5)地下室的结构做法和防水等级、当有人防地下室时说明人防的抗力等级; (6)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结构处理; (7)主要结构构件材料的选用;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6 (8)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结构特征参数和采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模型; (9)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10)采用的标准图集; (11)施工特殊要求; (12)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6.1.3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6.2 设计图纸(较复杂的工程提供)
6.2.1 标准层、特殊层及结构转换层平面结构布置图,注明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条件许可时提供基础平面图; 6.2.2 特殊结构部位的构造简图。 6.3 内部作业 6.3.1 与建筑及其它专业配合,确定结构形式及布置; 6.3.2 提出能为编制概算所需的结构简图及附加的文字说明; 6.3.3 对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复杂的建(构)筑物应作必要的计算工作,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7.给水排水专业 7.1 生活用水 7.1.1 供水水源 生活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给水,采用分区给水方式。市政水压力供水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7 范围内由城市管网直接供水,市政压力供水范围以外采用无负压生活给水设备供水。 7.1.2 供水压力 各层入户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 7.1.3 供水系统: 1)住宅: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 2)物管用房:消防用水; 3)商业: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 4)地下车库: 地面清洗用水及消防用水; 5)环境绿化给水: 绿化浇洒用水。 7.1.4 给水计量 1)住宅:551.6m 3 /d, 57.46 m 3 /hmax; 2)商业:30.89m 3 /d, 3.86 m 3 /hmax; 3)地下车库:59.16m 3 /d, 7.39m 3 /hmax;
4)环境绿化给水:57.62m 3 /d, 9.61m 3 /hmax; 5)楼栋保洁取水点: 设置在各层水管井内。
7.1.5 给水设备及管材 1)室内给水管材均采用钢塑复合管; 2)室外给水管道采用PE 给水管; 3)屋顶设不锈钢消防水箱; 4)供热水设备;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8 5)住宅内采用强排式燃气热水器,由业主自定。 7.2 排水 7.2.1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原则上能采用重力直排的不采用机械提排。 7.2.2 生活污水系统: 1)住宅:采用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合流方式,汇集到室外窨井后,排入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商业:采用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合流方式,汇集到室外窨井后,排入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地下车库排水:原则上不考虑冲洗水,其排水由设计院综合考虑; 4)生化池的设置:室外集中设置生化池,其通气管的走向应避免对居民造成影响; 5)管材:室内管采用PVC-U 管,立管采用加厚型PVC-U 管,在低区楼层采用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管,室外埋地管采用双壁波纹管,地上管采用PVC-U 管。 7.2.3 雨水系统: 1)屋面:采用有组织排水,房屋周边设散水坡,当周边地貌高于该建筑地散水坡时设截水沟,通过道路雨水沟排放; 2)地表雨水排放:室外停车场范围内场地雨水经过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空调冷凝水:独立设置排水系统,采取间接排水方式就近排入室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9 外雨水窨井; 4)管材:室内管采用 PVC-U 管,室外埋地管采用双壁波纹管。管井采用条石、玻璃钢盖; 5)室外强、弱电窨井设置排水管道,直接排入就近的雨水管网。 7.2.4
其它要求: 1)卫生间采用全下沉方式设计,卫生间降板 350mm,公用卫生间降板450mm。厨房降板200mm。同时解决好卫生间通风排气的设计; 2)所有功能房(如开备所、配电房、发动机房、水泵房等)须设计好排水系统,保证系统今后运行的安全。 8. 电气专业 8.1 强电部分 8.1.1 设计范围、设计标准及设计深度: 1)电气专业设计应严格遵循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图纸应能达到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深度; 2)电气初设图分为强电、弱电、防雷系统以及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几大部分,分别按系统出设计总说明并要求文字叙述清晰完整。按系统出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机房平面布置图、容齐全。 8.1.2 供电电源和变配电所的设置 1)供电电源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0 供电电源等级为10kV; 2)变配电所的设置 根据片区的负荷性质和容量确定是否设置开闭所及设置开闭所的位置和数量,根据各建筑设施的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及重庆市地方规范的要求确定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的容量及数量;并提供每个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的供电范围、负荷计算表(变压器和柴油发电机)、变压器负荷率及主要数据参数。 专用变电所供电范围:住宅楼的走道、电梯及其公共区域、公共设备的用电;、地下停车场、以及其它公辅设施的用电,计量方式主要采用高压和低压计量结合的方式。 8.1.3 供电配置标准及用电计量方式: 计量方式根据其用电性质按以下几种方式设置计量表: 1) 居民生活用电:住宅居民生活用电; 2) 非居民照明用电:包括环境、楼道、物管等; 3)商业用电:包括商场照明、空调、车库及直接为商业营运服务的电梯、扶梯、空调等用电; 4)非普工业用电(普通动力用电):包括民用商用的消防动力用电、民用住宅电梯、生活水泵、风机、风阀、环境水泵等用电; 5)光彩照明用电:为政府要求并经政府规划、审批、验收合格的光彩照明用电,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低谷计费。 8.1.4 配置标准及计量: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1 1) 零售商铺采用一户一表,电表采用分区域集中设置原则;每户商铺设置一开关箱(内配照明、动力、空调、插座等回路); 2) 住宅采用一户一表,电表采用分区域集中户外设置原则;每户内设置一开关箱(内配照明、空调、插座等回路); 3) SOHO 采用一户一表,电表采用分区域集中户外设置原则;每户内设置一开关箱(内配照明、动力、空调、插座等回路); 4) 酒店采用低压出线分类计量原则; 5) 地下超市、地下车库、楼道照明、环境照明按低压出线设置计量标准原则; 6) 公辅设置按其功能需求分别设置计量原则; 7) 住宅、SOHO 楼的走道采用集中设表计量原则; 8.1.5 供电指标需求建议: 1)住宅: 供电线路入户,设计至配电箱,建筑面积80 平方米以下户型配5A/20A 单相电表,建筑面积80~150 平方米户型配10A/40A 单相电表,建筑面积151~180 平方米配15A/60A 单相电表,建筑面积181~220 平方米配20A/80A 单相电表,大于220 平方米户型配三相电表; 2)商业:150W/ m2(含空调、租赁户有特殊要求时可调整); 3)地下车库照明1~1.5W/ m2; 4)在每栋住宅单体建筑屋顶按15kW/栋预留光彩照明用电,在市场建筑外立面留有广告照明用电; 5)其它按国家现行规范结合重庆市地方特点进行合理配置。 8.1.6 应急柴油发电机供电范围: 1)消防用电设备: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排烟及正压风机、消防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2 中心电源等; 2)应急照明、疏散标志、走道照明、值班照明; 3)保安系统电源、电话机房; 4)客梯电力、排污泵、及生活水泵,应考虑环境照明的50%; 5)游泳池照明、物管用房及根据租赁户要求的商业用电。 8.1.7 电气照明: 1)明确各类用房的照度标准及照明设备的控制方式; 2)光彩照明及景观照明仅作容量预留; 3)按土建要求需二次装修部分仅作至照明配电箱处。 8.1.8 动力配电及控制:
1)单机容量小于 30kW 的用电设备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大于或等于 30kW 的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2)按规范要求确定并明确各种动力设备的控制方式; 3)消防供电设备按规范要求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自投方式(一体化产品); 4)非消防负荷需双电源供电的可在变电所始端切换。 8.1.9 电力管网 整个片区的电力管网宜按沿地下车库就近接入桥架敷设为原则,车库未贯通部位可采用电缆排管或电缆沟的方式进行供电区域内的贯通;根据管线的数量确定
电力管网的容量及路由,电力管线或管沟在平面图中须有定位尺寸和相应的剖面图。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3 8.1.10 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1) 变压器: 带温度控制强迫风冷,有防护外壳的干式变压器 SCB9-***/10; 2)高压开关柜: 开闭所: 采用GSZ1 中置式柜型,VS1 真空断路器; 变配电所: 进线柜采用高压环网柜 VS1 真空断路器; 变压器容量大于、等于1250kVA 的采用VS1 真空断路器,其余配电出线采用国产负荷开关加熔断器的保护方式。 3)低压柜体及元器件: 公用变电所:柜体采用GGD 柜型; 专用变电所:柜体采用GGD 柜型; 低压断路器采用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4)低压电力电缆: 变电所至住宅楼低压干线、支线至楼层配电箱采用YJV22-0.6/1kV 电缆;其余电缆一般选用YJV22-0.6/1kV 电缆; 5)住宅户内不布置强电线路,但应应预留穿墙孔(Φ32); 6)防雷及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等级确定其防雷类别及其采取的防雷接地措施;并明确供电系统的接地方式。 8.2 弱电系统 8.2.1 弱电系统设计应包括: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广播系统;电话通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保安及智能化系统;弱电管网。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4
8.2.2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确定消防控制中心的位置及用房面积,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系统的构成、配线方式及其有关元件的数量并根据区域的不同合理选择元件的类型。 8.2.3 广播系统 有线广播系统应按照使用性质和功能需求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以播放背景音乐为主,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按国家规范要求作为发生火灾时,播放指挥、引导建筑物内人员疏散为主。 技术要求: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仅利用服务性广播系统的馈电线路和扬声器,火灾广播系统的扩音设备等装置需专用,当火灾发生时,由消防控制室切换馈电线路,使服务性广播按照设定的疏散广播顺序对相应层或区域进行火灾应急广播 。 8.2.4 电话通讯系统 电话配置标准: 1) 住宅楼 2 对/户; 2) 商业设施内的店铺 3 对/户; 3) 物管用房 4 对/100m2; 4) 设备用房电话配置:开闭所1 对;各配电所1 对;水泵房 1 对 ;消防中心2 对; 5) 保安监控中心 2 对;各电梯机房 1 对;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5 按照上述标准设置电话网络系统,确定电话机房的面积。
8.2.5 有线电视系统 设置数字电视系统配置标准如下: 1) 住宅楼: 2~4 个插座/每户(根据户型的大小); 2) 保安值班娱乐室:两个插座。 8.2.6 保安及智能化系统 1)该系统应包括:住户安防对讲系统、宽带信息网络系统、闭路监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小区电子巡更及周界防范系统。 2)住户安防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采用总线式结构,在保安监控中心设置管理员机,小区大门入口和工程值班室设置组团门口机,在各住宅楼入口设置客人机,户内设置住户对讲机,单元门采用电控门锁的方式进行控制。 3)户内设置标准: 住户内设置1 个红外探测器、1 个报警按钮、1 个煤气探测器宽带信息网络系统 8.2.7 宽带信息网络系统 按以下标准计划设置宽带网接口 1) 中小店铺(低层) 100m 2 以内:1 回线,100m 2 以上:2 回线; 2) 住宅 平层:1 回线/户 跃层:2 回线/户; 3) 物管用房 物业接待中心4 回线、物业办公室10 回线、物业工程值班室1 回线、物业库房1 回线设置内部局域网络,服务器设置在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6 物业办公室弱电室。 8.2.8 闭路监视系统 监控系统控制范围原则: 在小区入口、电梯内、停车场、写字楼等重要场所内设置监视摄像机。摄像监视系统总机及监视屏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具有硬盘录像机的录像保存系统。 8.2.9 停车库管理系统 系统功能要求:通过对停车场出入口的控制,完成对车辆进出及收费的有效管理。包括入口处车位显示、入口及场内通道的行车指示、车牌和车型的自动识别、出入口栅栏门的自动控制、自动计费及收费金额的显示;读卡识别;多个出入口设备统一管理;意外情况的报警。 8.2.10 小区电子巡更及周界防范系统 小区巡更系统要求在小区道路和主要庭院适当设置巡更点,系统能编排巡更路线和巡更打卡时间,由主管人员通过计算机查看巡更人员的巡更记录,巡更采用有线式巡更管理。小区巡更系统的线路可与室内安防系统共用,由同一台计算机集中控制。 周界防范系统要求沿小区围墙周界安装红外对射报警器及监视摄像头,红外对射报警的同时对报警范围进行录像保存。 8.2.11 弱电管网 弱电管网容
量应明确容纳上述弱电系统干线总体容量,原则上采用排管加电讯手孔方式。以上弱电系统考虑防雷措施。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7 8.2.12 住宅户内除安防系统外不布置弱电线路,但应设置弱点箱并预留穿墙孔(Φ32)。 8.2.13 防雷及接地系统 根据建筑物等级确定其防雷类别及其采取的防雷接地措施;并明确供电系统的接地方式。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
9.1 空调 9.1.1 空调设计参数: 1)住宅的空调设计参数: ① 室内计算参数 夏季:干球温度22℃~26℃,相对湿度40%~65%; 冬季:干球温度18℃~22℃,相对湿度30%~60%。 ②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按: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8℃;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27.3℃;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2℃; 冬季室外计算相对湿度:82% ③ SOHO、办公楼、商铺、商业、物管用房、超市空调设计参数按: 夏季:干球温度22℃~28℃,相对湿度40%~65%;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8 冬季:干球温度18℃~24℃,相对湿度30%~60%。 ④ 汽车展示厅(按餐饮考虑)、滨江写字楼、物管用房的空调设计参数: 夏季:干球温度22℃~28℃,相对湿度40%~65%; 冬季:干球温度18℃~24℃,相对湿度30%~60%。
9.1.2 空调方式 1)住宅: 分户设置小型风冷热泵机组+风机盘管的户式中央空调系统,夏季供冷、冬季供热。具体配置要求: ① 采用室内以水为冷媒的户式中央空调; ② 按本任务书给定的空调设计参数,在室内空调末端全开时,冬、夏两季室内空调效果一小时内达到设计参数要求; ③ 室内空调设计范围:室内除阳台、厨房、次卫、库房不考虑空调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0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研发中心 二0 一一年九月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 目 录 目录………………………………………………………………………1
1. 总则 …………………………………………………………………2 2.一般要求………………………………………………………………2 3.设计总说明……………………………………………………………3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 …………………………………………………5 5.建筑专业 … …………………………………………………………6 6.结构专业 ……………………………………………………………14 7.给水排水专业 ………………………………………………………16 8.电气专业 ……………………………………………………………19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27 10.天然气专业…………………………………………………………32 11.消防设计……………………………………………………………33 12.环境保护设计………………………………………………………33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证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的建筑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根据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内部规定的一些深度标准,对建筑扩初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如下说明。 1.2 范围 适用于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扩初设计。 1.3 职责 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研发中心负责协调和控制项目的扩初设计。满足建筑扩初设计的编制深度规定。
2. 一般要求 2.1 初步设计文件 2.1.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1.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2.1.3 工程概算书。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3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2.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2.2.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 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2.2.3 设计文件目录。 2.2.4 设计说明书。 2.2.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2.2.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①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可按专业成册; ② 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 ③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 标明。
3. 设计总说明 3.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3.1.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3.1.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 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1.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4 3.1.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3.1.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 依据资料。 3.1.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3.2.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3.2.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2.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3.3.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3.3.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 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3.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4 总指标 3.4.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3.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5.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 的协作问题。 3.5.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5 3.5.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3.5.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 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4.建筑经济技术指标 4.1 总用地面
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建设工程方案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 目 计量单位 规划要求指标 数值 所占比重(%) 总用地面积 公顷或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 绿地占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 m 2 其中 一、按功能性质划分 1)住宅建筑面积 m 2 2) 地上商业面积 m 2 3)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m 2 4)车库建筑面积 m 2 二、按地上地下部分划分 1)地上建筑面积 m 2 2)地下及吊层建筑面积 m 2 其中地下车库面积 m 2 居住户(套)数 户(套) 居住人数
3.2 停车泊位 辆 其中 ①地面 辆 ②地下及半地下 辆 容积率 其中奖励容积率 ――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6 绿地率 4.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5.建筑专业 5.1 总平面 5.1.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5.1.2 设计说明书 5.1.3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5.1.4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7 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5.1.5 总平面布置 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巾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 2)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虑; 3)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4)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5.1.6 竖向设计
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共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1.7 交通组织 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人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8 量的确定; 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3)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1.8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 以下地下建筑面积。
5.1.9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涉及总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建议处理办法。 5.2 设计图纸 5.2.1 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5.2.2 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9 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该表也可列于设计说明内;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5.2.3 竖向布置图 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2)场地四邻的道路、
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 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 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0 9)本图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10)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5.3 建 筑 5.3.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5.3.2 设计说明书 5.3.3 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表述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人防等级,防水等级及适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3)简述建筑节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 5.3.4 设计说明 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结构选型和对设计方案调整的原因、内容; 2)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3)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4)综述防火设计中的建筑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1 安全疏散,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5)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5.3.5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2)作综合说明。 表2 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 项目名称 备注 编号 建筑类别 耐火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人防防护等级 主要结构选型 建筑层数、总高 地上、地下分列 建筑基底面积 建筑总面积 建 筑 构 造 及 装 修 墙体 地面 楼面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2 屋面 天窗 门 窗 顶棚 内墙面 外墙面 注:建筑构造及装修项目可随工程内容增减。 5.3.6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 想及相关措施。 5.3.7 幕墙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 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5.3.8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 问题。 5.3.9 必要的计算资料的说明简图。 5.4 设计图纸 5.4.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3 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和面积,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7)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8)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列出各类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算的技术经济指标(也可在说明中列出) 10)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5.4.2 立面图 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 1)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幕墙)、雨逢、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4 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4)图纸名称、比例。 5.4.3 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 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蓬、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
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图纸名称、比例。 5.4.4 对于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6.结构专业 6.1 设计说明书 6.1.1 设计依据 (1)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 (2)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所在地的地震基本制度、建筑场地类别、地基液化判别;工程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5 地质和水文地质简况、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着重场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分别予以说明; 当无勘察报告或已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明确提出勘察或补充勘察要求; (3)采用的设计荷载,包含工程所在地的风荷载和雪荷载、楼(屋)面使用荷载、其它特殊的荷载; (4)建筑方对设计提出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与结构有关的书面要求;
(5)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 6.1.2 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和设防类别;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地基处理方案及基础形式、基础埋置深度及持力层名称;若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
(3)上部结构选型; (4)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5)地下室的结构做法和防水等级、当有人防地下室时说明人防的抗力等级; (6)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结构处理; (7)主要结构构件材料的选用;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6 (8)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结构特征参数和采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模型; (9)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10)采用的标准图集; (11)施工特殊要求; (12)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6.1.3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6.2 设计图纸(较复杂的工程提供)
6.2.1 标准层、特殊层及结构转换层平面结构布置图,注明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条件许可时提供基础平面图; 6.2.2 特殊结构部位的构造简图。 6.3 内部作业 6.3.1 与建筑及其它专业配合,确定结构形式及布置; 6.3.2 提出能为编制概算所需的结构简图及附加的文字说明; 6.3.3 对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复杂的建(构)筑物应作必要的计算工作,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7.给水排水专业 7.1 生活用水 7.1.1 供水水源 生活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给水,采用分区给水方式。市政水压力供水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7 范围内由城市管网直接供水,市政压力供水范围以外采用无负压生活给水设备供水。 7.1.2 供水压力 各层入户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 7.1.3 供水系统: 1)住宅: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 2)物管用房:消防用水; 3)商业: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 4)地下车库: 地面清洗用水及消防用水; 5)环境绿化给水: 绿化浇洒用水。 7.1.4 给水计量 1)住宅:551.6m 3 /d, 57.46 m 3 /hmax; 2)商业:30.89m 3 /d, 3.86 m 3 /hmax; 3)地下车库:59.16m 3 /d, 7.39m 3 /hmax;
4)环境绿化给水:57.62m 3 /d, 9.61m 3 /hmax; 5)楼栋保洁取水点: 设置在各层水管井内。
7.1.5 给水设备及管材 1)室内给水管材均采用钢塑复合管; 2)室外给水管道采用PE 给水管; 3)屋顶设不锈钢消防水箱; 4)供热水设备;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8 5)住宅内采用强排式燃气热水器,由业主自定。 7.2 排水 7.2.1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原则上能采用重力直排的不采用机械提排。 7.2.2 生活污水系统: 1)住宅:采用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合流方式,汇集到室外窨井后,排入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商业:采用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合流方式,汇集到室外窨井后,排入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地下车库排水:原则上不考虑冲洗水,其排水由设计院综合考虑; 4)生化池的设置:室外集中设置生化池,其通气管的走向应避免对居民造成影响; 5)管材:室内管采用PVC-U 管,立管采用加厚型PVC-U 管,在低区楼层采用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管,室外埋地管采用双壁波纹管,地上管采用PVC-U 管。 7.2.3 雨水系统: 1)屋面:采用有组织排水,房屋周边设散水坡,当周边地貌高于该建筑地散水坡时设截水沟,通过道路雨水沟排放; 2)地表雨水排放:室外停车场范围内场地雨水经过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空调冷凝水:独立设置排水系统,采取间接排水方式就近排入室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19 外雨水窨井; 4)管材:室内管采用 PVC-U 管,室外埋地管采用双壁波纹管。管井采用条石、玻璃钢盖; 5)室外强、弱电窨井设置排水管道,直接排入就近的雨水管网。 7.2.4
其它要求: 1)卫生间采用全下沉方式设计,卫生间降板 350mm,公用卫生间降板450mm。厨房降板200mm。同时解决好卫生间通风排气的设计; 2)所有功能房(如开备所、配电房、发动机房、水泵房等)须设计好排水系统,保证系统今后运行的安全。 8. 电气专业 8.1 强电部分 8.1.1 设计范围、设计标准及设计深度: 1)电气专业设计应严格遵循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等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图纸应能达到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深度; 2)电气初设图分为强电、弱电、防雷系统以及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几大部分,分别按系统出设计总说明并要求文字叙述清晰完整。按系统出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机房平面布置图、容齐全。 8.1.2 供电电源和变配电所的设置 1)供电电源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0 供电电源等级为10kV; 2)变配电所的设置 根据片区的负荷性质和容量确定是否设置开闭所及设置开闭所的位置和数量,根据各建筑设施的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及重庆市地方规范的要求确定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的容量及数量;并提供每个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的供电范围、负荷计算表(变压器和柴油发电机)、变压器负荷率及主要数据参数。 专用变电所供电范围:住宅楼的走道、电梯及其公共区域、公共设备的用电;、地下停车场、以及其它公辅设施的用电,计量方式主要采用高压和低压计量结合的方式。 8.1.3 供电配置标准及用电计量方式: 计量方式根据其用电性质按以下几种方式设置计量表: 1) 居民生活用电:住宅居民生活用电; 2) 非居民照明用电:包括环境、楼道、物管等; 3)商业用电:包括商场照明、空调、车库及直接为商业营运服务的电梯、扶梯、空调等用电; 4)非普工业用电(普通动力用电):包括民用商用的消防动力用电、民用住宅电梯、生活水泵、风机、风阀、环境水泵等用电; 5)光彩照明用电:为政府要求并经政府规划、审批、验收合格的光彩照明用电,电价按居民生活用电低谷计费。 8.1.4 配置标准及计量: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1 1) 零售商铺采用一户一表,电表采用分区域集中设置原则;每户商铺设置一开关箱(内配照明、动力、空调、插座等回路); 2) 住宅采用一户一表,电表采用分区域集中户外设置原则;每户内设置一开关箱(内配照明、空调、插座等回路); 3) SOHO 采用一户一表,电表采用分区域集中户外设置原则;每户内设置一开关箱(内配照明、动力、空调、插座等回路); 4) 酒店采用低压出线分类计量原则; 5) 地下超市、地下车库、楼道照明、环境照明按低压出线设置计量标准原则; 6) 公辅设置按其功能需求分别设置计量原则; 7) 住宅、SOHO 楼的走道采用集中设表计量原则; 8.1.5 供电指标需求建议: 1)住宅: 供电线路入户,设计至配电箱,建筑面积80 平方米以下户型配5A/20A 单相电表,建筑面积80~150 平方米户型配10A/40A 单相电表,建筑面积151~180 平方米配15A/60A 单相电表,建筑面积181~220 平方米配20A/80A 单相电表,大于220 平方米户型配三相电表; 2)商业:150W/ m2(含空调、租赁户有特殊要求时可调整); 3)地下车库照明1~1.5W/ m2; 4)在每栋住宅单体建筑屋顶按15kW/栋预留光彩照明用电,在市场建筑外立面留有广告照明用电; 5)其它按国家现行规范结合重庆市地方特点进行合理配置。 8.1.6 应急柴油发电机供电范围: 1)消防用电设备: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排烟及正压风机、消防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2 中心电源等; 2)应急照明、疏散标志、走道照明、值班照明; 3)保安系统电源、电话机房; 4)客梯电力、排污泵、及生活水泵,应考虑环境照明的50%; 5)游泳池照明、物管用房及根据租赁户要求的商业用电。 8.1.7 电气照明: 1)明确各类用房的照度标准及照明设备的控制方式; 2)光彩照明及景观照明仅作容量预留; 3)按土建要求需二次装修部分仅作至照明配电箱处。 8.1.8 动力配电及控制:
1)单机容量小于 30kW 的用电设备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大于或等于 30kW 的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2)按规范要求确定并明确各种动力设备的控制方式; 3)消防供电设备按规范要求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自投方式(一体化产品); 4)非消防负荷需双电源供电的可在变电所始端切换。 8.1.9 电力管网 整个片区的电力管网宜按沿地下车库就近接入桥架敷设为原则,车库未贯通部位可采用电缆排管或电缆沟的方式进行供电区域内的贯通;根据管线的数量确定
电力管网的容量及路由,电力管线或管沟在平面图中须有定位尺寸和相应的剖面图。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3 8.1.10 主要电气设备选型: 1) 变压器: 带温度控制强迫风冷,有防护外壳的干式变压器 SCB9-***/10; 2)高压开关柜: 开闭所: 采用GSZ1 中置式柜型,VS1 真空断路器; 变配电所: 进线柜采用高压环网柜 VS1 真空断路器; 变压器容量大于、等于1250kVA 的采用VS1 真空断路器,其余配电出线采用国产负荷开关加熔断器的保护方式。 3)低压柜体及元器件: 公用变电所:柜体采用GGD 柜型; 专用变电所:柜体采用GGD 柜型; 低压断路器采用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4)低压电力电缆: 变电所至住宅楼低压干线、支线至楼层配电箱采用YJV22-0.6/1kV 电缆;其余电缆一般选用YJV22-0.6/1kV 电缆; 5)住宅户内不布置强电线路,但应应预留穿墙孔(Φ32); 6)防雷及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等级确定其防雷类别及其采取的防雷接地措施;并明确供电系统的接地方式。 8.2 弱电系统 8.2.1 弱电系统设计应包括: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广播系统;电话通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保安及智能化系统;弱电管网。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4
8.2.2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确定消防控制中心的位置及用房面积,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系统的构成、配线方式及其有关元件的数量并根据区域的不同合理选择元件的类型。 8.2.3 广播系统 有线广播系统应按照使用性质和功能需求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以播放背景音乐为主,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按国家规范要求作为发生火灾时,播放指挥、引导建筑物内人员疏散为主。 技术要求: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仅利用服务性广播系统的馈电线路和扬声器,火灾广播系统的扩音设备等装置需专用,当火灾发生时,由消防控制室切换馈电线路,使服务性广播按照设定的疏散广播顺序对相应层或区域进行火灾应急广播 。 8.2.4 电话通讯系统 电话配置标准: 1) 住宅楼 2 对/户; 2) 商业设施内的店铺 3 对/户; 3) 物管用房 4 对/100m2; 4) 设备用房电话配置:开闭所1 对;各配电所1 对;水泵房 1 对 ;消防中心2 对; 5) 保安监控中心 2 对;各电梯机房 1 对;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5 按照上述标准设置电话网络系统,确定电话机房的面积。
8.2.5 有线电视系统 设置数字电视系统配置标准如下: 1) 住宅楼: 2~4 个插座/每户(根据户型的大小); 2) 保安值班娱乐室:两个插座。 8.2.6 保安及智能化系统 1)该系统应包括:住户安防对讲系统、宽带信息网络系统、闭路监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小区电子巡更及周界防范系统。 2)住户安防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采用总线式结构,在保安监控中心设置管理员机,小区大门入口和工程值班室设置组团门口机,在各住宅楼入口设置客人机,户内设置住户对讲机,单元门采用电控门锁的方式进行控制。 3)户内设置标准: 住户内设置1 个红外探测器、1 个报警按钮、1 个煤气探测器宽带信息网络系统 8.2.7 宽带信息网络系统 按以下标准计划设置宽带网接口 1) 中小店铺(低层) 100m 2 以内:1 回线,100m 2 以上:2 回线; 2) 住宅 平层:1 回线/户 跃层:2 回线/户; 3) 物管用房 物业接待中心4 回线、物业办公室10 回线、物业工程值班室1 回线、物业库房1 回线设置内部局域网络,服务器设置在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6 物业办公室弱电室。 8.2.8 闭路监视系统 监控系统控制范围原则: 在小区入口、电梯内、停车场、写字楼等重要场所内设置监视摄像机。摄像监视系统总机及监视屏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具有硬盘录像机的录像保存系统。 8.2.9 停车库管理系统 系统功能要求:通过对停车场出入口的控制,完成对车辆进出及收费的有效管理。包括入口处车位显示、入口及场内通道的行车指示、车牌和车型的自动识别、出入口栅栏门的自动控制、自动计费及收费金额的显示;读卡识别;多个出入口设备统一管理;意外情况的报警。 8.2.10 小区电子巡更及周界防范系统 小区巡更系统要求在小区道路和主要庭院适当设置巡更点,系统能编排巡更路线和巡更打卡时间,由主管人员通过计算机查看巡更人员的巡更记录,巡更采用有线式巡更管理。小区巡更系统的线路可与室内安防系统共用,由同一台计算机集中控制。 周界防范系统要求沿小区围墙周界安装红外对射报警器及监视摄像头,红外对射报警的同时对报警范围进行录像保存。 8.2.11 弱电管网 弱电管网容
量应明确容纳上述弱电系统干线总体容量,原则上采用排管加电讯手孔方式。以上弱电系统考虑防雷措施。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7 8.2.12 住宅户内除安防系统外不布置弱电线路,但应设置弱点箱并预留穿墙孔(Φ32)。 8.2.13 防雷及接地系统 根据建筑物等级确定其防雷类别及其采取的防雷接地措施;并明确供电系统的接地方式。 9.暖通、空调、燃气设计
9.1 空调 9.1.1 空调设计参数: 1)住宅的空调设计参数: ① 室内计算参数 夏季:干球温度22℃~26℃,相对湿度40%~65%; 冬季:干球温度18℃~22℃,相对湿度30%~60%。 ②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按: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8℃;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27.3℃;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2℃; 冬季室外计算相对湿度:82% ③ SOHO、办公楼、商铺、商业、物管用房、超市空调设计参数按: 夏季:干球温度22℃~28℃,相对湿度40%~65%; 建筑初步设计深度标准 28 冬季:干球温度18℃~24℃,相对湿度30%~60%。 ④ 汽车展示厅(按餐饮考虑)、滨江写字楼、物管用房的空调设计参数: 夏季:干球温度22℃~28℃,相对湿度40%~65%; 冬季:干球温度18℃~24℃,相对湿度30%~60%。
9.1.2 空调方式 1)住宅: 分户设置小型风冷热泵机组+风机盘管的户式中央空调系统,夏季供冷、冬季供热。具体配置要求: ① 采用室内以水为冷媒的户式中央空调; ② 按本任务书给定的空调设计参数,在室内空调末端全开时,冬、夏两季室内空调效果一小时内达到设计参数要求; ③ 室内空调设计范围:室内除阳台、厨房、次卫、库房不考虑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