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梦泉 郑玮斯 陈燕 朱金明 任超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目前高等教育的许可性(合格)评估、质量认证和排名性评估三种方式分别形成了独特的模式,又彼此存在有机联系,越来越得到国际共识。
根据本单位特长,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最优学科布局架构,是今后学科发展与提升质量将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艰巨任务。
对学生毕业发展质量进行研究、监测、分析、反馈,改进培养方案和方式,将成为学位点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途径。
自质量保障的概念引入高等教育领域后,随着社会形势不断变化、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国际化进程不断深入,国际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发展至今,形成了许可性(合格性)评估、质量认证、排名性(水平)评估共存的质量促进体系。本文拟重点梳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方式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质量管理的若干重要转变,在此基础上探讨学位授予单位如何进行质量保障方式战略选择,从而构建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战略的、自主的质量管理体系。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式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模式和发挥各自的作用
目前高等教育的许可性(合格)评估、质量认证和排名性(水平)评估三种方式分别形成了独特的模式,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彼此存在有机联系,在各国的质量保障中起到重要作用,越来越得到国际共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方式经过若干年发展,也形成了类似于国际上的几种方式并存格局。虽然起步相对较晚,但不同质量保障方式从不同角度对研究生教育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基本框架。
1.随着治理理念的日益现代化和研究生教育发展,我国质量保障方式不断丰富与完善
合格性评估。研究生教育合格性评估的产生与发展,是伴随着研究生教育历次重要改革而相继出现的,包括学位授权审核评估、定期评估以及2014年启动的“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等,这些面向学位点授权准入审批和定期检查的评估属于保证基本质量的合格性评估。1994年,“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的成立,是更大规模和更规范的研究生教育合格性评估走向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2000年,我国开始对试办专业学位点进行“教学合格评估”,根据此合格性评估结果决定学位点是否继续举办。2005年,我国对部分学术型学位点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其学位授予权。2014年,出台学位点动态调整政策,同时,建立了对获得授权学位点的周期性合格评估制度。相继发布《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正式启动了6年一轮的学位点(包括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在合格评估体制下,强调自评为主,政府抽评;明确了政府、办学单位、其他机构共同参与质量保障的基本定位;建立了我国系统、规范的学位点合格性评估新框架。
质量认证。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质量提升成为优先目标,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高等教育要走出国门、毕业生面临与行业有效衔接、国际人才资质互认、外国认证机构进入我国教育市场等,促使我国质量认证于近些年逐步发展起来。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主要在专业学位领域开展,39种专业学位中有3种开展了认证工作。建筑专业认证开展较早,1995年进行了建筑学硕士学位的认证评估试点,2008年我国成为“堪培拉协议”发起国之一。工程硕士的物流管理-物流监理、项目管理,分别于2005年、2006年与外方开展认证合作。工商管理硕士方面,有不少学校参与了美国的ACCSB(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认证和欧洲的EQUIS(欧洲质量改进体系)等工商管理的认证。特别是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了“中国高质量MBA认证(CAMEA)”,这是我国首个管理学自主认证品牌。
大学、学科排名。1997年,《中国大学研究与发展成果评价》的发布引来众多关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对于高校办学水平的知情要求。近年来,“网大”、武汉大学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等各类排行不断涌现,当然对其体系和结果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看法。200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了“学科评估(排名)”,至今已连续开展了10余年。“学科评估”等排名成为政府和高校评价学科发展成果、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
2.不同质量保障方式服务不同需求和目标,在质量保障中发挥不同作用
纵观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过程,与欧美国家一样,政府对于院校的合格性评估产生最早,构成了学位点建设的基本保障机制。发展至今,我国合格评估体系已比较成熟。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开展较晚,且主要针对学科专业认证,面向行业及职业资格要求比较迫切的领域。选优排名性评估是学位点建设成效的体现,提供了大学、学科横向比较的结果,使大学办学质量信息公开于大众、服务于社会,对于大学提升质量形成了外部推动力。
三种质量保障方式并存的范式体现了当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共识,体现了政府、办学单位、社会机构、专门机构不同责任主体,共同参与质量保障的不同责任和定位。随着质量保障方式的发展,不同主体参与的程度和制定标准的科学性不断走向成熟,各种保障方式定位将更加明确,运行也将更加科学和高效。
新形势下学位授予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治理结构的战略选择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竞争,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需要建立具有国际共识和影响力的质量保障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教育规划纲要中“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改革文件关于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以及学位点合格评估办法等政府层面的一系列关于质量保障与评估办法的新要求和新举措,提出了有利于持续提高质量的新理念、新机制,形成了我国质量保障新的政策环境。
1.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几个重要转变
从单纯追求学科点规模布局,向通过自我治理、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最佳规模最优结构转变。提高质量、优选数量是永恒的主题,目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但理念明确,制度和机制上作出科学安排,形成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也形成了不唯数量的风气。这主要基于三方面:一是全国数量布局基本完成,数量发展将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学科建设“亮点”;二是数量布局不能成为资源获取的根本因素;三是数量布局不合理将成为今后学科建设的包袱。因此,根据本单位特长,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最优学科布局架构,是今后学科发展与提升质量将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艰巨任务。
从被动接受评估评审,向主动自主构建质量保障体系转变。之前的评估主要是行政主导的任务,与资源配置有一定相关,对学位授予单位来说不需要太多的自主性,因此自主进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缺乏推动力和积极性。当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制度安排,虽然规定了所有学位点必须接受6年一轮的评估,但时间和机制安排上都体现了单位自主安排学位点的自我评估、确定评估结果的权利,为单位自主勾画最优学科布局留有较大空间。政府在第6年进行抽评,履行行政监督义务,但也是以单位自我评估情况为主要依据,尊重单位特色发展。可见,单位自我评估的方式、方案和决策是决定单位利益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从国家战略和单位学科发展利益看,单位自主安排质量保障体系迫在眉睫,特别是体系建设应成为单位学科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学位点质量建设从以科研为主,向以学生培养质量为主转变。科学研究是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但学位点建设的科研水平不是学位点建设唯一和最根本的目标。目前一系列政府文件精神,将学生质量作为学位点建设和检查的重点,回归了学位点建设本位。从提高研究生待遇、学位点合格评估指南的要求,到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的改革方向等方面,都有突出体现。因此,学位点建设的学生质量将是各单位今后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从关注学生培养“出口”质量,到关注在学和毕业生发展质量并举转变。保障学生毕业时的“出口”质量是学位点建设的基本要求,学生毕业后对职业的适应性、发展性,以及对社会经济建设的贡献度,是国家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因此,对学生毕业发展质量进行研究、监测、分析、反馈,从而改进培养方案和方式,将成为政策检查、单位学位点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途径。
从接受政府为主的评估检查,到面对多元外部评估、认证和排名转变。学位点建设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以接受行政性审核和检查评估为主。国内外历史经验表明,单一主体、单一方式的评价不能全面准确体现学位点建设的情况。目前,政府宏观和微观政策都体现了鼓励多主体、多方式教育评价,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的新精神。单位以自我评估、自我治理为主线,科学、理性地选择多元评价方式,构建适应新形势、符合本单位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单位学位点发展战略面临的新课题。
2.单位学位点质量管理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
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制定单位学位点建设标准,作为学科发展战略的根本依据。政府相继发布了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规范、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这些是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国家层面的标准。由于之前单位内部学位点建设标准并未成为学位点建设的重点,因此当前必须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根据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单位学科发展战略与特色,制定本单位学位和学位点标准,作为单位内部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作为自我评估、自我监测的依据。
以合格评估为主线,在多元化评估方式的环境下,制定单位学位点建设战略性、开放的自我治理体系。当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式多元化,如何合理选择并为我所用是面临的一个新挑战。基于以上若干转变的分析,单位学位点保障体系建设应作为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学校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并建议以学位点合格评估之自我评估为主线,合理利用外部保障方式,形成科学的质量管理治理体系。根据单位学位点建设标准,有机结合国际专家评估、国内外质量认证与自我评估,同时针对不同学科的特点借用不同的外部评估方式。以自我评估为基础,形成开放的、持续更新的建设成效检验机制。借鉴国际专家评估、质量认证以及排名评估等外部评价,有助于适应外界需求,有助于横向分析优势和不足,形成开放的、紧跟国内外发展趋势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
以自我评估为主导,建立学位点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体系,是构建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科发展战略的根本举措。探索建立开放的单位学科信息监测系统,把握学科发展状态。包括师资队伍、培养支撑条件、学生质量在内的本单位固有的和外部提供的信息,作为内部评价的依据之一,作为自我监测、预警分析、调整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外部信息最好能包括国内和国际情况。明确责任部门,建立专业队伍,确保内部评估与质量管理有效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在权力下放的环境下,自主权力增强,任务也随之加重,因此,应在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责任机构或明确责任部门,培养质量保障与评估的专门人才,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设科学的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需重点关注的几个关系
1.关注现行学位点体系与单位传统行政管理体系的关系
单位获得授权的学位点体系是按照国家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学科目录设置的。外部监督,特别是政府检查评估主要是按学科目录界定的一级学科边界进行的,单位学位点建设和自我评估也应该如此。然而,每个单位学科建设传统特色、学科团队以及院系结构一般来说与学科目录的学科不完全对应,学位点对团队、院系是交叉的。因此,需要根据学科传统结构和特色,梳理好按国家授权的学位点布局结构与单位固有的学科群体和行政治理结构的关系;在梳理关系的基础上,确保传统的行政治理机制和学位点管理机制的系统性,保证外部监督与内部学科交叉发展的协同性。
2.关注内部自评与外部评估监督的关系
在理性借助外部评估机制构建单位自主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如何把握内外关系是关键。明确“合格评估”、“质量认证”和“水平排名”性质和效用,取质量认证和水平评估之长,内为主、外为辅,合理借用。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科水平借用不同的外部评价方式或结果。对于需要国际比较的学科邀请国际专家参与评估;对有国际通行认证体系的学位点或项目,选择国际、国内质量认证。理性看待和科学利用外部评价及其结果,外部评价更加客观且具多样性,内部自评比较封闭但具针对性。除了政府行政监管性评估外,对于外部评估排名首先需要研究其体系和影响力,再理性参与和借用,坚持内部自我评估核心方向。
3.关注单位学位点建设宏观理念与微观监测元素的关系
单位学位点建设发展战略和定位,确定了发展目标、理念,形成建设标准和内容。这些标准和内容既体现本单位特色,又应开放地适应外部需求和标准。宏观理念需要得到全面理解和认可,学位点体现在个体和团队上的微观元素组成了建设内容。因此,学位点建设质量、成效等微观元素的监测考核标准,应符合宏观目标、标准和内容。如对教师个体监测考核标准应与学校学位点的发展目标和标准一致,才能保证从个体到整体的统一系统发展。
当然,除前文所述外,科学推进研究生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还需要营造具有共识的内外部环境:政府着实简政放权,合理把控合格性评估的广度和深度;学位授予单位各级领导对新形势有深刻认识,将质量管理体系纳入学校发展战略;社会机构开展排名性评估能够在有效的约束机制下,更加负责、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教育质量情况;参与各类评价的专家也能正确把握综合改革精神的新理念、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作者:林梦泉 郑玮斯 陈燕 朱金明 任超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目前高等教育的许可性(合格)评估、质量认证和排名性评估三种方式分别形成了独特的模式,又彼此存在有机联系,越来越得到国际共识。
根据本单位特长,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最优学科布局架构,是今后学科发展与提升质量将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艰巨任务。
对学生毕业发展质量进行研究、监测、分析、反馈,改进培养方案和方式,将成为学位点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途径。
自质量保障的概念引入高等教育领域后,随着社会形势不断变化、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国际化进程不断深入,国际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发展至今,形成了许可性(合格性)评估、质量认证、排名性(水平)评估共存的质量促进体系。本文拟重点梳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方式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质量管理的若干重要转变,在此基础上探讨学位授予单位如何进行质量保障方式战略选择,从而构建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战略的、自主的质量管理体系。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式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模式和发挥各自的作用
目前高等教育的许可性(合格)评估、质量认证和排名性(水平)评估三种方式分别形成了独特的模式,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彼此存在有机联系,在各国的质量保障中起到重要作用,越来越得到国际共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方式经过若干年发展,也形成了类似于国际上的几种方式并存格局。虽然起步相对较晚,但不同质量保障方式从不同角度对研究生教育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基本框架。
1.随着治理理念的日益现代化和研究生教育发展,我国质量保障方式不断丰富与完善
合格性评估。研究生教育合格性评估的产生与发展,是伴随着研究生教育历次重要改革而相继出现的,包括学位授权审核评估、定期评估以及2014年启动的“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等,这些面向学位点授权准入审批和定期检查的评估属于保证基本质量的合格性评估。1994年,“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的成立,是更大规模和更规范的研究生教育合格性评估走向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2000年,我国开始对试办专业学位点进行“教学合格评估”,根据此合格性评估结果决定学位点是否继续举办。2005年,我国对部分学术型学位点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其学位授予权。2014年,出台学位点动态调整政策,同时,建立了对获得授权学位点的周期性合格评估制度。相继发布《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正式启动了6年一轮的学位点(包括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在合格评估体制下,强调自评为主,政府抽评;明确了政府、办学单位、其他机构共同参与质量保障的基本定位;建立了我国系统、规范的学位点合格性评估新框架。
质量认证。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质量提升成为优先目标,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高等教育要走出国门、毕业生面临与行业有效衔接、国际人才资质互认、外国认证机构进入我国教育市场等,促使我国质量认证于近些年逐步发展起来。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主要在专业学位领域开展,39种专业学位中有3种开展了认证工作。建筑专业认证开展较早,1995年进行了建筑学硕士学位的认证评估试点,2008年我国成为“堪培拉协议”发起国之一。工程硕士的物流管理-物流监理、项目管理,分别于2005年、2006年与外方开展认证合作。工商管理硕士方面,有不少学校参与了美国的ACCSB(国际高等商学院协会)认证和欧洲的EQUIS(欧洲质量改进体系)等工商管理的认证。特别是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了“中国高质量MBA认证(CAMEA)”,这是我国首个管理学自主认证品牌。
大学、学科排名。1997年,《中国大学研究与发展成果评价》的发布引来众多关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对于高校办学水平的知情要求。近年来,“网大”、武汉大学中国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等各类排行不断涌现,当然对其体系和结果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看法。200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了“学科评估(排名)”,至今已连续开展了10余年。“学科评估”等排名成为政府和高校评价学科发展成果、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的重要参考。
2.不同质量保障方式服务不同需求和目标,在质量保障中发挥不同作用
纵观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过程,与欧美国家一样,政府对于院校的合格性评估产生最早,构成了学位点建设的基本保障机制。发展至今,我国合格评估体系已比较成熟。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认证开展较晚,且主要针对学科专业认证,面向行业及职业资格要求比较迫切的领域。选优排名性评估是学位点建设成效的体现,提供了大学、学科横向比较的结果,使大学办学质量信息公开于大众、服务于社会,对于大学提升质量形成了外部推动力。
三种质量保障方式并存的范式体现了当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共识,体现了政府、办学单位、社会机构、专门机构不同责任主体,共同参与质量保障的不同责任和定位。随着质量保障方式的发展,不同主体参与的程度和制定标准的科学性不断走向成熟,各种保障方式定位将更加明确,运行也将更加科学和高效。
新形势下学位授予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治理结构的战略选择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竞争,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需要建立具有国际共识和影响力的质量保障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和教育规划纲要中“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改革文件关于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以及学位点合格评估办法等政府层面的一系列关于质量保障与评估办法的新要求和新举措,提出了有利于持续提高质量的新理念、新机制,形成了我国质量保障新的政策环境。
1.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几个重要转变
从单纯追求学科点规模布局,向通过自我治理、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最佳规模最优结构转变。提高质量、优选数量是永恒的主题,目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但理念明确,制度和机制上作出科学安排,形成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也形成了不唯数量的风气。这主要基于三方面:一是全国数量布局基本完成,数量发展将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学科建设“亮点”;二是数量布局不能成为资源获取的根本因素;三是数量布局不合理将成为今后学科建设的包袱。因此,根据本单位特长,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最优学科布局架构,是今后学科发展与提升质量将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艰巨任务。
从被动接受评估评审,向主动自主构建质量保障体系转变。之前的评估主要是行政主导的任务,与资源配置有一定相关,对学位授予单位来说不需要太多的自主性,因此自主进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缺乏推动力和积极性。当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制度安排,虽然规定了所有学位点必须接受6年一轮的评估,但时间和机制安排上都体现了单位自主安排学位点的自我评估、确定评估结果的权利,为单位自主勾画最优学科布局留有较大空间。政府在第6年进行抽评,履行行政监督义务,但也是以单位自我评估情况为主要依据,尊重单位特色发展。可见,单位自我评估的方式、方案和决策是决定单位利益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从国家战略和单位学科发展利益看,单位自主安排质量保障体系迫在眉睫,特别是体系建设应成为单位学科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学位点质量建设从以科研为主,向以学生培养质量为主转变。科学研究是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础,但学位点建设的科研水平不是学位点建设唯一和最根本的目标。目前一系列政府文件精神,将学生质量作为学位点建设和检查的重点,回归了学位点建设本位。从提高研究生待遇、学位点合格评估指南的要求,到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的改革方向等方面,都有突出体现。因此,学位点建设的学生质量将是各单位今后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从关注学生培养“出口”质量,到关注在学和毕业生发展质量并举转变。保障学生毕业时的“出口”质量是学位点建设的基本要求,学生毕业后对职业的适应性、发展性,以及对社会经济建设的贡献度,是国家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因此,对学生毕业发展质量进行研究、监测、分析、反馈,从而改进培养方案和方式,将成为政策检查、单位学位点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适应社会需求的重要途径。
从接受政府为主的评估检查,到面对多元外部评估、认证和排名转变。学位点建设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以接受行政性审核和检查评估为主。国内外历史经验表明,单一主体、单一方式的评价不能全面准确体现学位点建设的情况。目前,政府宏观和微观政策都体现了鼓励多主体、多方式教育评价,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的新精神。单位以自我评估、自我治理为主线,科学、理性地选择多元评价方式,构建适应新形势、符合本单位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单位学位点发展战略面临的新课题。
2.单位学位点质量管理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
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制定单位学位点建设标准,作为学科发展战略的根本依据。政府相继发布了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规范、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这些是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国家层面的标准。由于之前单位内部学位点建设标准并未成为学位点建设的重点,因此当前必须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根据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单位学科发展战略与特色,制定本单位学位和学位点标准,作为单位内部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作为自我评估、自我监测的依据。
以合格评估为主线,在多元化评估方式的环境下,制定单位学位点建设战略性、开放的自我治理体系。当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式多元化,如何合理选择并为我所用是面临的一个新挑战。基于以上若干转变的分析,单位学位点保障体系建设应作为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学校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并建议以学位点合格评估之自我评估为主线,合理利用外部保障方式,形成科学的质量管理治理体系。根据单位学位点建设标准,有机结合国际专家评估、国内外质量认证与自我评估,同时针对不同学科的特点借用不同的外部评估方式。以自我评估为基础,形成开放的、持续更新的建设成效检验机制。借鉴国际专家评估、质量认证以及排名评估等外部评价,有助于适应外界需求,有助于横向分析优势和不足,形成开放的、紧跟国内外发展趋势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
以自我评估为主导,建立学位点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体系,是构建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科发展战略的根本举措。探索建立开放的单位学科信息监测系统,把握学科发展状态。包括师资队伍、培养支撑条件、学生质量在内的本单位固有的和外部提供的信息,作为内部评价的依据之一,作为自我监测、预警分析、调整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外部信息最好能包括国内和国际情况。明确责任部门,建立专业队伍,确保内部评估与质量管理有效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在权力下放的环境下,自主权力增强,任务也随之加重,因此,应在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责任机构或明确责任部门,培养质量保障与评估的专门人才,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设科学的学位点质量管理体系需重点关注的几个关系
1.关注现行学位点体系与单位传统行政管理体系的关系
单位获得授权的学位点体系是按照国家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学科目录设置的。外部监督,特别是政府检查评估主要是按学科目录界定的一级学科边界进行的,单位学位点建设和自我评估也应该如此。然而,每个单位学科建设传统特色、学科团队以及院系结构一般来说与学科目录的学科不完全对应,学位点对团队、院系是交叉的。因此,需要根据学科传统结构和特色,梳理好按国家授权的学位点布局结构与单位固有的学科群体和行政治理结构的关系;在梳理关系的基础上,确保传统的行政治理机制和学位点管理机制的系统性,保证外部监督与内部学科交叉发展的协同性。
2.关注内部自评与外部评估监督的关系
在理性借助外部评估机制构建单位自主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如何把握内外关系是关键。明确“合格评估”、“质量认证”和“水平排名”性质和效用,取质量认证和水平评估之长,内为主、外为辅,合理借用。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科水平借用不同的外部评价方式或结果。对于需要国际比较的学科邀请国际专家参与评估;对有国际通行认证体系的学位点或项目,选择国际、国内质量认证。理性看待和科学利用外部评价及其结果,外部评价更加客观且具多样性,内部自评比较封闭但具针对性。除了政府行政监管性评估外,对于外部评估排名首先需要研究其体系和影响力,再理性参与和借用,坚持内部自我评估核心方向。
3.关注单位学位点建设宏观理念与微观监测元素的关系
单位学位点建设发展战略和定位,确定了发展目标、理念,形成建设标准和内容。这些标准和内容既体现本单位特色,又应开放地适应外部需求和标准。宏观理念需要得到全面理解和认可,学位点体现在个体和团队上的微观元素组成了建设内容。因此,学位点建设质量、成效等微观元素的监测考核标准,应符合宏观目标、标准和内容。如对教师个体监测考核标准应与学校学位点的发展目标和标准一致,才能保证从个体到整体的统一系统发展。
当然,除前文所述外,科学推进研究生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还需要营造具有共识的内外部环境:政府着实简政放权,合理把控合格性评估的广度和深度;学位授予单位各级领导对新形势有深刻认识,将质量管理体系纳入学校发展战略;社会机构开展排名性评估能够在有效的约束机制下,更加负责、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教育质量情况;参与各类评价的专家也能正确把握综合改革精神的新理念、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