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1 矿井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矿井发生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甲烷浓度超过爆炸下限,氧气的浓度不低于 12%,引火源的存在。因此,主要从氧气条件、 瓦斯积聚和火源 3个基本条件进行爆炸原因分析。此外,措施不落实、 管理上的漏洞也是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矿井通风管理不善,违法违规进行采掘作业。主要表现为:矿井无证生产,采用独眼井,自然通风,超通风能力生产。采用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循环风,没有形成合理、 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对采空区和盲巷处理不及时,特殊地点瓦斯积聚处理方法不对,违章排放瓦斯等,留下事故隐患。存在井上下通风机不能实现“双风机、 双电源 ” 自动倒台,不按规定开停通风机现象。没有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不能按需配风,职工随意开关井下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或通风设施损坏后修复不及时。有的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风筒脱节破口多,处理不及时,造成风量、 风速达不到要求,导致掘进面微风作业。

(2)矿井瓦斯检查监测制度执行不严。在井下实际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配备井下瓦斯检查员,造成瓦斯检查员数量不够,经常出现空班、 漏检。有的矿井瓦斯检查员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教育,无证上岗,思想觉悟与业务技术素质低,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检查汇报,甚至做假记录。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情况进行 24 h连续监控。有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合理,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随意调整探头值,使井下监测系统不能稳定运行、 准确监测数据,瓦斯超限不能断电。

(3)高突矿井瓦斯预防及抽放措施落实不到位,低瓦斯矿井对瓦斯管理不重视。部分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及“四位一体 ” 防突措施,导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的高突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建有瓦斯抽放系统,但抽放工作没有认真开展,造成抽放效果差,抽放时间达不到要求,以至采掘作业时瓦斯时常超限。另外,有的低瓦斯矿井没有相应瓦斯防治措施及规定,或虽有措施及规定但落实不认真。统计表明,思想麻痹,管理松懈,低瓦斯矿井照样会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4)违章放炮或井下着火引发。放炮作业时,炮眼不按规定装水炮泥,甚至用

煤粉等可燃物代替水炮泥装药放炮。炮眼最小抵抗线不够,或用不合格母线裸露爆破。采用不合格的炸药、 雷管违章放炮。有些矿井采空区和老巷封闭不及时,密闭管理不严,造成煤炭自燃、 火区复燃引发明火。

(5) 矿井供电系统管理不严,产生火花造成瓦斯爆炸事故。有的矿井井下照明和机电设备选型不符合规定,电气设备管理混乱,造成电气失爆或带电作业,电网回路产生杂散电流引发瓦斯爆炸事故,有时胶带摩擦起火也会引起瓦斯事故。另外,井下岩石与岩石、 岩石与金属、 金属与金属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 高分子材料产生的静电火花也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6)认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有些干部职工及瓦斯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及规章制度。特别是一些小煤矿,职工入井携带烟火在井下抽烟,违章擅自动用电焊、 火焊,穿化纤衣服入井等。这些均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2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对策

(1)强化培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 的理念,提高防治瓦斯工作的认识。必须对所有入井员工进行“一通三防、 防突 ” 专项知识培训和教育,并认真组织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确保每一位入井人员都能掌握防治瓦斯事故知识,增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使瓦斯治理工作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另外,煤矿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 一通三防” 齐抓共管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 ” 管理工作机构,保证“ 一通三防 ” 工作所需的人、 财、 物的投入。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一通三防 ” 技术措施的制订,各分管副职要认真落实好防治瓦斯各项技术措施。

(2)加强技术装备,改善矿井通风,防止瓦斯积聚,提高矿井防灾能力。依靠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瓦斯治理科技水平,各煤矿企业要在现有装备基础上,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新技术、 新装备,并确保发挥作用。建立合理、 稳定、 可靠、 高效的通风系统,对风量不足和系统不合理的矿井要进行技术改造,提高风量,保证系统有较强的抗灾能力。统计表明:有60%以上的瓦斯爆炸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因此,必须抓好掘进工作面瓦斯专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减少停电停风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抓好采面上隅角瓦斯治理工

作,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坚持正规采煤作业,控制非正规采煤工作面的瓦斯事故。因为非正规采煤工作面一般都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很难保证工作面配风,同时也很难解决采空区瓦斯积聚问题。因此,要对煤矿非正规采煤法进行技术改造,形成正规开采,保证通风系统稳定畅通。突出矿井、 瓦斯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严禁进行非正规开采,严控串联通风。确需串联通风的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残采、 回收煤柱等只能采用非正规法开采的,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4)加强瓦斯抽放和瓦斯管理。瓦斯抽放要坚持“ 多钻孔、 严封闭、 综合抽 ” 的九字方针。突出矿井、 高瓦斯矿井、 瓦斯地质条件异常复杂的矿井都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特点采用相应瓦斯抽放技术进行抽放,努力提高抽放率、抽放量,确保抽放效果。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配齐、 配足瓦斯检查员,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对瓦检员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其应有的津贴待遇,增强其责任心。另外,对采掘工作面开停工、 瓦斯排放、 巷道贯通、 过老巷等易发生瓦斯事故时期,务必高度重视,要制订专项安全措施,通风部门派专人深入现场,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放炮及明火管理,消除引爆火源。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 》 规定配备井下电气设备,严防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对井下电气设备性能要进行经常性专项检查、 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和修理。井下所有电缆不准有“ 鸡爪子 ” 、 “ 羊尾巴 ” 和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发放的矿灯要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 敲打矿灯。各级煤矿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入井、 安装、 使用、 维护、 操作检查责任制,杜绝电火花产生。井下放炮要使用水胶炸药或乳化炸药,炮眼必须按要求封足水炮泥、 炮泥。由专职放炮工按规定装药放炮,严禁放明炮、 糊炮,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 和“ 三人联锁 ” 放炮制度。另外,要严格明火管理及火区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控易燃物品入井,及时消除井下易燃品。对井下火区要加强检查,定期分析,防止煤炭自燃、 火区复燃。

(6)加强瓦斯专项监督检查、 “一通三防 ” 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确保防瓦斯

措施在现场真正得到落实。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和措施,经常对煤矿落实瓦斯治理相关规定、 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停产、 整顿、 整改,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瓦斯治理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

3 结语

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安全工程,除了有完善可靠的安全装备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外,还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只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 ” 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各级、 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瓦斯爆炸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

1 矿井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矿井发生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甲烷浓度超过爆炸下限,氧气的浓度不低于 12%,引火源的存在。因此,主要从氧气条件、 瓦斯积聚和火源 3个基本条件进行爆炸原因分析。此外,措施不落实、 管理上的漏洞也是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矿井通风管理不善,违法违规进行采掘作业。主要表现为:矿井无证生产,采用独眼井,自然通风,超通风能力生产。采用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循环风,没有形成合理、 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对采空区和盲巷处理不及时,特殊地点瓦斯积聚处理方法不对,违章排放瓦斯等,留下事故隐患。存在井上下通风机不能实现“双风机、 双电源 ” 自动倒台,不按规定开停通风机现象。没有落实矿井通风管理规定,不能按需配风,职工随意开关井下风门,造成风流短路或通风设施损坏后修复不及时。有的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风筒脱节破口多,处理不及时,造成风量、 风速达不到要求,导致掘进面微风作业。

(2)矿井瓦斯检查监测制度执行不严。在井下实际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配备井下瓦斯检查员,造成瓦斯检查员数量不够,经常出现空班、 漏检。有的矿井瓦斯检查员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教育,无证上岗,思想觉悟与业务技术素质低,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检查汇报,甚至做假记录。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情况进行 24 h连续监控。有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合理,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随意调整探头值,使井下监测系统不能稳定运行、 准确监测数据,瓦斯超限不能断电。

(3)高突矿井瓦斯预防及抽放措施落实不到位,低瓦斯矿井对瓦斯管理不重视。部分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没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及“四位一体 ” 防突措施,导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有的高突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建有瓦斯抽放系统,但抽放工作没有认真开展,造成抽放效果差,抽放时间达不到要求,以至采掘作业时瓦斯时常超限。另外,有的低瓦斯矿井没有相应瓦斯防治措施及规定,或虽有措施及规定但落实不认真。统计表明,思想麻痹,管理松懈,低瓦斯矿井照样会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4)违章放炮或井下着火引发。放炮作业时,炮眼不按规定装水炮泥,甚至用

煤粉等可燃物代替水炮泥装药放炮。炮眼最小抵抗线不够,或用不合格母线裸露爆破。采用不合格的炸药、 雷管违章放炮。有些矿井采空区和老巷封闭不及时,密闭管理不严,造成煤炭自燃、 火区复燃引发明火。

(5) 矿井供电系统管理不严,产生火花造成瓦斯爆炸事故。有的矿井井下照明和机电设备选型不符合规定,电气设备管理混乱,造成电气失爆或带电作业,电网回路产生杂散电流引发瓦斯爆炸事故,有时胶带摩擦起火也会引起瓦斯事故。另外,井下岩石与岩石、 岩石与金属、 金属与金属撞击或摩擦产生的火花、 高分子材料产生的静电火花也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6)认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有些干部职工及瓦斯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及规章制度。特别是一些小煤矿,职工入井携带烟火在井下抽烟,违章擅自动用电焊、 火焊,穿化纤衣服入井等。这些均可能造成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2 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对策

(1)强化培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 的理念,提高防治瓦斯工作的认识。必须对所有入井员工进行“一通三防、 防突 ” 专项知识培训和教育,并认真组织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确保每一位入井人员都能掌握防治瓦斯事故知识,增强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使瓦斯治理工作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另外,煤矿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 一通三防” 齐抓共管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各企业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 ” 管理工作机构,保证“ 一通三防 ” 工作所需的人、 财、 物的投入。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一通三防 ” 技术措施的制订,各分管副职要认真落实好防治瓦斯各项技术措施。

(2)加强技术装备,改善矿井通风,防止瓦斯积聚,提高矿井防灾能力。依靠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瓦斯治理科技水平,各煤矿企业要在现有装备基础上,积极推广应用防治瓦斯新技术、 新装备,并确保发挥作用。建立合理、 稳定、 可靠、 高效的通风系统,对风量不足和系统不合理的矿井要进行技术改造,提高风量,保证系统有较强的抗灾能力。统计表明:有60%以上的瓦斯爆炸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因此,必须抓好掘进工作面瓦斯专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减少停电停风事故的发生。同时,认真抓好采面上隅角瓦斯治理工

作,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坚持正规采煤作业,控制非正规采煤工作面的瓦斯事故。因为非正规采煤工作面一般都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很难保证工作面配风,同时也很难解决采空区瓦斯积聚问题。因此,要对煤矿非正规采煤法进行技术改造,形成正规开采,保证通风系统稳定畅通。突出矿井、 瓦斯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严禁进行非正规开采,严控串联通风。确需串联通风的应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残采、 回收煤柱等只能采用非正规法开采的,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4)加强瓦斯抽放和瓦斯管理。瓦斯抽放要坚持“ 多钻孔、 严封闭、 综合抽 ” 的九字方针。突出矿井、 高瓦斯矿井、 瓦斯地质条件异常复杂的矿井都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特点采用相应瓦斯抽放技术进行抽放,努力提高抽放率、抽放量,确保抽放效果。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配齐、 配足瓦斯检查员,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对瓦检员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保证其应有的津贴待遇,增强其责任心。另外,对采掘工作面开停工、 瓦斯排放、 巷道贯通、 过老巷等易发生瓦斯事故时期,务必高度重视,要制订专项安全措施,通风部门派专人深入现场,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5)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放炮及明火管理,消除引爆火源。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 》 规定配备井下电气设备,严防不合格电气设备入井,对井下电气设备性能要进行经常性专项检查、 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和修理。井下所有电缆不准有“ 鸡爪子 ” 、 “ 羊尾巴 ” 和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发放的矿灯要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开、 敲打矿灯。各级煤矿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入井、 安装、 使用、 维护、 操作检查责任制,杜绝电火花产生。井下放炮要使用水胶炸药或乳化炸药,炮眼必须按要求封足水炮泥、 炮泥。由专职放炮工按规定装药放炮,严禁放明炮、 糊炮,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 和“ 三人联锁 ” 放炮制度。另外,要严格明火管理及火区管理,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控易燃物品入井,及时消除井下易燃品。对井下火区要加强检查,定期分析,防止煤炭自燃、 火区复燃。

(6)加强瓦斯专项监督检查、 “一通三防 ” 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确保防瓦斯

措施在现场真正得到落实。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和措施,经常对煤矿落实瓦斯治理相关规定、 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停产、 整顿、 整改,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瓦斯治理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

3 结语

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安全工程,除了有完善可靠的安全装备和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外,还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重视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只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 ” 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各级、 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瓦斯爆炸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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