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望路26号住宅小区工程
精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北京实创建设监理公司
第二项目部 2004年6月26日
二次结构初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认真执行委托监理合同,按照北京实创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大纲》的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和项目部的《监理规划》要求,使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以独立、公正、科学服务的态度,不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落实监理规划,确保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职工住宅配套工程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二次结构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委托监理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5)监理规划;
(6)建筑装饰住宅工程初装饰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强制性标准; (8)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9)国家、北京市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定; 二、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控制原则和基本规定 1、控制原则:
(1)要强化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2)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
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及防腐和防虫的处理;
(3)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4)检测施工单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文明施工管理。
(6)二次结构装修材料应根据样板间或封存材料样板,由建设方、施工方、供货方等有关方确认封样。
2、基本规定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查;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楼板上乱打洞,开洞应符合开洞管理规定;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风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应根据二次结构情况相互配合,同步进行的并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二次结构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
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砌筑封堵等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的临时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④临时电线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地; 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蓄水应有大水桶; ②临时用水管道不得有破损、滴漏; 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三、工程基本情况:
二次结构初装修内容:
四、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1、组织形式及人员分工
2、人员构成如下: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岗位证书;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满足设计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及相应规范、规程、施工、控制质量
5、审核工程变更洽商;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造价;
8、确认合格工程量的计量;
9、加强施工过程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项工程验收; 10、搜集、整理、组卷工程资料; 11、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工程验收; 12、移交工程资料,参加竣工决算。 六、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会议制度:监理例会原则每周一次,参加人员及内容按监理规程,专题会议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临时约定;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临时约定; 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4、工程隐检、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5、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6、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7、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8、造价控制管理制度;
9、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1、资料管理制度; 12、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七、安全生产、消防、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应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文明施工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须的设备、器具及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标识,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3、各种机械或性能必须完好,不带病作业,不超负荷使用,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危险品及危险部位要设明显标志,各种易燃、易爆等物品按相应规定妥善保管,安全存放。
5、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分开存放。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现场人员不得赤膊; 7、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将明火带入现场。 8、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9、严禁损坏、遮挡原有消防设施;
10、建筑垃圾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存放指定地点,随时清运。 11、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污染及危害源。 八、室内环境检测
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要求。
西大望路26号住宅小区工程
精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北京实创建设监理公司
第二项目部 2004年6月26日
二次结构初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认真执行委托监理合同,按照北京实创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大纲》的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和项目部的《监理规划》要求,使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以独立、公正、科学服务的态度,不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落实监理规划,确保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职工住宅配套工程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二次结构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委托监理合同; (3)工程施工合同;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5)监理规划;
(6)建筑装饰住宅工程初装饰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强制性标准; (8)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9)国家、北京市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定; 二、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控制原则和基本规定 1、控制原则:
(1)要强化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2)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
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及防腐和防虫的处理;
(3)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4)检测施工单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5)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文明施工管理。
(6)二次结构装修材料应根据样板间或封存材料样板,由建设方、施工方、供货方等有关方确认封样。
2、基本规定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查;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楼板上乱打洞,开洞应符合开洞管理规定;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风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应根据二次结构情况相互配合,同步进行的并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二次结构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
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砌筑封堵等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的临时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④临时电线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地; 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蓄水应有大水桶; ②临时用水管道不得有破损、滴漏; 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三、工程基本情况:
二次结构初装修内容:
四、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1、组织形式及人员分工
2、人员构成如下: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岗位证书;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满足设计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及相应规范、规程、施工、控制质量
5、审核工程变更洽商;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7、控制工程进度、质量、造价;
8、确认合格工程量的计量;
9、加强施工过程控制,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项工程验收; 10、搜集、整理、组卷工程资料; 11、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工程验收; 12、移交工程资料,参加竣工决算。 六、监理工作制度
1、监理会议制度:监理例会原则每周一次,参加人员及内容按监理规程,专题会议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临时约定;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临时约定; 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4、工程隐检、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5、工程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6、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7、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8、造价控制管理制度;
9、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1、资料管理制度; 12、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七、安全生产、消防、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应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文明施工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须的设备、器具及标识;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标识,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3、各种机械或性能必须完好,不带病作业,不超负荷使用,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危险品及危险部位要设明显标志,各种易燃、易爆等物品按相应规定妥善保管,安全存放。
5、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分开存放。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现场人员不得赤膊; 7、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将明火带入现场。 8、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9、严禁损坏、遮挡原有消防设施;
10、建筑垃圾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存放指定地点,随时清运。 11、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污染及危害源。 八、室内环境检测
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