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0日 18:27:40
来源: 求是网 作者: 陶晓玲
“党员意识”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体利益与意志在每个党员身上的集中体现,其本质是党员在自己一生中对党的理想、信念坚定不移的追求和与此同行的责任感、使命感。对于一名共产党员来说,只有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才能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一个政党来说,“党员意识”直接关系到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有着86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如果广大党员缺乏强烈的“党员意识”,就无法真正成为一个紧密团结、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具有强大战斗力的政治集团。所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关键时期的情况下,广大党员一定要着力培养自己的“党员意识”。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培养“党员意识”。崇高的理想信念,既不能自发地产生,也不能自发地确立。通过学习实践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是同共产党人的一生相伴随、共始终的。昨天的信念坚定,代替不了今天;今天的信念坚定,也代替不了将来。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真正使坚定的理想信念成为党员的思想之魂、远行之帆。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与认识基本国情相结合。引导党员通过学习中国近代史,从中国人民血与泪的屈辱、血与火的抗争中,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实践中,深刻领悟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通过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深刻认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党的领导下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把实现远大理想和完成现阶段任务相结合。引导党员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上来。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注重思想上的释疑解惑,又要想方设法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
坚持党内生活民主化,培养“党员意识”。就一个政党来说,党员的一切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基于它的主体地位,判断一个政党是不是具有活力,归根到底看党员是不是党内民主的主体,是不是在党内真正当家作主。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党员普遍扮演着多重角色,他们既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又是市场的主体;既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又是民主权利的主体。党员的结构、社会角色等方面的变化,要求我们党必须从制度上确立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健全和创新党内民主的知情制度,特别是普通党员的知情权。要建立完善党内民主的参与和选择制度,扩大各级党代表中的无职党员代表比例,认真落实和切实保障无职党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要健全和创新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和扩大党员监督的程序和范围,使民主监督具有可操作性。
坚持组织关怀人性化,培养“党员意识”。人的第一需要是吃饱、穿暖、有房住,对贫困党员不能空谈无私奉献,首要的是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为其工作生活排忧解难。对基层部分党员由于自身身体状况等导致的大病就医、因病致贫的情况,由于企业改制、下岗待业、子女求学等客观条件导致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的现状,必须尽快建立党内互助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生活扶贫、身体扶康、精神扶志、智力扶学、就业扶技“五扶”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活动,让生活困难党员及时得到组织和同志的帮助。要根据党员结构变化、需求多样的实际,坚持物质性服务与精神性服务并举,开展面向所有党员、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类需要的服务,以困难党员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为重点,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进行免费培训,提供创业小额资金,拓宽党员发展空间。要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进一步建立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让想干事的党员有机会脱颖而出,让能干事的党员有舞台参与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
坚持作用发挥制度化,培养“党员意识”。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从根本上取决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党员发挥作用,不仅需要自身的素质和内在动力,更需要各级党组织为党员发挥作用提出要求、创造条件、搭建制度和机制平台。不少地方党组织对于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往往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过于笼统化、抽象化。多数党员觉得这些原则要求离自己很远,并不真正关注。因此,基层党组织要把定期对党员发挥作用提出具体化要求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提出的具体要求既要符合党章要求,又要切合单位和党员的实际;既要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普通党员通过努力都能做到。要探索建立党员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报告思想和工作制度,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党员与困难群众“联系户”制度,督促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定期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不断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各地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岗位上争创一流的业绩。
(作者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局)
2014年08月20日 18:27:40
来源: 求是网 作者: 陶晓玲
“党员意识”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体利益与意志在每个党员身上的集中体现,其本质是党员在自己一生中对党的理想、信念坚定不移的追求和与此同行的责任感、使命感。对于一名共产党员来说,只有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才能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一个政党来说,“党员意识”直接关系到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有着86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如果广大党员缺乏强烈的“党员意识”,就无法真正成为一个紧密团结、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具有强大战斗力的政治集团。所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关键时期的情况下,广大党员一定要着力培养自己的“党员意识”。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培养“党员意识”。崇高的理想信念,既不能自发地产生,也不能自发地确立。通过学习实践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是同共产党人的一生相伴随、共始终的。昨天的信念坚定,代替不了今天;今天的信念坚定,也代替不了将来。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真正使坚定的理想信念成为党员的思想之魂、远行之帆。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与认识基本国情相结合。引导党员通过学习中国近代史,从中国人民血与泪的屈辱、血与火的抗争中,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实践中,深刻领悟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通过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深刻认识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党的领导下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把实现远大理想和完成现阶段任务相结合。引导党员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上来。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注重思想上的释疑解惑,又要想方设法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
坚持党内生活民主化,培养“党员意识”。就一个政党来说,党员的一切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基于它的主体地位,判断一个政党是不是具有活力,归根到底看党员是不是党内民主的主体,是不是在党内真正当家作主。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党员普遍扮演着多重角色,他们既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又是市场的主体;既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又是民主权利的主体。党员的结构、社会角色等方面的变化,要求我们党必须从制度上确立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健全和创新党内民主的知情制度,特别是普通党员的知情权。要建立完善党内民主的参与和选择制度,扩大各级党代表中的无职党员代表比例,认真落实和切实保障无职党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要健全和创新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和扩大党员监督的程序和范围,使民主监督具有可操作性。
坚持组织关怀人性化,培养“党员意识”。人的第一需要是吃饱、穿暖、有房住,对贫困党员不能空谈无私奉献,首要的是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为其工作生活排忧解难。对基层部分党员由于自身身体状况等导致的大病就医、因病致贫的情况,由于企业改制、下岗待业、子女求学等客观条件导致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的现状,必须尽快建立党内互助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生活扶贫、身体扶康、精神扶志、智力扶学、就业扶技“五扶”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活动,让生活困难党员及时得到组织和同志的帮助。要根据党员结构变化、需求多样的实际,坚持物质性服务与精神性服务并举,开展面向所有党员、覆盖不同层次、满足各类需要的服务,以困难党员社会救助福利服务、下岗失业党员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为重点,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进行免费培训,提供创业小额资金,拓宽党员发展空间。要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进一步建立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让想干事的党员有机会脱颖而出,让能干事的党员有舞台参与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
坚持作用发挥制度化,培养“党员意识”。党员的先进性如何,从根本上取决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党员发挥作用,不仅需要自身的素质和内在动力,更需要各级党组织为党员发挥作用提出要求、创造条件、搭建制度和机制平台。不少地方党组织对于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往往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过于笼统化、抽象化。多数党员觉得这些原则要求离自己很远,并不真正关注。因此,基层党组织要把定期对党员发挥作用提出具体化要求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提出的具体要求既要符合党章要求,又要切合单位和党员的实际;既要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普通党员通过努力都能做到。要探索建立党员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报告思想和工作制度,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党员与困难群众“联系户”制度,督促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定期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不断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各地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通过创建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平凡岗位上争创一流的业绩。
(作者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