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浅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屈指数来,来到琴江中学已整整2个月了,我常常被老师们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智慧所深深感动,能在这样的教师群体中工作不能不说是一种幸福。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学校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师德传统。我想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务实创新。”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要到这里求学的学生越来越多,这是令我们大家欢欣鼓舞的好事。但可能是社会声誉比较好,平时听到的赞扬声比较多了,有个别老师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近做出了一些有违师德规范的事,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任何社会关系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便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构成以调整人们在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教育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当国家制定教育法律规范以调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时,便构成了教育法律关系。因此,在广泛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今天,了解作为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无疑非常重要。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享有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首先由教育领域的“母法”---《教育法》作出原则性的规定,继而通过《教师法》得以具体化。《教师法》第7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主要有: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地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按时

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和“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教师法》第8条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因教师所担负的“教书育人”职责和教师的劳动“示范性”特点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1)教师作为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对教师而言,其“教书育人”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不仅应是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表率,并且应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

(2)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第一,从教师职业的特点看,教师职业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职业,而只要有人和人的关系的地方,就必然有道德;第二,同其他职业行为规范一样,教师的行为规范也可分为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两种;第三,从教师的行为方式看,教师行为活动的职业意义与道德意义是交织在一起的,或者说,教师的“做事”与“做人”。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也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应尽的基本义务。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而造成工作损失的,应根据第37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方面全面发展。”(1)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做到对学生不分亲疏远近,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受教育者的地位,其人格尊严往往容易受到侵犯,因此,教师应当注意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尤其是对有缺点、犯错误的学生,教师更应给予特别的关怀,促使他们健康地成长,绝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更不能侮辱、歧视他们。为了保障学生的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3条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因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泄露学生隐私,造成后果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曾经做过调查,总结起来:学生喜欢的教师品质是:热爱、同情、尊重学生;耐心、温和、容易接近;对学生实事求是,严格要求;知识广博,肯教人;教学方法好。学生不喜欢的教师品质是:经常谩骂学生,讨厌学生;对学生没

有同情心,把人看死;偏爱,不公正;上课拖课;教学方法枯燥无味。怎么做个孩子喜欢的老师?一句话:有爱心。当然也不是说,犯了某些错的老师就一点爱心也没有,有的老师理由也很充分:我太想教好他们了;我是在是为他们急呀;我算得有耐心了,在他身上花费的功夫算多了,可在他身上一点也没用;那我只能说,你的说法我可以理解,但不能赞同,也决不能成为你对学生态度粗暴、甚至动之以拳脚的理由。同时我只能说你对教师职业的六种角色还理解不深。因为教师具有传递社会传统美德的使命——传道者;因为教师是人才的培养者——授业解惑者;要对教学活动进行控制、检查、评价,并组织班集体、协调人际关系——管理者;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榜样教育学生——示范者;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充满生命的、千差万别的,对每个学生多要采用适合于他的教育——研究者;因为学生遇到困惑需要有人启发、心情沮丧需要有谈心的朋友——父母与朋友的角色。当好这六个角色很难,但你仔细对照一下这六个角色,你就会觉得你刚才的理由不充分,——有没有仔细研究怎么教好他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的老师的话就管用;有没有想过换一个方法试一试。教师工作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以人格塑造人格,以品德化育品德,以素质提高素质”。当你向你的学生拉大了嗓门,出言不逊,手脚粗暴,有没有想过你在孩子心目中是什么形象,同时对他造成负面影响是什么?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要自觉地加强学习,勤练内功,提升修养。要学会处理好四种关系:(1)与学生的关系: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必须以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基础。平等是师生关系的基本标尺。教师与学生虽然在角色上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2)与同事的关系:处理得当不仅有助于教学的成功,有助于学校的发展,也有助于个人的发展。要相互尊重,善于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学会雪中送炭,要相互谦让,遇到矛盾学会退让、迂回,避免用过激和尖刻的语言,不是原则问题要适可而止。(3)与领导的关系:这里的领导指学校内部的各级负责人。作为领导者,要有服务意识,平等待人,处事公正。作为被领导者,要服从和支持领导的工作,对领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真心诚意地帮助,发牢骚要注意场合,讲究分寸,学会说服领导。(7)与家长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和家长建立联系,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注意尊重家长,不要伤害家长的感情。特别是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和家长沟通。

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这26个字的主旨是责任与爱。可我们有部分教师为人师表的有些举止行为还不够完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人处事的方式、对待同事、家长、学生的态度等),有些教师的责任意识不强(完成各项工作的质量不高,班级管理不够到位,当个人和学校利益发生矛盾时处理得还不够恰当等),有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愿我们时时绷紧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这根弦,警钟长鸣,不断努力,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

浅谈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屈指数来,来到琴江中学已整整2个月了,我常常被老师们的敬业精神和教学智慧所深深感动,能在这样的教师群体中工作不能不说是一种幸福。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学校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师德传统。我想可以概括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务实创新。”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要到这里求学的学生越来越多,这是令我们大家欢欣鼓舞的好事。但可能是社会声誉比较好,平时听到的赞扬声比较多了,有个别老师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近做出了一些有违师德规范的事,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任何社会关系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便不再是普通的社会关系,而是构成以调整人们在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教育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当国家制定教育法律规范以调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时,便构成了教育法律关系。因此,在广泛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今天,了解作为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无疑非常重要。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享有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首先由教育领域的“母法”---《教育法》作出原则性的规定,继而通过《教师法》得以具体化。《教师法》第7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主要有: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地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按时

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和“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二、教师的义务: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教师法》第8条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因教师所担负的“教书育人”职责和教师的劳动“示范性”特点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1)教师作为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对教师而言,其“教书育人”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不仅应是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表率,并且应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

(2)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第一,从教师职业的特点看,教师职业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职业,而只要有人和人的关系的地方,就必然有道德;第二,同其他职业行为规范一样,教师的行为规范也可分为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两种;第三,从教师的行为方式看,教师行为活动的职业意义与道德意义是交织在一起的,或者说,教师的“做事”与“做人”。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也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应尽的基本义务。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而造成工作损失的,应根据第37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方面全面发展。”(1)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做到对学生不分亲疏远近,一视同仁,平等对待。(2)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受教育者的地位,其人格尊严往往容易受到侵犯,因此,教师应当注意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尤其是对有缺点、犯错误的学生,教师更应给予特别的关怀,促使他们健康地成长,绝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更不能侮辱、歧视他们。为了保障学生的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3条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因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泄露学生隐私,造成后果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曾经做过调查,总结起来:学生喜欢的教师品质是:热爱、同情、尊重学生;耐心、温和、容易接近;对学生实事求是,严格要求;知识广博,肯教人;教学方法好。学生不喜欢的教师品质是:经常谩骂学生,讨厌学生;对学生没

有同情心,把人看死;偏爱,不公正;上课拖课;教学方法枯燥无味。怎么做个孩子喜欢的老师?一句话:有爱心。当然也不是说,犯了某些错的老师就一点爱心也没有,有的老师理由也很充分:我太想教好他们了;我是在是为他们急呀;我算得有耐心了,在他身上花费的功夫算多了,可在他身上一点也没用;那我只能说,你的说法我可以理解,但不能赞同,也决不能成为你对学生态度粗暴、甚至动之以拳脚的理由。同时我只能说你对教师职业的六种角色还理解不深。因为教师具有传递社会传统美德的使命——传道者;因为教师是人才的培养者——授业解惑者;要对教学活动进行控制、检查、评价,并组织班集体、协调人际关系——管理者;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榜样教育学生——示范者;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充满生命的、千差万别的,对每个学生多要采用适合于他的教育——研究者;因为学生遇到困惑需要有人启发、心情沮丧需要有谈心的朋友——父母与朋友的角色。当好这六个角色很难,但你仔细对照一下这六个角色,你就会觉得你刚才的理由不充分,——有没有仔细研究怎么教好他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的老师的话就管用;有没有想过换一个方法试一试。教师工作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以人格塑造人格,以品德化育品德,以素质提高素质”。当你向你的学生拉大了嗓门,出言不逊,手脚粗暴,有没有想过你在孩子心目中是什么形象,同时对他造成负面影响是什么?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学生对教师尊敬的唯一源泉在于教师的德和才。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要自觉地加强学习,勤练内功,提升修养。要学会处理好四种关系:(1)与学生的关系: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必须以良好的师生关系为基础。平等是师生关系的基本标尺。教师与学生虽然在角色上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但在人格上是平等的。(2)与同事的关系:处理得当不仅有助于教学的成功,有助于学校的发展,也有助于个人的发展。要相互尊重,善于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学会雪中送炭,要相互谦让,遇到矛盾学会退让、迂回,避免用过激和尖刻的语言,不是原则问题要适可而止。(3)与领导的关系:这里的领导指学校内部的各级负责人。作为领导者,要有服务意识,平等待人,处事公正。作为被领导者,要服从和支持领导的工作,对领导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真心诚意地帮助,发牢骚要注意场合,讲究分寸,学会说服领导。(7)与家长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和家长建立联系,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注意尊重家长,不要伤害家长的感情。特别是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和家长沟通。

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这26个字的主旨是责任与爱。可我们有部分教师为人师表的有些举止行为还不够完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人处事的方式、对待同事、家长、学生的态度等),有些教师的责任意识不强(完成各项工作的质量不高,班级管理不够到位,当个人和学校利益发生矛盾时处理得还不够恰当等),有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愿我们时时绷紧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这根弦,警钟长鸣,不断努力,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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