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 教育。
3.每学期末的全校集中教育要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设立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等。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引导学
生走右边,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 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交通安全行为“十不准”
1、无机动车驾驶证不准驾驶机动车。
2、驾车时不准攀扶其它车辆或两手离把。
3、非机动车辆车闸不良或车铃不响时不准上路骑行。
4、不准驾驶无号牌或来历不明的车辆,严格禁止饮酒后驾车。
5、骑车时不准并肩或并排行驶。
6、骑车走路须遵循右侧通行原则,不准逆向行驶。
7、不准随意横穿机动车道,横过公路走行人过街设施。
8、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
9、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不准在人行横道以外的
地方行走。
10、驾车时不准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超车。
四、学生交通安全“十不准”。
1、学生由家长接送的,家长接送车辆不准在校门口掉头或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道路交通。
2、学生列队走出校门,不准争抢。
3、学生不准在放学后聚集影响交通。
4、学生横穿道路,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5、学生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学生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
7、学生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
8、学生乘车时,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9、学生不准乘坐“黑车”、“英雄车”等。
10、学生不准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骑车。
泸西县金马镇新安小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新安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 教育。
3.每学期末的全校集中教育要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设立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等。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引导学
生走右边,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 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交通安全行为“十不准”
1、无机动车驾驶证不准驾驶机动车。
2、驾车时不准攀扶其它车辆或两手离把。
3、非机动车辆车闸不良或车铃不响时不准上路骑行。
4、不准驾驶无号牌或来历不明的车辆,严格禁止饮酒后驾车。
5、骑车时不准并肩或并排行驶。
6、骑车走路须遵循右侧通行原则,不准逆向行驶。
7、不准随意横穿机动车道,横过公路走行人过街设施。
8、不准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
9、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不准在人行横道以外的
地方行走。
10、驾车时不准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超车。
四、学生交通安全“十不准”。
1、学生由家长接送的,家长接送车辆不准在校门口掉头或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道路交通。
2、学生列队走出校门,不准争抢。
3、学生不准在放学后聚集影响交通。
4、学生横穿道路,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5、学生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学生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
7、学生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
8、学生乘车时,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9、学生不准乘坐“黑车”、“英雄车”等。
10、学生不准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骑车。
泸西县金马镇新安小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