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钻孔桩基施工劳务合同
建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建房桩基机械钻孔灌注工程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权利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巫溪县文峰镇中心小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巫溪县文峰镇中心小学校内
二、工程内容:建房桩基机械钻孔灌注桩的劳务承包
1、机械成孔;2、砼灌注;3、钢筋笼制作、安放(砼试配、试块制作及材料复试除外)。
三、工程量:
根据设计图纸,图号布置的机械钻孔灌注桩。总工程量约 56 根桩。
四、承包方式:
甲方将该工程以包工、包机械钻孔设备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水、电、混凝土、石子、水泥、沙、钢材等原材料。混凝土由甲方负责送至洞口,由乙方灌注。
五、取费标准:
1、/m³。在钻孔过程中因自然地质情况,如遇地质严重塌孔,甲方负责材料砂浆回填,乙方二次钻按 / m ³/米。施工结束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此单价不含水电、检测、税金、环保、排污、搅拌机、建材等费用。
2、乙方劳务款为劳酬税后所得,不开发票,若需交纳劳务税及
所得税等税费,概由甲方负责申报和承担交纳。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机器设备进场,甲方付乙方设备进场费 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甲乙双方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共计56根桩,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 ,余款在工程桩检测完毕并合格后 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进场时间及工期:
1、年月日之前进场开始施工,月。
2、乙方进场后,如遇特殊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 自停工之时起。甲方补偿乙方每个台班 200 元/天。
八、安全责任: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造成的有甲方负责;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及有关钻机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2、每单孔完成后,应由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按规定验收并签字。
3、如果使用商品混领土,因为混凝土工艺采取水下灌注,在灌注时应保证灌注的连续性,确保灌桩合格。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安全的施工条件上,并按时支
付工程费用。
2、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保证钻机供水、供电施工要求。
3、派现场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监督,并在钻孔孔深表上签字。做好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及现场桩位定位放线测量工作。
4、场内泥浆排水沟及场外泥浆池由甲方开挖。指派专人排放流畅。
5、钻孔造成环境、邻建物和地下管线网等影响或损坏,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关问题的处、治理费用。
乙方:
1、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劳动用工规定,并适时支付工人的工资。
2、乙方负责工人的全面管理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
3、自备钻机使用的各种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以现场协商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械钻孔桩基施工劳务合同
建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建房桩基机械钻孔灌注工程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权利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巫溪县文峰镇中心小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巫溪县文峰镇中心小学校内
二、工程内容:建房桩基机械钻孔灌注桩的劳务承包
1、机械成孔;2、砼灌注;3、钢筋笼制作、安放(砼试配、试块制作及材料复试除外)。
三、工程量:
根据设计图纸,图号布置的机械钻孔灌注桩。总工程量约 56 根桩。
四、承包方式:
甲方将该工程以包工、包机械钻孔设备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水、电、混凝土、石子、水泥、沙、钢材等原材料。混凝土由甲方负责送至洞口,由乙方灌注。
五、取费标准:
1、/m³。在钻孔过程中因自然地质情况,如遇地质严重塌孔,甲方负责材料砂浆回填,乙方二次钻按 / m ³/米。施工结束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此单价不含水电、检测、税金、环保、排污、搅拌机、建材等费用。
2、乙方劳务款为劳酬税后所得,不开发票,若需交纳劳务税及
所得税等税费,概由甲方负责申报和承担交纳。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机器设备进场,甲方付乙方设备进场费 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甲乙双方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共计56根桩,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 ,余款在工程桩检测完毕并合格后 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进场时间及工期:
1、年月日之前进场开始施工,月。
2、乙方进场后,如遇特殊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 自停工之时起。甲方补偿乙方每个台班 200 元/天。
八、安全责任: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造成的有甲方负责;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及有关钻机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2、每单孔完成后,应由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按规定验收并签字。
3、如果使用商品混领土,因为混凝土工艺采取水下灌注,在灌注时应保证灌注的连续性,确保灌桩合格。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安全的施工条件上,并按时支
付工程费用。
2、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保证钻机供水、供电施工要求。
3、派现场施工代表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进行施工监督,并在钻孔孔深表上签字。做好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及现场桩位定位放线测量工作。
4、场内泥浆排水沟及场外泥浆池由甲方开挖。指派专人排放流畅。
5、钻孔造成环境、邻建物和地下管线网等影响或损坏,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关问题的处、治理费用。
乙方:
1、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劳动用工规定,并适时支付工人的工资。
2、乙方负责工人的全面管理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
3、自备钻机使用的各种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以现场协商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