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09级各班级:
为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2012届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各班级按毕业生3%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要充分重视,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五、各班级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格式见附件1、2)推荐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手写稿与电子稿经CPC邮件发至事务科刘振宇老师处,经学院联评研究后,予以公示。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处)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院(系):机制系 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班级:09计算机 年 月 日2012年3月1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经院(系)、学校盖章,领导签字方有效。
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校(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和学校各一份;
2.本校共有毕业研究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本
科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专科(高职)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关于评选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09级各班级:
为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我院2012届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各班级按毕业生3%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要充分重视,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五、各班级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格式见附件1、2)推荐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手写稿与电子稿经CPC邮件发至事务科刘振宇老师处,经学院联评研究后,予以公示。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处)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院(系):机制系 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班级:09计算机 年 月 日2012年3月1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经院(系)、学校盖章,领导签字方有效。
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学校(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和学校各一份;
2.本校共有毕业研究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本
科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专科(高职)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