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对方付款函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38):顺序履行抗辩权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67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顺序履行抗辩的构成要件(四个).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双方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 (4)应当先履行的一方请求应后履行的一方履行. 2.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 ...
预约合同解释规则 ――买卖合同解释(法释[2012]8号)第二条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梁慧星 2012-11-07 20:32:44 来源:中国法学网 买卖合同解释第2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鉴于现行合同法未规定预约合同,致我国经济生活中预约的法律地位不明,裁判实践中发生 ...
委托人: 受托人: (资质等级: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婚礼庆典服务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一)新郎姓名: ,新娘姓名: . (二)婚礼庆典举行时间: 年 月 日(中午/晚上). (三)婚礼庆典举行地点: . (四)预计的宾客人数: 人:酒席桌数: 桌. 第二条服务项目.服务费 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为: 序号 服 务 项 ...
预付款(订金).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 1.预付款(订金).预付款是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将合同款总额的部分款项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预付款对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起一定的资助作用,具有支援性质,但不起保证作用.在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成为应付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没有履行合同,则原预付的数额的货币应当退还给支付预付款的当事人. 2.定金.定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为保障合同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这是在没有第三方参加的情况下,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的保障
关于案件审理常见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 为保证案件质量.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天津仲裁委员会(下称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有关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会仲裁实践,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程序问题 (一)审理范围 1.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事项超出合同内容的,应当询问当事人双方是否就超出合同内容的仲裁请求提交本会处理.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本会处理的,应当达成补充仲裁协议. ...
告知函的写法.告知函和答复函十分接近.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答复函是答复对方所询问问题,而告知函则是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告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告知原由.说明制发本函的原因.二是告知事项.简明扼要地叙述告知对方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 函的结构和写法 (一)标题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 ...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2]8号 [颁布时间]2012-5-1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6月6日第02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法释[2012]8 ...
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合同义务之核心为给付义务.在学理上,给付义务又被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前者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负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之义务,买方交付价金之义务.后者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确保债权人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的义务,如买卖车辆合同中卖方交付车辆行使证或保险单之义务. 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区别,争议较大.学理上按照能否独立诉请履行为标准,将附随义务分为独立之附随义务和非独立之附随义务,而独立之附随义务,便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8号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l ...
第一篇文章 2015年司法考试钟秀勇民法知识点之买卖合同(1) 第一节 买卖合同 一.所有权转移问题 现实交付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动产 占有改定 约定所有权转移:(所有权转移先于交付) 买卖合同中的 例外 所有权转移问题 所有权保留:支付全部价金所有权转移 (所有权转移后于交付) 不动产 登记 二.风险负担问题 何谓风险:由于非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 有约定交付地点,依约定地点交付 原则:交付主义 无约定交付地点,依运输方式推定 动产 买卖合同中的 试用买卖:所有权主义 风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知识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1.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 ...
履行迟延之按日累计违约金的性质.时效等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 作者:冯栎澄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5年第02期 [摘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规定有因履行迟延所致的按日累计违约金,这类违约金适用于履行迟延下的多个场合,包括买受人支付价款迟延,出卖人交付房屋迟延,出卖人办理权属登记迟延等.文章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实例为基础,分别分析按日累计违约金的性质.诉讼时效等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日累计违约金:履行迟延:双方违约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 ...
1.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利用其他途径获得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制 ...
第十五讲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转让 一.合同的相对性(★★★) (一)合同相对性的内涵 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当事人. 包括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与责任的相对性.在司法考试中需要把握的内容是: ①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请求合同 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②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无权请求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③合同债务人因第三人违约的,仍应对合同债权人承担违约
不安抗辩权和留置权一样,都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的债务得到履行,双方的债权得到实现.但是,不安抗辩权和留置权各有其适用范围,二者性质.成立条件.行使方式和法律后果都不同,两者不能相互代替.而在司法实践当中,留置权与不安抗辩权常易混淆.有以下两个案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为甲公司加工一批童鞋,甲公司在乙公司交货之后付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完成了加工童鞋的工作,而甲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加工费,在清偿期届满后乙公司将这批童鞋留置,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案件要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应当就自己因对方当事人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 ...
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传时间:2004-7-17 (一)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某年1月10日订立了一份购销普碳钢盘圆正品1000吨的合同,合同规定每吨价1200元,总价款120万元,交货期为该年6月30日,交货地点为S市火车站.合同第4条规定:"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甲方(即原告)应向乙方(即被告)预付5万元." 第5条规定:"如果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按总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合同订立后,原告于同年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