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书面申请
第五章 迁移登记 第八十八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的,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第八十九条 公民户口迁移,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遵循先家庭户后集体户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对经批准落户的人员,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处落户: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含有代理协议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在建制镇和小城市租赁房屋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需经房屋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
你好!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
你好!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
户口迁移 失业证明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
天津市户口政策: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 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 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1.投配偶户口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 ...
西安市公安局详解落户西安相关政策晴朗 发表于 2010-05-06 09:20:30 点击数 :7744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咨询的"户口迁入西安需要什么手续?"一事经西部网<民生热线>发布后,西安市公安局立即给出了回应.户籍科特意就落户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小编也为您列出了"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办理指南",希望对你的落户有所帮助! 详细情况公示如下:西安市公安局详解落户西安相关政策网友你好!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解决迁入市区人 ...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投靠父母 首先申请人在申报的派出所填写<户口迁入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簿(外省的同时要出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人或与其共同居住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投靠父母还要出具伤残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还要出具民政部门(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
重庆人口户籍管理制度 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 (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 1.入户对象及条件 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其配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落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的龙溪镇.巴南区的李家沱.土桥街道和南泉镇.花 ...
户口迁入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 二.办理对象: (一)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到城市或城镇共同生活的. (三)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子女中已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在校学生要求随父或母(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 ...
户政常见问题解答大全 发布时间: 11-07-05 (一)户口申报 1.问:婴儿出生后,如何申报户口? 答: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书>.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和<生育证>(非婚生的除外),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2.问:超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小孩能否申报户口?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应准予申报户口,其监护人或者亲属可凭<出生医学 ...
去年年底,天津市公安局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同时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和放宽投靠配偶落户政策.投靠配偶落户政策有哪些变化?审批程序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夫妻投靠 (一)受理条件: 原来的受理条件 1.来津人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十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来津人一方系再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上,结婚投靠配偶在津居住三年以上: 3.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即,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房,年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100问 2010-08-02 19:07:00 来源: 重庆日报(重庆) 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 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2.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答: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实现同工同权
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老人投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入非农户 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ZwgkInfo_44593.html(来源于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 (办公地址电话查询请点击) 办理地址.电话: 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或分县局户政大厅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老人投靠子女入非农户5
合肥户口政策 合肥市正式作出决定,进一步放宽户籍政策,在投靠直系亲属,投资兴办实业和购买商品房以及引进人才三大方面作出重大调整. 1.夫妻投靠: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凭结婚证明.迁入人的户籍证明以及能证明迁入人在合肥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申报入户.(稳定的生活来源是指通过领取退休金或通过稳定的职业或其他正当的谋生途径获得不低于当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济收入.退休人员可凭退休证: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自谋职业的,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户籍民警调查核实后给予申报户口.
1.出生登记: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2.死亡登记: 凭死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无法取得<死亡医学证明>的,凭死者亲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骨灰安葬证>或<骨灰存放证>办理. 3.迁出登记: 凡迁出本市的,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证>或大中专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报到证> ...
<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户籍管理体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有下列情形的,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移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赠予.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三)因投靠配偶.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 (四)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需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或 ...
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 (中府[2006]25号)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户籍管理体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户籍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有下列情形的,可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移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赠予.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三)因投靠配偶.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 (四)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需将户口迁移到新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文件 渝府发[2010]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获悉,<武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武汉市提出,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适度放开开发区和新城区区域落户限制. 按照实施意见,中心城区实行积分落户,社保.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个人信用记录都是重要参考:开发区.新城区区域落户条件放宽: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条件放宽,专科以上学历有工作有1年社保30岁以内可落户武汉:适度放宽投靠落户条件,取消夫妻投靠年龄限制:放宽新城区城镇居民进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条件. 意见明确,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