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鉴定

国家科委关于发送《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的通知 国科发成字[1995]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xx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明确规范科技成果鉴定操作规程,现将《科技成果鉴定规程)发送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 (国家科委 1994年12月)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 第19号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现予发布, 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主任:宋健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包括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鉴定以及诉讼需要的会计.知识产权.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95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于20xx年9月30日公布实施,20xx年8月14日公布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2号)同时废止。 部长吴爱英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活动,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全国人民代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目录 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通知 水建管[2003]27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
目录 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的特征 产品质量鉴定的申请[1] 百分网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所谓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百分网产品质量鉴定的特征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3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浙火鉴字[2012] 第 号 成 果 名 称:GJS-SH型哈呋式室外光缆接头盒 完 成 单 位:杭州首航实业有限公司 鉴 定 形 式:会议鉴定 组织鉴定单位: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盖章) 鉴 定 日 期: 2012年11月 日 鉴定批准日期: 2012年11月 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制 1 2 3 4 5 6 科 技 成 果 完 成 单 位 情 况 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并填入完成和名称的第一栏中.其下属机构名称则填入
1 . 制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办法> ) 的必要性 ? 答: 1985 年原国家标准局为加强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的管理,曾制定有<全国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办法> (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 .由于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内容多是适应当时计划经济管理的需要.多年来,<暂行办法>虽然对仲裁检验工作,对解决产品质量纠纷起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很多内容已 ...
科 学 技 术 成 果 鉴 定 证 书 鉴字[ ]第 号 成 果 名 称: 完 成 单 位: 鉴 定 形 式: 组织鉴定单位: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盖章) 鉴 定 日 期: 鉴定批准日期: 国家科学技术部 二○○四年制 1 2 3 4 5 6 科 技 成 果 完 成 单 位 情 况 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并填入完成和名称的第一栏中.其下属机构名称则填入第二 栏中. 3.所在省市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写. 4.详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
中国司法鉴定 探索争鸣 2011年第2期(总第55期) Forensic Exloration 对当前我国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的思考 赖红梅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上海200042) 摘 要: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将在医疗损害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医疗损害技 术鉴定存在二元化的状态,有一定的优势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建立统一.独立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这对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
烟科成 1 2 3 4 5 6 科 技 成 果 完 成 单 位 情 况 注: 1.完成单位序号超过8个可加附页,其顺序必须与鉴定证书封面上的顺序完全一致. 2.完成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不得简化,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并填入完成和名称的第一栏中.其下属机构名称则填入第二栏中. 3.所在省市代码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填写. 4.详细通信地址要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街道和门牌号码. 5.隶属省部是指本单位和行政关系隶属于哪一个省.自治
湘烟鉴[2012]2号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特有职业(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下发2012年全省系统 特有工种职业(岗位)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和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烟草专卖局(公司).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省烟草职工培训中心: 根据2012年烟草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岗位)技能鉴定公告,结合全省系统实际,省局(公司)就2012年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岗位)技能鉴定相关工作作了计划和安排,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内安排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岗位)技能初.中.高级鉴定计划10批次(见附件1).卷烟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履行国务院赋予其“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职能,做好受理用户、消费者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接受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组织质量鉴定,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的质量申诉信息等工作而成立的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设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具体承办申诉处理、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的日常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在行政上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领导,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秘
司-法-部近日颁布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今天,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重新制定的《通则》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说,重新制定《通则》,主要是为规范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通则》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相配套的一部基础性的重要规章,对司法鉴定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与试行的《通则》相比 新《通则》具有更高效力等级 谈及重新制定的《通则》与过去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有何不同时,这位负责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3、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因此将鉴定产品的内在质量状况与合同或产品标准要求比较,不能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是什么原因、由谁造成的,因此,产品质量鉴定一项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诊断"工作,它区别于仲裁检验。 4、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
项目名称海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与鉴定程序办理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办理地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双方所在 联系电话(传真)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办理条件书面申请 (1)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父母,以书面提出申请。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双方所在单位申请;其他人员女方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受理范围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理海口市辖区内计划生育系统、卫生系统、副处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