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标准
一拳下去伤了两处 两处伤情不能分别适用 新旧两个鉴定标准 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旧标准 案件回放 邓某与王某有经济纠纷,2013年7月14日,邓某在禹州市某镇,一拳将王某打伤,致王某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鼻骨及鼻中隔骨骨折.2013年7月24日,鉴定部门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眶壁骨折为轻伤的鉴定标准,认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2014年2月份,邓某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重新鉴定,鉴定部门依据2014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鼻骨骨折并鼻中隔骨骨折的伤情构 ...
1、申请后一般一个月就必须鉴定; 2、你伤情稳定后可就以做鉴定,越早做对你越有利。 补充回答:拖延伤残鉴定对你并没有好处,你无非就是能多得点误工费,但是赔偿是建立在伤残等级上的,你鉴定出来的等级高一个级别,你就少10%的赔偿金。 你说的是,重新进行伤害程度鉴定问题。 1 .重新鉴定,是按现在的伤情(疤痕),参照以前的病例,做伤害程度鉴定。 2.只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时间上,一般在初审法院开庭审理前提出即可。 3.他们请了律师,要重做鉴定,就是想推翻原来的鉴定结论。如果重
1、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回事。 2、伤情鉴定是确定能否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伤残鉴定是确定受害人得到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 建议你单位的这位职工委托律师代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在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往往伴有人身损害,这时,就会涉及到伤情鉴定和伤残评定的问题。在一起事故中,有时只存在伤情鉴定的问题,而很多情况下是两者并存,既有伤情鉴定,又有伤残评定。那么,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本站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实践,粗略地作以下总结,供大家参考。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
伤情鉴定程序 [鉴定原则] 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
两院两部制定的《人体重伤、轻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过10多年,随着医学科学日新月异的发展,《标准》条款已明显滞后或缺陷。加之鉴定人对《标准》制定的含义或精神理解不够,缺乏《标准》释义的配套资料。因此,在首次鉴定时,鉴定人往往就事论事,不作科学客观分析,如面部伤情的鉴定,单纯认为只要伤情的创口按《标准》规定的长于5CM就是重伤,完全忽视了疤痕(增生疤痕、凹陷疤痕,疤痕疙瘩)对眼睑、口、耳、鼻、面颊部位容貌毁损或功能障碍的重要条件。 在伤害刑事案件中,法医学鉴定结论是不可缺少的证据,鉴定证据
首先是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鉴定申请书,然后可以作法医鉴定。一般是在病情稳定后,就可以做。这样的情况,一般需要当地派出所许可,所以可以向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 我5月20号从单位坐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医生鉴定是左腿胫腓骨骨折,做了骨折内固定手术(内附钢板)(一年左右去钢板),6月份我已做了工伤认定(6月下了认定书)。现在我在家还没上班,医生嘱咐我还是拄着拐杖走路,等下个月才能不用拐杖走路,请问我现在算不算医疗期结束或者是伤情稳定?我这种情况到底什么时候做工伤伤残鉴定?假如现在做伤残鉴
单就法医鉴定而言,如果是做伤残鉴定,我们要求伤者在伤后三个月鉴定,医学上的功能恢复期普遍认为以三个月为佳;如果是做伤害鉴定,有可能构成重伤的,也需要在伤后三个再做鉴定,因为重伤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碍来定的;如果没可能构成重伤,那么建议在伤情稳定之后,完全恢复之前鉴定,尤其是轻微伤的鉴定,强烈建议在伤后立即鉴定,由于这种损伤恢复时间短,恢复效果好,过晚鉴定对伤者非常不利。当然,伤残鉴定和重伤鉴定也可以尽快去鉴定,即使不可能立即出具鉴定结论,至少可以让法医尽早取证备案!如果伤后时间太长,当然也可以鉴定,
假轻伤害案件多发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加快,人财物流动加大,作 为县城政治.经济中心所在地的伊山镇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每年巨增,尤其是近年来自残.伪造假伤情案件日益突出,甚至在伊山地区形成了以做假轻伤的"黄牛"."造假能手"为一整套的"假轻伤害产业链",已成为继大要案和群体性事件之后,影响社会安定和谐.耗费司法资源的一大重要因素.由于查办此类案件有调查取证难.办案期限长.处理结案难.结案后遗症多等特性,如查办不 ...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如果错过时间等伤势好转就无法进行鉴定,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 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而发生,如果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比较妥当。 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http://s.yingle.com 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具体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故,有时作为事故的第三方我们可以通过交强险获得相应的赔偿损失.医疗费的范围也十分广泛.那么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内容呢? 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医疗费包括哪些 凡院外会诊费.挂号费.伙食费.护工费.电吹风.电费.水费.电话费.病号服.特殊洗理费及一次性生活用品费.病历工本费.陪人费.陪人占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公
作者:何西文,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近期,笔者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自诉案件,案情比较单一,两人系邻居,因琐事打架,自诉人被鉴定为轻伤,案件处于一审阶段,担任嫌疑人(未羁押)的辩护人.嫌疑人来所咨询时,向律师表达了对于自诉人构成轻伤的怀疑,自诉人第一次在医院检查时,身体无任何骨折,此时嫌疑人在检查现场,自诉人第二次在医院检查时,胸部有骨折,此时嫌疑人不在检查现场. 当办案机关将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嫌疑人时,由于嫌疑人不识字,不知道行使鉴定异议的权利及行使时间,错过了启动鉴定的权利.而
先看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通字[2005]98号)的相关规定--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 --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制止伤害行为: (二)组织救治伤员: (三)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四)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五)保护 ...
申请人:马某,男,汉族,住k县xx镇细节103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456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k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故意伤害申请人并致申请人受伤的伤情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2xx-x年3月1日下午六点钟。申请人与李某等人吃完火锅后,申请人准备回家休息。但李某的同学打电话去他家喝酒,申请人本不打算去,但在同李某的劝说之下,无奈去李某的同学王某某家喝酒。因我当时已经不胜酒力,故在其他人劝酒的过程中我再没有喝酒。 喝完酒从
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 警察因战因公负伤重伤轻伤评定标准(试行)>试点的通知 公人[1999]202号 天津.江西.广西(省.区.市)公安厅.局政治部: 为做好因战.因公光荣负伤公安民警的抚恤工作,增强公安民警荣誉感,激励公安民警献身公安事业,规范公安民警的负伤情况统计工作和伤情等级评定,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战 因公负伤重伤轻伤评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的试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 ...
一、重伤界定的原则和依据 根据原劳动部中劳护久字(60)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结合徐州矿务集团公司企业实际,以发生工伤后的受伤部位、危及生命的危险性、生命体征的变化等情况,确定下列各种类型的工伤为重伤。 二、重伤事故伤情种类 (一)灼伤、烫伤 1、ⅱ度以上的面积大于全身面积的30%者。 2、ⅲ度以上的面积大于全身面积的10%者。 3、因灼伤或烫伤出现休克者。 4、ⅱ度以上的面积大于全身面积的10%并呼吸道烧伤者。 5、面部、会阴部及手足皮肤i度的面积累计大于5%者。 6、五官或生殖
一次见义勇为的时候做成现在身体伤残,能不能向法院做伤残鉴定?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写申请要怎么写伤残鉴定申请书?有相关范文吗?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高XX,男,汉族,1987年1月30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云南省大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小区3-4-150号,居民身份证XXXX,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重新对周XX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案情简述:20xx年12月17日0时20分左右,申请人与朋友去XX娱乐城唱歌。凌晨4时许,申请人在与该店结账时,发觉所记帐目与实际消
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时应引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15499-1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案情] 2011年4月26日20时40分左右,李昌盛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岳西村通往湖南路的道路上由东往西行驶至下坡处,与对向行驶至此的宋帅驾驶的鲁CAH455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致使李昌盛受伤.双方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博山交警大队认定李昌盛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宋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昌盛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驾驶人宋帅.车主马仕剑.车辆保险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其中包括义齿安装费16 000元.诉讼中,经委托鉴定机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