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规定重点
第一章 总则
1、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公,制本规定。
2、本规定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领导成员主管机关。
3、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4、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能,履职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
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5、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和定核。定以平为基础,是平的概括和总结。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6、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等次。
7、确定优秀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8、称职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廉洁自律。
9、基本称职:一般;较弱;不足;不高;较大失误。
10、 不称职: 较差; 不能适应;差;严重失误、重大损失 不廉洁 。
11、年度优秀等次人数,参加总人数15%,最多不超20%。
第三章 考核程序
12、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委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13、程序:(一)总结述职;(二)评;(三)公示;(四)确定等次; (五)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可在一定范围民主测评。
14、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服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1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情况报主管部门。
16、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7、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一)累计两年为称职以上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规定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的,记三等功;
18、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二)本考核年度不计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四)不享受年度考
核奖金。
19、不称职:(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20、21、新录用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2、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现单位进行考核。其前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挂职锻炼,由现单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由派出单位考核,主要根据学培表现确定等次。
23、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2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25、受处分年考 受警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当年及以后,不受原处分影响。
26、不进行考核或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2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不称职。 28、29、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公务员考核规定重点
第一章 总则
1、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公,制本规定。
2、本规定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领导成员主管机关。
3、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4、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能,履职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
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5、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和定核。定以平为基础,是平的概括和总结。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6、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等次。
7、确定优秀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8、称职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廉洁自律。
9、基本称职:一般;较弱;不足;不高;较大失误。
10、 不称职: 较差; 不能适应;差;严重失误、重大损失 不廉洁 。
11、年度优秀等次人数,参加总人数15%,最多不超20%。
第三章 考核程序
12、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委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13、程序:(一)总结述职;(二)评;(三)公示;(四)确定等次; (五)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可在一定范围民主测评。
14、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服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1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情况报主管部门。
16、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7、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一)累计两年为称职以上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规定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的,记三等功;
18、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二)本考核年度不计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四)不享受年度考
核奖金。
19、不称职:(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20、21、新录用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2、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现单位进行考核。其前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挂职锻炼,由现单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由派出单位考核,主要根据学培表现确定等次。
23、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2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25、受处分年考 受警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当年及以后,不受原处分影响。
26、不进行考核或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2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不称职。 28、29、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