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会计分录全套:
1,A.发生应收担保费时,
借:应收担保费
贷: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
B.收回应收担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费
C.对不能如期收回的应收担保费,按《办法》规定要求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一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D.按照报批程序,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担保费作坏账处置,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担保费
E.已确认为转销的坏账损失又得以收回,按收回的金额进行反方向结转, 借:应收担保费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费
2,企业以后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本息和赔偿损失(已部分确认为损失)
A.归还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原代偿款已部分确认损失并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担保赔偿准备(已确认损失的部分)
B.归还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原代偿款已部分确认损失并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
担保赔偿准备(已确认损失的部分)
追偿收入(按实际收到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
C.归还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又分三种情况处理:
a.如果原代偿的款项,没有确认损失,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担保赔偿准备(按小于原代偿款的差额)
担保赔偿支出(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于上述差额时)
贷:应收代偿款(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
ii)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已确认应收代偿款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
担保赔偿准备(按大于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的差额)
3,应收代偿款
借:应收代偿款一本金
贷:银行存款
借:担保赔偿准备
担保赔偿支出
贷:应收代偿款一本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偿款一本金
A.借:应收代偿款——占用费
贷:追偿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偿款——本金
应收代偿款——占用费
担保赔偿准备
C.借:存人保证金
贷:追偿收入
4,在补贴收入核定文件已下达,款项未收到时核算
借: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贷:担保赔偿准备
在款项收到时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借:存出担保保证金一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短期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借: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时,按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即持有期间的损益)
5,出售时投资收益确认。短期投资在处置时应将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投资损益。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按其差额一)
贷:应收股利(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按购入时已确认的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期末计价方式和账务处理:
在期末时按市价计量反映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账面额。账面余额与市价之间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是直接计人当期投资收益科目。
市价高于本科目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市价低于本科目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6,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核算
A、初始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B、取得投资时,
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摊销股权差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权益分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业务核算
A、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作为当期应调整数额。企业确认的净亏损,一般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计至零为限。(账面价值一账面余额一已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按应分享的利润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按应分担的亏损份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与成本法相互变化核算
当初始成本高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当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企业应减少投资而使权益法转换成成本法:首先应终止采用权益法的核算,并按终止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一已记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其后,宣告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已记人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不属于调整成本法核算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应得分配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按属于调整成本法核算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应得分配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核算
第一步,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亏损差额时)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盈利差额时)
第二步,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购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务
1)企业购人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时,
借:债券投资——面值(按债券票面价值)
营业费用(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
应收利息(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溢价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债券投资——溢折价(折价差额)
2)企业购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时,
借:债券投资——面值(按债券票面价值)
营业费用(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未到付息期的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溢价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债券投资——溢折价(折价差额)
折溢价一债权投资初始成本一相关费用一应计利息一债券面值
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
长期债券在持有期间的应计利息,应区别情况处理:
1)面值购入的长期债券,
A、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2)溢价购人的长期债券,
A、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
借:应收利息(按当期应计的利息)
贷: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投资收益(按应收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的差额)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
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的利息)
贷: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投资收益(按应计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的差额)
3)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
A、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
借:应收利息(按当期应计的利息)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贷:投资收益(按应收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之和)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贷:投资收益(按应计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之和)
8,取得抵债资产的账务
借:抵债资产
贷:应收担保费等(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资金本金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已确认的利息)
银行存款(取得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坏账准备(按被抵债权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帐准备(冲回已计提坏账准备)
抵债资产处置时:
1)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计人当期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一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贷:银行存款(按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支付的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处置收入金额)
贷:抵债资产(按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一处置抵债资产收入
2)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一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贷:银行存款(按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支付的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处置收入金额)
营业外支出一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贷:抵债资产(按账面余额)
同时,对该项抵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结转:
借: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一计提的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担保公司会计分录全套:
1,A.发生应收担保费时,
借:应收担保费
贷: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
B.收回应收担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费
C.对不能如期收回的应收担保费,按《办法》规定要求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一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D.按照报批程序,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担保费作坏账处置,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担保费
E.已确认为转销的坏账损失又得以收回,按收回的金额进行反方向结转, 借:应收担保费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费
2,企业以后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本息和赔偿损失(已部分确认为损失)
A.归还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原代偿款已部分确认损失并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担保赔偿准备(已确认损失的部分)
B.归还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原代偿款已部分确认损失并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
担保赔偿准备(已确认损失的部分)
追偿收入(按实际收到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
C.归还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又分三种情况处理:
a.如果原代偿的款项,没有确认损失,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担保赔偿准备(按小于原代偿款的差额)
担保赔偿支出(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于上述差额时)
贷:应收代偿款(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
ii)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已确认应收代偿款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
担保赔偿准备(按大于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的差额)
3,应收代偿款
借:应收代偿款一本金
贷:银行存款
借:担保赔偿准备
担保赔偿支出
贷:应收代偿款一本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偿款一本金
A.借:应收代偿款——占用费
贷:追偿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偿款——本金
应收代偿款——占用费
担保赔偿准备
C.借:存人保证金
贷:追偿收入
4,在补贴收入核定文件已下达,款项未收到时核算
借: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贷:担保赔偿准备
在款项收到时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借:存出担保保证金一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短期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借: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时,按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即持有期间的损益)
5,出售时投资收益确认。短期投资在处置时应将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投资损益。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按其差额一)
贷:应收股利(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按购入时已确认的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期末计价方式和账务处理:
在期末时按市价计量反映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账面额。账面余额与市价之间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是直接计人当期投资收益科目。
市价高于本科目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市价低于本科目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6,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核算
A、初始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B、取得投资时,
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摊销股权差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权益分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业务核算
A、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作为当期应调整数额。企业确认的净亏损,一般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计至零为限。(账面价值一账面余额一已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按应分享的利润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按应分担的亏损份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被投资方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与成本法相互变化核算
当初始成本高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当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企业应减少投资而使权益法转换成成本法:首先应终止采用权益法的核算,并按终止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一已记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其后,宣告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已记人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不属于调整成本法核算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应得分配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按属于调整成本法核算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应得分配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核算
第一步,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亏损差额时)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盈利差额时)
第二步,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购入长期债券投资的账务
1)企业购人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时,
借:债券投资——面值(按债券票面价值)
营业费用(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
应收利息(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溢价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债券投资——溢折价(折价差额)
2)企业购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时,
借:债券投资——面值(按债券票面价值)
营业费用(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未到付息期的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溢价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债券投资——溢折价(折价差额)
折溢价一债权投资初始成本一相关费用一应计利息一债券面值
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
长期债券在持有期间的应计利息,应区别情况处理:
1)面值购入的长期债券,
A、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2)溢价购人的长期债券,
A、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
借:应收利息(按当期应计的利息)
贷: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投资收益(按应收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的差额)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
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的利息)
贷: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投资收益(按应计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的差额)
3)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
A、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
借:应收利息(按当期应计的利息)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贷:投资收益(按应收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之和)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
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
贷:投资收益(按应计利息与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之和)
8,取得抵债资产的账务
借:抵债资产
贷:应收担保费等(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资金本金账面余额)
应收利息(已确认的利息)
银行存款(取得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借:坏账准备(按被抵债权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帐准备(冲回已计提坏账准备)
抵债资产处置时:
1)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大于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计人当期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一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贷:银行存款(按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支付的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处置收入金额)
贷:抵债资产(按账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一处置抵债资产收入
2)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一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贷:银行存款(按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支付的相关税金)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处置收入金额)
营业外支出一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贷:抵债资产(按账面余额)
同时,对该项抵债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结转:
借: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一计提的抵债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