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位移观测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兰州大学本部校园内,拟建综合科研楼占地面积约40.8×71.2㎡,建筑物为二十二层,地面以下两层,建筑结构为框架及剪力墙结构,基础埋深10.1~11.4m,采用钢筋混凝土伐板基础。基坑开挖面西部面临兰州市天水路主干道,北侧为兰州大学西大门,南侧与兰州大学学生招待所楼相临。
二、监测目地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受地质、水文、天气、荷载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设计方案难以完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过程中通过对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监测、水平位移监测,随时掌握周边环境的变化,以及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安全程度及支护效果,及时将现场监测数据反馈,调整支护方案,保证基坑坑臂的安全同时监测资料还可以作为检验和评价支护结构稳定的依据。
三、观测仪器及人员组成
1、观测仪器
本次沉降观测使用上海索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C32型自动安平水准仪(带测微器),水准尺使用2.0m铟钢尺。
2、人员组成及职责
成立沉降观测组,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一人,观测人员二人。技术负责人负责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及技术交底;观测人员负责沉降沉降观测、位移观测及观测资料的报审及整理,合格后交资料员归档。在观测
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四、观测资料及整理
观测结果应于当日整理完毕,并及时将成果报甲方、监理,若发现观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如出现建筑物差异沉降、位移超过1/1000L(L为相邻两沉降点之间距),必须立即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
五、观测方法
1、观测基准点设置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拟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置4个水准基准点(M表示),并准确测定其高程。为保证准确无误,将分时间段、往返观测,往返观测之差满足:MΔ=± 小于±0.3mm。工作基点用作直
接测定观测点的起始点或终点,选择适当位置布置工作基点4个(Z表示),与基准点一起布设成水准环线,按要求进行联测。
2、沉降、位移观测点的布设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与位移情况,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及位移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设置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基坑边壁的周围。埋设的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基坑支护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根据观测目地要求,共布置11个沉降(位移)观测点,具体点位见观测点平面布置图(附图)。
3、沉降、位移观测点的观测
观测点与工作基点、基准点构成沉降、位移监测网,按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精确测量,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观测之前对所使用仪器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校正,观测按照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使用同一仪器和水准尺、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的要求进行观测,精度严格遵行规范要求。
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六、观测周期
当观测点稳固后进行首次观测,以取得初始值。基坑开挖施工期间每三天观测一次,沉降(位移)观测必须按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如果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每天1~2次)的连续观测,竣工后应根据沉降(位移)量的大小来确定观测的时间间隔,每周观测一次,直到沉降(位移)量稳定为止。本工程沉降速率小于0.04mm/d,土钉支护的最大水平位移不大于3‰h(h为基坑深度)可认为基础支护工程已经进入稳定阶段。
七、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2、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
3、观测时应具备的条件:天气晴朗,通视良好,风力小于二级。
4、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5、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6、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7、作业人员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测量人员负责沉降观测的全部过程,并进行司镜。记录人员负责观测数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跑尺人员负责立水准尺。
8、为了保证沉降(位移)观测的准确线,观测点、工作基点、基准点需做好保护。
八、安全保证措施
1、在进行观测作业时,经常要进入交叉作业的危险区域,所以在每次作业前测量人员必须了解现场观测线路及作业点周围的安全情况,然后对记录及跑尺人员进行交底。
2、所有观此人员在进行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密切配合,争取快速、准确地完成观测任务。
甘肃省地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月5日
沉降、位移观测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兰州大学本部校园内,拟建综合科研楼占地面积约40.8×71.2㎡,建筑物为二十二层,地面以下两层,建筑结构为框架及剪力墙结构,基础埋深10.1~11.4m,采用钢筋混凝土伐板基础。基坑开挖面西部面临兰州市天水路主干道,北侧为兰州大学西大门,南侧与兰州大学学生招待所楼相临。
二、监测目地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受地质、水文、天气、荷载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设计方案难以完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基坑降水及支护施工过程中通过对周边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监测、水平位移监测,随时掌握周边环境的变化,以及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安全程度及支护效果,及时将现场监测数据反馈,调整支护方案,保证基坑坑臂的安全同时监测资料还可以作为检验和评价支护结构稳定的依据。
三、观测仪器及人员组成
1、观测仪器
本次沉降观测使用上海索佳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C32型自动安平水准仪(带测微器),水准尺使用2.0m铟钢尺。
2、人员组成及职责
成立沉降观测组,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一人,观测人员二人。技术负责人负责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及技术交底;观测人员负责沉降沉降观测、位移观测及观测资料的报审及整理,合格后交资料员归档。在观测
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四、观测资料及整理
观测结果应于当日整理完毕,并及时将成果报甲方、监理,若发现观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如出现建筑物差异沉降、位移超过1/1000L(L为相邻两沉降点之间距),必须立即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
五、观测方法
1、观测基准点设置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拟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置4个水准基准点(M表示),并准确测定其高程。为保证准确无误,将分时间段、往返观测,往返观测之差满足:MΔ=± 小于±0.3mm。工作基点用作直
接测定观测点的起始点或终点,选择适当位置布置工作基点4个(Z表示),与基准点一起布设成水准环线,按要求进行联测。
2、沉降、位移观测点的布设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与位移情况,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及位移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设置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基坑边壁的周围。埋设的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基坑支护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根据观测目地要求,共布置11个沉降(位移)观测点,具体点位见观测点平面布置图(附图)。
3、沉降、位移观测点的观测
观测点与工作基点、基准点构成沉降、位移监测网,按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精确测量,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观测之前对所使用仪器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校正,观测按照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使用同一仪器和水准尺、固定观测人员、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的要求进行观测,精度严格遵行规范要求。
4、沉降观测的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六、观测周期
当观测点稳固后进行首次观测,以取得初始值。基坑开挖施工期间每三天观测一次,沉降(位移)观测必须按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如果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每天1~2次)的连续观测,竣工后应根据沉降(位移)量的大小来确定观测的时间间隔,每周观测一次,直到沉降(位移)量稳定为止。本工程沉降速率小于0.04mm/d,土钉支护的最大水平位移不大于3‰h(h为基坑深度)可认为基础支护工程已经进入稳定阶段。
七、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2、各次观测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进行。
3、观测时应具备的条件:天气晴朗,通视良好,风力小于二级。
4、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5、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6、将各次所观测沉降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当建筑物每天(24h)连续沉降量超过1mm时应停止施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7、作业人员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测量人员负责沉降观测的全部过程,并进行司镜。记录人员负责观测数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跑尺人员负责立水准尺。
8、为了保证沉降(位移)观测的准确线,观测点、工作基点、基准点需做好保护。
八、安全保证措施
1、在进行观测作业时,经常要进入交叉作业的危险区域,所以在每次作业前测量人员必须了解现场观测线路及作业点周围的安全情况,然后对记录及跑尺人员进行交底。
2、所有观此人员在进行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密切配合,争取快速、准确地完成观测任务。
甘肃省地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