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作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即: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村居民可以享有宅基地,而且必须一户一宅。因而,你的门面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而且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的住宅用地是没有门面这一说法的,只能说,有的地方将宅基地用做了经营,形成了事实门面,一般在拆迁的时候会根据现实情况给予比住宅稍高一点的补偿,因而,首先你应明确你的名字不可能受法律保护,但如果你老婆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用你老婆的名义也是合法的。不然就只有最后一个办法,就是你和你岳母合资组建一个公司以兴办乡镇企业的名义修建房屋,如:农家乐,那你就名正言顺了。 当然,实在不行你就到村委会或公正处公正吧,在合同上你一定要约定好,拆迁以后两个门面的补偿款归你所有,这是很必要的哟!
你好,作为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即: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村居民可以享有宅基地,而且必须一户一宅。因而,你的门面是得不到法律认可的,而且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的住宅用地是没有门面这一说法的,只能说,有的地方将宅基地用做了经营,形成了事实门面,一般在拆迁的时候会根据现实情况给予比住宅稍高一点的补偿,因而,首先你应明确你的名字不可能受法律保护,但如果你老婆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用你老婆的名义也是合法的。不然就只有最后一个办法,就是你和你岳母合资组建一个公司以兴办乡镇企业的名义修建房屋,如:农家乐,那你就名正言顺了。 当然,实在不行你就到村委会或公正处公正吧,在合同上你一定要约定好,拆迁以后两个门面的补偿款归你所有,这是很必要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