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案情:M县的陈某、刘某合伙从本县将同村的女青年
付某拐骗外省N县,在N县伺机寻找买主,后经人贩介绍卖给D县的钱某为妻,后付某到D县公安机关报案。D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抓获。
问题:
1.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2. 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3.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4.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应当怎么办?(1分) 案例1:
1.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具有管辖权。(1分)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N县。(1分)
2.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1分)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发生在M县。(1分)
3.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1分)D县既不是
犯罪地(1分),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1分)
4.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经审查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1分)
2.案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和王某(女,20岁)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决定对张、王二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10日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侦查人员头口通知目击证人李某、赵某到公安局的内部招待所进行询问。由于现场的李某、赵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办案程序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
理由。(10分)
案例2:
1.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在
10天后才安排会见。(1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1分)
2.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1分)只有对犯罪嫌疑人才能强制进行人身检查。(1分)
3.口头通知证人接受询问是错误的。(1分)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的,应当开具、送达《询问通知书》。(1分)
4.在公安机关内部招待所询问证人违法程序规定。(1分)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进行询问,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办案场所进行询问。(1分)
5.同时询问证人李某和赵某是错误的。(1分)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1分)
3.案情:2005年5月7日晚,郑某与王某在一路口抢
劫时被巡警抓获。因二人属于现行犯,巡警立即将二人拘留并带回看守所进行讯问。讯问人员将两人关在一间屋子内进行问话,首先讯问郑某的年龄、籍贯等,郑某作了如实回答,然后讯问王某,并将上述讯问过程记录在案,讯问结束后请二人签字。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郑某。因为对本案的定性存在争议,所以公安机关的申请未获
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
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办案程序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
理由。(10分)
案例3:
1.公安局同时对郑某和王某进行讯问是错误的(1分)。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2分)
2.公安局于5月16日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超过了法定期限。(1分)其应在拘留后3日以内、最长不得超过7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分)
3.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未获批准后,一直未释放郑某是错误的。(2分)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无论公安机关是否要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2分)
4.案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
抢劫行人,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和王某(女,20岁)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侦查人员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还是
对张某、王某进行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4000余元以及一条金项链。一名侦查人员说:‚这些证据被扣留了‛,然后将人民币、金项链一起放入一文件袋内拿走。之后,侦查人员制作了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和在场的见证人李某、赵某签名。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决定对张、王二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张某被滞留在办案单位三天后才由送看守所执行。侦查人员林某和王某在看守所进行讯问。讯问时,林某外出吃饭,由王某单独讯问犯罪嫌疑人。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10分)
案例4:
1.对王某的人身搜查,不应由男侦查人员进行。(1分)因为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侦查人员进行。(1分)
2.侦查人员不应将搜查所得的证据直接装入文件袋中拿走,扣押程序违法。(1分)扣押时应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1分)
3.搜查笔录不应只由侦查人员和在场见证人签名。(1分)搜查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1分)
4.侦查人员三天后才讯问犯罪嫌疑人是错误的。(1分)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
问。(1分)
5.仅有王某进行讯问违法程序规定。(1分)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1分)
5.案情:张某系某县一个下岗待业人员,一天晚上,张
某在回家途中与王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卡住王某的颈部并致其窒息。张某误以为王某已死,遂向附近的县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张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县公安局。张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越想越害怕,于是便逃往了外地。王某自己醒过来后立即向公安局电话报警。后来王某又多次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公安局答复说,只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王某又向县检察院提出对张某的控告,检察院接到控告后建议公安局立案,公安局臵之不理。王某无奈,只好向县法院起诉,法院又告诉王某自己无权管辖,让王某找公安局处理。
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10分)
案例5:
1.公安局不应以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为由决定不立案。(1分)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分)
2.检察院不应建议公安局立案。(1分)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1分)
3.法院的错误:
(1)法院值班人员不应当不接受张某的投案,让他去公安局。(1分)人民法院对于自首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再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1分)
(2)法院值班人员未对张某采取紧急措施,致其逃走的做法错误。(1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1分)
(3)法院不应当不接受王某的起诉,让其找公安局处理。(1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
6.案情:某市公安局对一起共同盗窃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张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赵某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王某聘请的律师钱某未与王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孙某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村的村民,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侦查科的科长立即停止了孙某的侦查工作,孙某为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侦查活动,侦查科长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
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李某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被害人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关系很好,后来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
问题: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10分)
案例6:
1.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律师钱某无权申请回避。(1分)只有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分)
2.对侦查员孙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不应停止其侦查工作(1分),孙某也不应当立即退出侦查活动(1分)。因为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1分)
3.孙某回避与否不应由侦查科科长来决定。(1分)侦查员的回避,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1分)
4.公安局长的回避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来作决定。(1分)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的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7.案情:某技术监督局干部周某与陈某之妻王某有染,被陈某知悉,陈某多次劝周某断绝与王某的关系,从此既往不咎。周某不听,陈某便生杀人之念。陈某找到齐某、叶某
将周杀死。2007年7月2日,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某、齐某、叶某被市公安机关决定逮捕。在讯问过程中,三犯罪嫌疑人均被告知:‚我们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若老实交待罪行,我们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赖,将受到从重处罚。‛三犯罪嫌疑人均提出要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被侦查人员告知现在不能请律师。
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10分)
案例7:
1.公安机关决定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是错误的。(1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分)
2.侦查人员对三犯罪嫌疑人说‚若老实交待罪行,就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赖,将受到从重处罚‛,是错误的。(1分)侦查人员对齐某等三犯罪嫌疑人使用引诱、欺骗和威胁的方法取证。(2分)
3.侦查人员不允许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是错误的。(1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分)
8.案情:甲与丁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
口物品的堆放又起争吵,继而相殴。因甲体格较壮,丁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丁之弟戊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丁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甲身上乱抡,甲遂伤。经医院诊断,甲肘骨骨折,面轻微伤。甲遂向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认为这不过是邻里纠纷,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调解。甲不服,径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丁赔偿医疗费、所经营店铺停业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法院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遂由法官王某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合议庭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判决。
问题:
1.甲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依据? (3分)
2.假如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甲接受了丁的给付,其是否还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分)
3.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4分)
案例8:
1.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1分)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三种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分)
2.可以提起。(1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
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2分)
3.医疗费属于直接损失,要求是合理的;(2分)耽误的营业收入属于间接损失(1分),其和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我国目前规定不予支持。(1分)
9.案情:某晚,白某在路上发现一独行的女青年张某,便上前将其拦住并拖到隐蔽处强奸。某市公安局于2008年1月4日对白某强奸案立案侦查。为确定强奸案被害人张某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在没有任何见证人的情况下,侦查人员王某(男性)和田某(女性)负责组织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期间,王某外出吃饭,由田某单独进行人身检查。
问题:
1.如果张某拒绝人身检查,侦查人员能否对张某强制进行检查?为什么?(2分)
2. 如果张某同意人身检查,能否由医师进行人身检查?为什么?(2分)
3.如果张某同意人身检查,能否由侦查人员王某进行人身检查?为什么?(2分)
4.如果张某同意人身检查,在王某外出期间田某单独负责人身检查是否符合规定?(2分)
5.在没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人身检查,是否符合
规定?为什么?(2分)
案例9:
1.不能。(1分)因为不得对被害人强制进行检查。(1分)
2.能。(1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
者医师进行。(1分)
3.不能。(1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
或者医师进行。王某是男性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1分)
4.不符合规定。(1分)实施人身检查,必须由两名以
上侦查人员进行。(1分)
5.不符合规定。(1分)人身检查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
(1分)
10.案情:甲因女友乙之父反对其与乙恋爱怀恨在心,欲杀死乙父以解心头之恨。某日晚,甲携菜刀闯入乙家,由于乙父及全家人奋力搏斗,甲未能得逞,将乙父胳膊砍伤后仓惶逃跑。县公安局接受报案后,认为乙父只受了皮外伤,甲的行为属轻伤害行为,仅对甲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乙父又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县公安局不立案的理由成立,表示同意公安局的决定。乙父由于悲愤过度,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乙父死后,其妻丁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同时提供有关证人证言。
问题:
1.甲砍伤乙父的案件,属于何种性质的案件?为什么?(3分)
2.县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直接受理?为什么?(3分)
3. 被害人乙父生病死亡后,其妻是否有权向法院起诉?(4分)
案例10:
1.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分)。本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2分)
2.县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1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分)
3.有权起诉。(1分)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2分)丁作为乙父的近亲属,有权向法院起诉。(1分)
11.案情: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因其单身,与年届七旬的老母亲两人共同生活。因刘母常年有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刘某的叔叔便托人向县公安局求情,并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经审查情况属实,考虑
到实际情况,遂决定对刘某取保候审,由刘某的母亲为保证人,并告知了刘某母亲应履行的义务。刘某在回家第二天即不知去向,刘某母亲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告。
问题:公安机关对刘某决定取保候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地方有哪些?为什么?(10分)
案例11:
1.刘某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取保候审。(1分)刘某涉嫌抢劫暴力犯罪,不得取保候审。(2分)
2.刘某的叔叔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不符合规定。(1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2分)刘某的叔叔不属于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1分)
3.刘某的母亲作为保证人不符合规定。(1分)因为刘某的母亲无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2分)
12. 案情:
1.M县S乡发生一起盗窃案,M县公安局经初步调查,认为居住在N县的甲有作案嫌疑,传唤甲到M县S派出所接受讯问。
2.民警乙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说:‚如果你承认偷了东西,说明你态度比较好,我们可以从轻处理你,如果你不承认,说明你态度不好,将加重对你的处罚。‛
3.民警甲讯问犯罪嫌疑人乙时说:‚只要你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说明你态度好,我们可以考虑你的取保候审要求。‛
4.犯罪嫌疑人提出到自己家里讯问方便,民警甲、乙即到其住处进行讯问。
问题:在上述案例中,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做法违反程序的有哪些?为什么?(10分)
案例12:
案例1、2、3、4中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均违反程序。(2分)理由如下:
1.在案例1中,公安机关将甲传唤到M县讯问的做法
违反程序,应当在甲所在的N县讯问。(1分)因为公安机关传唤不需要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他的住处进行讯问。(1分)
2.在案例2中,民警以威胁方式进行讯问,违反程序
规定。(1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之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1分)
3.在案例3中,民警以引诱方式进行讯问,违反程序规
定。(1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之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分)
4.在案例4中,在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违反程序规定。(1分)理由是:讯问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进行。(2分)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到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1分)
13.案情: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本市的黄龙宾馆由办案民警王某同时对他们进行询问。王某询问黄某时,刘某担任哑语翻译,询问刘某时黄某担任哑语翻译。
问题:本案办案程序存在的问题有哪些?(10分)
案例13:
1.使用传唤措施通知证人接受询问是错误的。(1分)对犯罪嫌疑人才能使用传唤措施。(1分)
2.在黄龙宾馆询问证人违反规定。(1分)询问证人不能在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办案场所以外的场所进行。(1分)
3.由单一民警询问证人违反程序规定。(1分)应该由一
名以上民警询问证人。(1分)
4.同时对两个证人进行询问是错误的。(1分)询问证人时应当个别进行。(1分)
5.黄某和刘某不能担任翻译。(1分)询问黄某和刘某时,应聘请其他懂哑语的人担任翻译。(1分)
14.案情: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题:
1.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罪犯李某的刑罚?为什么?(2分)
2.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罪犯周某的刑罚?为什么?(3分)
3.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谁?为什么?(5分)
案例14:
1.李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
2.周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2分)
3.王某和朱某。(2分)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由法
院负责执行。(2分)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
15.案情:某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赵某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杨某的报案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杨某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
问题:
1.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改变管辖直接立案侦查?为什么?(3分)
2.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为什么?(3分)
3.对于本案,赵某是否需要回避?为什么?(4分)
案例15:
1.检察院不能直接改变管辖立案侦查。(1分)伤害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2分)
2.检察院不能直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1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1分),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分)
3.赵某应当回避。(2分)因为赵某是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2分)
16.案情:甲因遭受乙的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在公安侦查阶段,甲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为什么?(2分)
2.甲能否要求乙支付因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为什么?(1分)
3.甲能否要求乙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陪护费用?为什么?(2分)
4.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甲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为什么?(2分)
5. 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甲医治精神恍惚而支出的费用?为什么?(2分)
案例16:
1.可以。(1分)只要刑事诉讼程序启动,被害人即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1分)
2.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住院费属物质损失。(1分)
3.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陪护费属物质损失。(1分)
4.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误工费属物质损失,而且是必然遭受的损失。(1分)
5.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医治费用属物质损失。(1分)
17.案情:白某(20岁,工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某日,白某聘请的律师胡某和白某的舅舅朱某向公安局口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白某有社会危险性存在,即将不予批准的情况于收到申请后的第8日口头通知了该律师,不能对白某变更为取保候审。
问题:
1. 胡某和朱某是否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分)为什么?(2分)
2. 口头申请取保候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分)为什么?(2分)
3.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的第8日口头通知律师不予取保候审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分)为什么?(2分)
案例17:
1.白某聘请的律师胡某(1分)和白某的舅舅朱某(1分)均无权申请取保候审。只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分)
2.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无论由谁申请取保候审,都应当书面提出,不能口头申请。(2分)
3. 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2分)
18.案情:
1.李某抢劫案,因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2.高某故意伤害案,高某被批准逮捕。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3.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4.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问题:上述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案例中,侦查机关的哪些做法存在问题,为什么?(10分)
案例18:
1. 侦查机关拒绝转交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符合规定。(1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必须转交。(1分)
2. 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不符合规定。(1分)受聘请的律师可以无条件的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侦查机关不可限制。(1分)
3. 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于法无据。(1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立法并没有赋予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的权利。(1)
4. 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违法程序规定。(1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1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1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1分)
19.案情:某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张某、王某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先后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朱某进行了讯问,因杨某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即采取不让其睡觉的体罚方法获取了
杨某的口供,按照杨某的口供,张某、王某在杨某家中提取了抢劫所用的匕首,并根据杨某供述的抢劫地点调取了被抢劫银行的监控录像。
问题:
1. 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匕首,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2分)
2. 根据朱某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3分)
3.根据杨某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3分)
4. 按照杨某的供述调取的银行监控录像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2分)
案例19:
1. 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匕首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分)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局限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不在排除之列。(1分)
2.根据朱某的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分)犯罪嫌疑人基于自愿作出的有罪供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分)
3. 根据杨某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应当被排除。(1分)侦查人员以变相刑讯的方式取得的供述,应当被排除。(2分)
4. 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分)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局限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不在排除之列。(1分)
20.案情: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某的私人住宅。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并由局长王某任组长侦破此案,在侦查阶段中,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提出公安局局长是检察长的弟弟,要求公安局局长和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回避。
问题:
1.公安局局长是否应当回避?(1分)为什么?(2分)公安局长是否应当回避的事项应由哪个机关作出决定?(2分)
2.检察长是否应当回避?(1分)为什么?(2分)检察长的回避问题应由哪个机关作出决定?(2分)
案例20:
1.公安局长王某应当回避。(1分)公安局长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张某的近亲属,应当回避。(2分)公安局长是否应当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2.检察长张某应当回避。(1分)因为张某是本案的被害人。(2分)其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二十一)A县的陈某、刘某合伙将同村女青年付某拐骗到外省B县,在B县经人贩介绍卖给C县的钱某为妻。后付某到C县公安机关报案。C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抓获。
【问题】
1.ABC县公安机关都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吗?简述理由(9分)
2.C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应当怎么办?(1分)
【答案要点】
1.A县公安机关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N县。(3分)
B县公安机关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发生在M县。(3分)
C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C县既不是犯罪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3分)
2.C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经审查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1分)
(二十二)民警赵某在甲地火车站附近发现佘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查获日前发生的一起抢劫案的被抢物,佘某闪烁其辞,于是赵某将其带到派出所。佘某起初一直保持沉默,经一再审讯,佘某终于供述自己是E省乙地人,曾于十年前在E省丙地犯奸杀张女一案,现又在甲地犯了抢劫案。
甲地公安局意识到案情重大,就告诉佘某可以委托律师,佘某委托律师黄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黄某要求会见佘某,公安局拖延2天后才让其会见。
【问题】
1.如果佘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4分)
2.甲地公安局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6分)
【答案要点】
1.如果其他证据充分确实,足以认定王某有罪,依然可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4分)
2.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有:
①在讯问完毕才告诉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1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2分)
②佘某的委托律师要求会见委托人,2天后才获准会见。(1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2分)
(二十三)某日凌晨,张某和王某(女)持刀拦路抢劫行人被当场抓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
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十天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刀。因侦查需要,侦查人员要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伤害状况,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10分)
【答案要点】
1.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在10天后才安排会见。(2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2分)
2.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2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但只有对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2分)
也就是说强制检查人身,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2分) (二十四)某日凌晨,张某和王某(女)持刀拦路抢劫行人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对两犯罪嫌疑人实
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不一,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询问时,证人李某、赵某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被侦查人员拒绝。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10分)
【答案要点】
1.同时询问证人李某和赵某的做法不对。(2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2分)
2.让证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做出一致陈述的做法错误。(3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3分)
(二十五)某晚,张某与王某发生争执。张某卡住王某的颈部,致其窒息。张某误以为王某已死,便逃往外地。王某苏醒后立即向公安局电话报警,后又多次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公安局答复说,只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王某又向县检察院提出对张某的控告,检察院接到控告后建议公安局立案,县公安局置之不理。王某无奈,只好向县法院起诉,法院告诉王某法院无权管辖,让王某自己
找公安局处理。
【问题】
指出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简述理由。(10分)
【答案要点】
1.公安局不应以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为由决定不立案。(1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1分)
本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警和控告后,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2分)
2.检察院的做法不应该是,建议公安局立案。(1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2分)
3.法院的做法不应该是:不接受王某的起诉,让其自己找公安局处理。(1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分)
(二十六)2005年8月17日,K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取保候审,2006年7月20日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检察院于8月16日决定继续对陈某取保候审,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题】
1.K县公安局是否应当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简述理由。(6分)
2.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执行机关K县公安局是否应当通知检察院?(4分)
【答案要点】
1.K县公安局没有必要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3分) 因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3分)
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K县公安局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通知原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即K县检察院。(4分)
二、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1.案情:M县的陈某、刘某合伙从本县将同村的女青年
付某拐骗外省N县,在N县伺机寻找买主,后经人贩介绍卖给D县的钱某为妻,后付某到D县公安机关报案。D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抓获。
问题:
1.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2. 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3.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3分)
4.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应当怎么办?(1分) 案例1:
1.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具有管辖权。(1分)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N县。(1分)
2.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1分)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1分)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发生在M县。(1分)
3.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1分)D县既不是
犯罪地(1分),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1分)
4.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经审查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1分)
2.案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抢劫行人,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和王某(女,20岁)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决定对张、王二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10日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27岁)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下,侦查人员因侦查需要欲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其伤害状况,但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侦查人员头口通知目击证人李某、赵某到公安局的内部招待所进行询问。由于现场的李某、赵某等对二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不一致,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
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办案程序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
理由。(10分)
案例2:
1.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在
10天后才安排会见。(1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1分)
2.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1分)只有对犯罪嫌疑人才能强制进行人身检查。(1分)
3.口头通知证人接受询问是错误的。(1分)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的,应当开具、送达《询问通知书》。(1分)
4.在公安机关内部招待所询问证人违法程序规定。(1分)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进行询问,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或办案场所进行询问。(1分)
5.同时询问证人李某和赵某是错误的。(1分)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1分)
3.案情:2005年5月7日晚,郑某与王某在一路口抢
劫时被巡警抓获。因二人属于现行犯,巡警立即将二人拘留并带回看守所进行讯问。讯问人员将两人关在一间屋子内进行问话,首先讯问郑某的年龄、籍贯等,郑某作了如实回答,然后讯问王某,并将上述讯问过程记录在案,讯问结束后请二人签字。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郑某。因为对本案的定性存在争议,所以公安机关的申请未获
批准。公安局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才将其释放。
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办案程序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
理由。(10分)
案例3:
1.公安局同时对郑某和王某进行讯问是错误的(1分)。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2分)
2.公安局于5月16日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超过了法定期限。(1分)其应在拘留后3日以内、最长不得超过7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分)
3.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未获批准后,一直未释放郑某是错误的。(2分)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无论公安机关是否要求复议,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2分)
4.案情: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在人民路有两人持刀拦路
抢劫行人,立即组织侦查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到达时,拦路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岁)和王某(女,20岁)已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侦查人员决定进行搜查,尽管当时在场的侦查人员均为男性警察,但还是
对张某、王某进行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币4000余元以及一条金项链。一名侦查人员说:‚这些证据被扣留了‛,然后将人民币、金项链一起放入一文件袋内拿走。之后,侦查人员制作了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和在场的见证人李某、赵某签名。本案经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决定对张、王二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张某被滞留在办案单位三天后才由送看守所执行。侦查人员林某和王某在看守所进行讯问。讯问时,林某外出吃饭,由王某单独讯问犯罪嫌疑人。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10分)
案例4:
1.对王某的人身搜查,不应由男侦查人员进行。(1分)因为搜查妇女身体,应由女侦查人员进行。(1分)
2.侦查人员不应将搜查所得的证据直接装入文件袋中拿走,扣押程序违法。(1分)扣押时应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1分)
3.搜查笔录不应只由侦查人员和在场见证人签名。(1分)搜查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1分)
4.侦查人员三天后才讯问犯罪嫌疑人是错误的。(1分)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
问。(1分)
5.仅有王某进行讯问违法程序规定。(1分)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1分)
5.案情:张某系某县一个下岗待业人员,一天晚上,张
某在回家途中与王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卡住王某的颈部并致其窒息。张某误以为王某已死,遂向附近的县法院投案,称自己杀了人。法院值班人员告诉张某,法院不受理杀人案,让他去县公安局。张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杀人要偿命,越想越害怕,于是便逃往了外地。王某自己醒过来后立即向公安局电话报警。后来王某又多次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公安局答复说,只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王某又向县检察院提出对张某的控告,检察院接到控告后建议公安局立案,公安局臵之不理。王某无奈,只好向县法院起诉,法院又告诉王某自己无权管辖,让王某找公安局处理。
问题: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10分)
案例5:
1.公安局不应以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为由决定不立案。(1分)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分)
2.检察院不应建议公安局立案。(1分)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1分)
3.法院的错误:
(1)法院值班人员不应当不接受张某的投案,让他去公安局。(1分)人民法院对于自首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再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1分)
(2)法院值班人员未对张某采取紧急措施,致其逃走的做法错误。(1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1分)
(3)法院不应当不接受王某的起诉,让其找公安局处理。(1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分)
6.案情:某市公安局对一起共同盗窃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张某为首组成侦破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赵某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王某聘请的律师钱某未与王某商量,独立提出本案的侦查员孙某与被害人是同住一个村的村民,关系密切,申请其回避。侦查科的科长立即停止了孙某的侦查工作,孙某为避免别人的闲话也立即退出侦查活动,侦查科长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法定回避的理由,
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李某申请公安局长回避,理由是公安局长与被害人的父亲是大学同学,关系很好,后来上级公安机关作出了回避决定。
问题:本案回避程序有何违法之处?请说明理由。(10分)
案例6:
1.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律师钱某无权申请回避。(1分)只有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分)
2.对侦查员孙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不应停止其侦查工作(1分),孙某也不应当立即退出侦查活动(1分)。因为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1分)
3.孙某回避与否不应由侦查科科长来决定。(1分)侦查员的回避,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1分)
4.公安局长的回避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来作决定。(1分)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的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7.案情:某技术监督局干部周某与陈某之妻王某有染,被陈某知悉,陈某多次劝周某断绝与王某的关系,从此既往不咎。周某不听,陈某便生杀人之念。陈某找到齐某、叶某
将周杀死。2007年7月2日,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某、齐某、叶某被市公安机关决定逮捕。在讯问过程中,三犯罪嫌疑人均被告知:‚我们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若老实交待罪行,我们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赖,将受到从重处罚。‛三犯罪嫌疑人均提出要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被侦查人员告知现在不能请律师。
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10分)
案例7:
1.公安机关决定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是错误的。(1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分)
2.侦查人员对三犯罪嫌疑人说‚若老实交待罪行,就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赖,将受到从重处罚‛,是错误的。(1分)侦查人员对齐某等三犯罪嫌疑人使用引诱、欺骗和威胁的方法取证。(2分)
3.侦查人员不允许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是错误的。(1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分)
8.案情:甲与丁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
口物品的堆放又起争吵,继而相殴。因甲体格较壮,丁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丁之弟戊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丁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甲身上乱抡,甲遂伤。经医院诊断,甲肘骨骨折,面轻微伤。甲遂向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认为这不过是邻里纠纷,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调解。甲不服,径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丁赔偿医疗费、所经营店铺停业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法院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遂由法官王某和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合议庭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判决。
问题:
1.甲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依据? (3分)
2.假如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甲接受了丁的给付,其是否还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分)
3.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4分)
案例8:
1.甲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1分)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三种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分)
2.可以提起。(1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
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2分)
3.医疗费属于直接损失,要求是合理的;(2分)耽误的营业收入属于间接损失(1分),其和精神损害赔偿按照我国目前规定不予支持。(1分)
9.案情:某晚,白某在路上发现一独行的女青年张某,便上前将其拦住并拖到隐蔽处强奸。某市公安局于2008年1月4日对白某强奸案立案侦查。为确定强奸案被害人张某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在没有任何见证人的情况下,侦查人员王某(男性)和田某(女性)负责组织被害人进行人身检查。期间,王某外出吃饭,由田某单独进行人身检查。
问题:
1.如果张某拒绝人身检查,侦查人员能否对张某强制进行检查?为什么?(2分)
2. 如果张某同意人身检查,能否由医师进行人身检查?为什么?(2分)
3.如果张某同意人身检查,能否由侦查人员王某进行人身检查?为什么?(2分)
4.如果张某同意人身检查,在王某外出期间田某单独负责人身检查是否符合规定?(2分)
5.在没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人身检查,是否符合
规定?为什么?(2分)
案例9:
1.不能。(1分)因为不得对被害人强制进行检查。(1分)
2.能。(1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
者医师进行。(1分)
3.不能。(1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
或者医师进行。王某是男性工作人员,不符合条件。(1分)
4.不符合规定。(1分)实施人身检查,必须由两名以
上侦查人员进行。(1分)
5.不符合规定。(1分)人身检查应当邀请见证人在场
(1分)
10.案情:甲因女友乙之父反对其与乙恋爱怀恨在心,欲杀死乙父以解心头之恨。某日晚,甲携菜刀闯入乙家,由于乙父及全家人奋力搏斗,甲未能得逞,将乙父胳膊砍伤后仓惶逃跑。县公安局接受报案后,认为乙父只受了皮外伤,甲的行为属轻伤害行为,仅对甲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乙父又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县公安局不立案的理由成立,表示同意公安局的决定。乙父由于悲愤过度,心脏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乙父死后,其妻丁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甲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同时提供有关证人证言。
问题:
1.甲砍伤乙父的案件,属于何种性质的案件?为什么?(3分)
2.县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直接受理?为什么?(3分)
3. 被害人乙父生病死亡后,其妻是否有权向法院起诉?(4分)
案例10:
1.本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分)。本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围。(2分)
2.县人民法院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1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分)
3.有权起诉。(1分)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2分)丁作为乙父的近亲属,有权向法院起诉。(1分)
11.案情: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因其单身,与年届七旬的老母亲两人共同生活。因刘母常年有病,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刘某的叔叔便托人向县公安局求情,并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经审查情况属实,考虑
到实际情况,遂决定对刘某取保候审,由刘某的母亲为保证人,并告知了刘某母亲应履行的义务。刘某在回家第二天即不知去向,刘某母亲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告。
问题:公安机关对刘某决定取保候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地方有哪些?为什么?(10分)
案例11:
1.刘某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取保候审。(1分)刘某涉嫌抢劫暴力犯罪,不得取保候审。(2分)
2.刘某的叔叔为刘某申请取保候审不符合规定。(1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2分)刘某的叔叔不属于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1分)
3.刘某的母亲作为保证人不符合规定。(1分)因为刘某的母亲无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不符合保证人的条件。(2分)
12. 案情:
1.M县S乡发生一起盗窃案,M县公安局经初步调查,认为居住在N县的甲有作案嫌疑,传唤甲到M县S派出所接受讯问。
2.民警乙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说:‚如果你承认偷了东西,说明你态度比较好,我们可以从轻处理你,如果你不承认,说明你态度不好,将加重对你的处罚。‛
3.民警甲讯问犯罪嫌疑人乙时说:‚只要你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说明你态度好,我们可以考虑你的取保候审要求。‛
4.犯罪嫌疑人提出到自己家里讯问方便,民警甲、乙即到其住处进行讯问。
问题:在上述案例中,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做法违反程序的有哪些?为什么?(10分)
案例12:
案例1、2、3、4中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均违反程序。(2分)理由如下:
1.在案例1中,公安机关将甲传唤到M县讯问的做法
违反程序,应当在甲所在的N县讯问。(1分)因为公安机关传唤不需要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他的住处进行讯问。(1分)
2.在案例2中,民警以威胁方式进行讯问,违反程序
规定。(1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之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1分)
3.在案例3中,民警以引诱方式进行讯问,违反程序规
定。(1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之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分)
4.在案例4中,在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违反程序规定。(1分)理由是:讯问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进行。(2分)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到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1分)
13.案情: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本市的黄龙宾馆由办案民警王某同时对他们进行询问。王某询问黄某时,刘某担任哑语翻译,询问刘某时黄某担任哑语翻译。
问题:本案办案程序存在的问题有哪些?(10分)
案例13:
1.使用传唤措施通知证人接受询问是错误的。(1分)对犯罪嫌疑人才能使用传唤措施。(1分)
2.在黄龙宾馆询问证人违反规定。(1分)询问证人不能在证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办案场所以外的场所进行。(1分)
3.由单一民警询问证人违反程序规定。(1分)应该由一
名以上民警询问证人。(1分)
4.同时对两个证人进行询问是错误的。(1分)询问证人时应当个别进行。(1分)
5.黄某和刘某不能担任翻译。(1分)询问黄某和刘某时,应聘请其他懂哑语的人担任翻译。(1分)
14.案情: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题:
1.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罪犯李某的刑罚?为什么?(2分)
2.哪个机关负责执行罪犯周某的刑罚?为什么?(3分)
3.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谁?为什么?(5分)
案例14:
1.李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
2.周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均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2分)
3.王某和朱某。(2分)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由法
院负责执行。(2分)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1分)
15.案情:某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赵某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杨某的报案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杨某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
问题:
1.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改变管辖直接立案侦查?为什么?(3分)
2.人民检察院是否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为什么?(3分)
3.对于本案,赵某是否需要回避?为什么?(4分)
案例15:
1.检察院不能直接改变管辖立案侦查。(1分)伤害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2分)
2.检察院不能直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1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1分),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分)
3.赵某应当回避。(2分)因为赵某是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2分)
16.案情:甲因遭受乙的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在公安侦查阶段,甲能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为什么?(2分)
2.甲能否要求乙支付因住院产生的住院费用?为什么?(1分)
3.甲能否要求乙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陪护费用?为什么?(2分)
4.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甲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为什么?(2分)
5. 甲能否要求乙支付甲医治精神恍惚而支出的费用?为什么?(2分)
案例16:
1.可以。(1分)只要刑事诉讼程序启动,被害人即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1分)
2.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住院费属物质损失。(1分)
3.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陪护费属物质损失。(1分)
4.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误工费属物质损失,而且是必然遭受的损失。(1分)
5.能。(1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医治费用属物质损失。(1分)
17.案情:白某(20岁,工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某日,白某聘请的律师胡某和白某的舅舅朱某向公安局口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白某有社会危险性存在,即将不予批准的情况于收到申请后的第8日口头通知了该律师,不能对白某变更为取保候审。
问题:
1. 胡某和朱某是否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分)为什么?(2分)
2. 口头申请取保候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分)为什么?(2分)
3.公安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的第8日口头通知律师不予取保候审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分)为什么?(2分)
案例17:
1.白某聘请的律师胡某(1分)和白某的舅舅朱某(1分)均无权申请取保候审。只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2分)
2.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无论由谁申请取保候审,都应当书面提出,不能口头申请。(2分)
3. 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2分)
18.案情:
1.李某抢劫案,因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2.高某故意伤害案,高某被批准逮捕。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3.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
4.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问题:上述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案例中,侦查机关的哪些做法存在问题,为什么?(10分)
案例18:
1. 侦查机关拒绝转交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符合规定。(1分)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必须转交。(1分)
2. 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不符合规定。(1分)受聘请的律师可以无条件的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侦查机关不可限制。(1分)
3. 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于法无据。(1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立法并没有赋予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犯罪嫌疑人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的权利。(1)
4. 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违法程序规定。(1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1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1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1分)
19.案情:某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张某、王某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先后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朱某进行了讯问,因杨某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即采取不让其睡觉的体罚方法获取了
杨某的口供,按照杨某的口供,张某、王某在杨某家中提取了抢劫所用的匕首,并根据杨某供述的抢劫地点调取了被抢劫银行的监控录像。
问题:
1. 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匕首,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2分)
2. 根据朱某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3分)
3.根据杨某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3分)
4. 按照杨某的供述调取的银行监控录像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2分)
案例19:
1. 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匕首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分)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局限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不在排除之列。(1分)
2.根据朱某的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分)犯罪嫌疑人基于自愿作出的有罪供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分)
3. 根据杨某供述制作的《讯问笔录》,应当被排除。(1分)侦查人员以变相刑讯的方式取得的供述,应当被排除。(2分)
4. 按照杨某的供述提取到的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分)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局限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不在排除之列。(1分)
20.案情:在某县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受害的是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某的私人住宅。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并由局长王某任组长侦破此案,在侦查阶段中,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提出公安局局长是检察长的弟弟,要求公安局局长和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回避。
问题:
1.公安局局长是否应当回避?(1分)为什么?(2分)公安局长是否应当回避的事项应由哪个机关作出决定?(2分)
2.检察长是否应当回避?(1分)为什么?(2分)检察长的回避问题应由哪个机关作出决定?(2分)
案例20:
1.公安局长王某应当回避。(1分)公安局长是本案当事人之一张某的近亲属,应当回避。(2分)公安局长是否应当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2.检察长张某应当回避。(1分)因为张某是本案的被害人。(2分)其回避应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2分)
(二十一)A县的陈某、刘某合伙将同村女青年付某拐骗到外省B县,在B县经人贩介绍卖给C县的钱某为妻。后付某到C县公安机关报案。C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刘某抓获。
【问题】
1.ABC县公安机关都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吗?简述理由(9分)
2.C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应当怎么办?(1分)
【答案要点】
1.A县公安机关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因为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N县。(3分)
B县公安机关对本案也具有管辖权。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发生在M县。(3分)
C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C县既不是犯罪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3分)
2.C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经审查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1分)
(二十二)民警赵某在甲地火车站附近发现佘某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查获日前发生的一起抢劫案的被抢物,佘某闪烁其辞,于是赵某将其带到派出所。佘某起初一直保持沉默,经一再审讯,佘某终于供述自己是E省乙地人,曾于十年前在E省丙地犯奸杀张女一案,现又在甲地犯了抢劫案。
甲地公安局意识到案情重大,就告诉佘某可以委托律师,佘某委托律师黄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黄某要求会见佘某,公安局拖延2天后才让其会见。
【问题】
1.如果佘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4分)
2.甲地公安局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6分)
【答案要点】
1.如果其他证据充分确实,足以认定王某有罪,依然可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4分)
2.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有:
①在讯问完毕才告诉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1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2分)
②佘某的委托律师要求会见委托人,2天后才获准会见。(1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2分)
(二十三)某日凌晨,张某和王某(女)持刀拦路抢劫行人被当场抓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对张、王二人执
行拘留后,侦查人员分别对他们进行了讯问。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十天后才安排会见。被害人钱某(女)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刺了两刀。因侦查需要,侦查人员要对其进行人身检查,以确定伤害状况,钱某拒绝检查,侦查人员组织女医师强制进行了人身检查,确定为轻伤。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10分)
【答案要点】
1.张某聘请的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局不应在10天后才安排会见。(2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2分)
2.侦查人员在被害人拒绝人身检查时,不应强制进行检查。(2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检查;但只有对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2分)
也就是说强制检查人身,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2分) (二十四)某日凌晨,张某和王某(女)持刀拦路抢劫行人被下夜班路过此地的李某和赵某当场抓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由于现场的目击证人李某、赵某对两犯罪嫌疑人实
施抢劫行为的具体事实情节陈述不一,侦查人员便对两目击证人同时进行询问,两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终于作出了一致的陈述。询问时,证人李某、赵某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被侦查人员拒绝。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10分)
【答案要点】
1.同时询问证人李某和赵某的做法不对。(2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2分)
2.让证人互相提醒、互相补充,做出一致陈述的做法错误。(3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3分)
(二十五)某晚,张某与王某发生争执。张某卡住王某的颈部,致其窒息。张某误以为王某已死,便逃往外地。王某苏醒后立即向公安局电话报警,后又多次向公安局提出控告,公安局答复说,只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遂决定不立案。王某又向县检察院提出对张某的控告,检察院接到控告后建议公安局立案,县公安局置之不理。王某无奈,只好向县法院起诉,法院告诉王某法院无权管辖,让王某自己
找公安局处理。
【问题】
指出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简述理由。(10分)
【答案要点】
1.公安局不应以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为由决定不立案。(1分)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1分)
本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警和控告后,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2分)
2.检察院的做法不应该是,建议公安局立案。(1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立案。(2分)
3.法院的做法不应该是:不接受王某的起诉,让其自己找公安局处理。(1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分)
(二十六)2005年8月17日,K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取保候审,2006年7月20日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检察院于8月16日决定继续对陈某取保候审,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题】
1.K县公安局是否应当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简述理由。(6分)
2.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执行机关K县公安局是否应当通知检察院?(4分)
【答案要点】
1.K县公安局没有必要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3分) 因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3分)
2.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K县公安局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通知原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即K县检察院。(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