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原是好词汇

  中国古代王朝能虚心纳谏的皇帝寥若晨星,动不动便把忠言当做诽谤,对进忠言的人乱砍乱杀……   早在远古时代,诽谤是受国君欢迎之事。关于尧、舜两位帝王求谏纳谤的美丽传说,散见于诸子的书中。《管子・桓公问》有:“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矣;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覆,而贤者进也。”《邓析子・转辞》有:“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吕氏春秋・不苟论》有:“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武王有戒慎之�。”所谓“进善之旌”,是将旌悬挂在大路边上,让提意见的人站在旌下议论朝政的得失;所谓“诽谤之木”,是指定桥梁柱或拦板,供人书写批评意见;“戒慎之�”,是供进谏者摇响的小鼓。“谏鼓”,则是供谏者敲击之鼓,与后世的登闻鼓相似。“总街之亭”、“灵台之覆”,均是纳谏的场所。通过史籍记载的这些道具说明,尧、舜乃至商汤王、周武王,都有求谏纳谤之举。   谏,是臣民向君主、长上正式提出批评或建议;谤,是臣民对君主、长上私下议论批评。二者表达的方式不同,动机与目的也有区别,谏以救正事情为主,谤以宣泄情绪为主。但均有利于君主修德善政,如师旷所言,可以“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因此,明智的君主均将谏、谤看做国家的福音,求之唯恐不得。   《国语・周语》记载了周朝天子听政的场面:“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公卿、士人、史官、聋子、瞎子、近臣、皇亲、老叟、百工、小民,都以各自的方式,表达了对朝政的看法,有的献诗,有的献曲,有的献书,有的进箴言。近臣对君王的过失尽力进行规劝,内亲外戚对君王尚未明察的事加以弥补,聋子史官可以对君王进行教诲,七八十岁的老者可以对朝政提出修正意见,连百工都可以进谏,小民都可以将下层社会对朝政的种种议论传递上来,然后君王对大家所提供的批评和建议进行斟酌。这种听政场面,真是一次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大会。而君主不怕麻烦,不怕听刺耳之言,召开听政会的目的,是使“事行而不悖”。由此看来,那时的君王如果定谁诽谤罪,一定舆论大哗,引起一场臣民齐起抗议的风波。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子产先生辅政时,对朝政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小民一时不能适应,对他推行的那一套政策很有意见,咒骂他的歌谣也开始流传,甚至有人声称:谁要是杀子产,我一定参加。但子产从不对歌谣的作者进行追查。又有一些士民游说于乡校,在那里议论朝政的是非,于是有马屁精向子产报告,并郑重建议他干脆取缔乡校,让那些妄议朝政的人没有市场。不料子产先生不但不理睬马屁精的建议,而且发表了一通令人佩服的高见,子产先生曰:   “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这段高论译成白话即是:“人们早晚闲暇时出游,到乡校议论朝政的得失。他们所赞扬的,我便实行,他们所批评的,我便加以修改。为什么要把它毁掉呢?我只听说忠善可以减少怨恨,没有听说过靠权势的威力可以防止怨恨。我可以立即制止他们的议论,但制止这些议论,就像防川,将会造成大的决口,伤害的人也必然很多,让我无法补救。与其这么干,不如进行疏导,也不如我听到朝政的失误而及时予以修正啊!”   子产先生将“立谤政”作为改革措施之一,允许民众议论朝政的得失,使他的改革在三年的时间里取得很大成功,结果咒骂他的歌谣不再流传,国民反过来赞扬他推行的善政。正如他所言:“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   远古时代的君王,还设置了专司进谏的官员。据《吕氏春秋・自知》记载,商汤时有“司过之士”;《周礼・地官》记载,周朝有“保氏”之官,其职责是“掌谏王恶”;《尚书・舜典》记载,舜任命一个名叫龙的人为“纳言”。其职责是“听下言以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也属谏官之类。   后世的多数王朝都设谏官,但谏官因直言进谏而遭残杀的记载,与皇帝虚心纳谏的记载相比,就像一亩地的谷子之于谷种,不知多出多少倍。许多忠直的谏言被皇帝老爷视为“诽谤”,而一旦被扣上了“诽谤”的巨帽,其不论功有多高,官有多大,下场都十分悲惨,不是被残杀,就是被关进监狱,幸运一点的也要被贬官流放。总而言之,中国古代王朝能虚心纳谏的皇帝寥若晨星,动不动便把忠言当做诽谤,对进忠言的人乱砍乱杀的家伙却多如牛毛。而“诽谤”这个曾经美好的词汇,也变成了一种可怕的罪名。   (作者为专栏作家)

  中国古代王朝能虚心纳谏的皇帝寥若晨星,动不动便把忠言当做诽谤,对进忠言的人乱砍乱杀……   早在远古时代,诽谤是受国君欢迎之事。关于尧、舜两位帝王求谏纳谤的美丽传说,散见于诸子的书中。《管子・桓公问》有:“舜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谏鼓于朝,而备讯矣;汤有总街之庭,以观人诽也;武王有灵台之覆,而贤者进也。”《邓析子・转辞》有:“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吕氏春秋・不苟论》有:“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武王有戒慎之�。”所谓“进善之旌”,是将旌悬挂在大路边上,让提意见的人站在旌下议论朝政的得失;所谓“诽谤之木”,是指定桥梁柱或拦板,供人书写批评意见;“戒慎之�”,是供进谏者摇响的小鼓。“谏鼓”,则是供谏者敲击之鼓,与后世的登闻鼓相似。“总街之亭”、“灵台之覆”,均是纳谏的场所。通过史籍记载的这些道具说明,尧、舜乃至商汤王、周武王,都有求谏纳谤之举。   谏,是臣民向君主、长上正式提出批评或建议;谤,是臣民对君主、长上私下议论批评。二者表达的方式不同,动机与目的也有区别,谏以救正事情为主,谤以宣泄情绪为主。但均有利于君主修德善政,如师旷所言,可以“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因此,明智的君主均将谏、谤看做国家的福音,求之唯恐不得。   《国语・周语》记载了周朝天子听政的场面:“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公卿、士人、史官、聋子、瞎子、近臣、皇亲、老叟、百工、小民,都以各自的方式,表达了对朝政的看法,有的献诗,有的献曲,有的献书,有的进箴言。近臣对君王的过失尽力进行规劝,内亲外戚对君王尚未明察的事加以弥补,聋子史官可以对君王进行教诲,七八十岁的老者可以对朝政提出修正意见,连百工都可以进谏,小民都可以将下层社会对朝政的种种议论传递上来,然后君王对大家所提供的批评和建议进行斟酌。这种听政场面,真是一次广泛采纳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大会。而君主不怕麻烦,不怕听刺耳之言,召开听政会的目的,是使“事行而不悖”。由此看来,那时的君王如果定谁诽谤罪,一定舆论大哗,引起一场臣民齐起抗议的风波。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子产先生辅政时,对朝政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小民一时不能适应,对他推行的那一套政策很有意见,咒骂他的歌谣也开始流传,甚至有人声称:谁要是杀子产,我一定参加。但子产从不对歌谣的作者进行追查。又有一些士民游说于乡校,在那里议论朝政的是非,于是有马屁精向子产报告,并郑重建议他干脆取缔乡校,让那些妄议朝政的人没有市场。不料子产先生不但不理睬马屁精的建议,而且发表了一通令人佩服的高见,子产先生曰:   “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这段高论译成白话即是:“人们早晚闲暇时出游,到乡校议论朝政的得失。他们所赞扬的,我便实行,他们所批评的,我便加以修改。为什么要把它毁掉呢?我只听说忠善可以减少怨恨,没有听说过靠权势的威力可以防止怨恨。我可以立即制止他们的议论,但制止这些议论,就像防川,将会造成大的决口,伤害的人也必然很多,让我无法补救。与其这么干,不如进行疏导,也不如我听到朝政的失误而及时予以修正啊!”   子产先生将“立谤政”作为改革措施之一,允许民众议论朝政的得失,使他的改革在三年的时间里取得很大成功,结果咒骂他的歌谣不再流传,国民反过来赞扬他推行的善政。正如他所言:“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   远古时代的君王,还设置了专司进谏的官员。据《吕氏春秋・自知》记载,商汤时有“司过之士”;《周礼・地官》记载,周朝有“保氏”之官,其职责是“掌谏王恶”;《尚书・舜典》记载,舜任命一个名叫龙的人为“纳言”。其职责是“听下言以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也属谏官之类。   后世的多数王朝都设谏官,但谏官因直言进谏而遭残杀的记载,与皇帝虚心纳谏的记载相比,就像一亩地的谷子之于谷种,不知多出多少倍。许多忠直的谏言被皇帝老爷视为“诽谤”,而一旦被扣上了“诽谤”的巨帽,其不论功有多高,官有多大,下场都十分悲惨,不是被残杀,就是被关进监狱,幸运一点的也要被贬官流放。总而言之,中国古代王朝能虚心纳谏的皇帝寥若晨星,动不动便把忠言当做诽谤,对进忠言的人乱砍乱杀的家伙却多如牛毛。而“诽谤”这个曾经美好的词汇,也变成了一种可怕的罪名。   (作者为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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