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作协议
甲方: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 订立此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使用权的商铺,含一楼沿街商铺1间与二楼办公室与乙方使用,并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期满交换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商铺合作期限为 2 年,即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期费用的收取办法
1、乙方每年缴纳使用费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给甲方; 2、使用费分四期支付,每半年一期,每期支付5万元整,先付后用; 每期费用缴纳时间不得晚于以下约定日期: 第一期:2016年6月1日 第二期:2016年12月1日 第三期:2017年6月1日 第四期:2018年12月1日
3、合同签订,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协议期满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还使用权并无其他违约情况下,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或交付第三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房屋商业或使用用途的有关规定的
行为,如有违法乱纪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危害后果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3、乙方承担协议期内,包含但不限定于管理费、水费、电费、固话费、通讯费、清洁费等有关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单位交纳,房屋使用期间,乙方应负责房屋内设施的养护,如屋内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
4、若在使用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返还房屋,若乙方继续使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出租房屋转租或交付他人使用,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利用该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的,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有限电视频道费等有关费用达一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除付清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在返还。 第六条免责条款:
1、由于政府政策原因(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合作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合作房屋,本协议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如有需要,可附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各门窗、玻璃、锁具完好;墙壁刷白整洁;地砖、强化木地板完好。 附注:
电表数值: 水表数值:
甲方: 乙方:
商铺合作协议
甲方: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 订立此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使用权的商铺,含一楼沿街商铺1间与二楼办公室与乙方使用,并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期满交换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商铺合作期限为 2 年,即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期费用的收取办法
1、乙方每年缴纳使用费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给甲方; 2、使用费分四期支付,每半年一期,每期支付5万元整,先付后用; 每期费用缴纳时间不得晚于以下约定日期: 第一期:2016年6月1日 第二期:2016年12月1日 第三期:2017年6月1日 第四期:2018年12月1日
3、合同签订,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协议期满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还使用权并无其他违约情况下,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或交付第三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房屋商业或使用用途的有关规定的
行为,如有违法乱纪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危害后果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3、乙方承担协议期内,包含但不限定于管理费、水费、电费、固话费、通讯费、清洁费等有关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单位交纳,房屋使用期间,乙方应负责房屋内设施的养护,如屋内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需对房屋内的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
4、若在使用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返还房屋,若乙方继续使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出租房屋转租或交付他人使用,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利用该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的,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清洁费/有限电视频道费等有关费用达一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除付清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在返还。 第六条免责条款:
1、由于政府政策原因(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合作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合作房屋,本协议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如有需要,可附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协商未果则均同意交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各门窗、玻璃、锁具完好;墙壁刷白整洁;地砖、强化木地板完好。 附注:
电表数值: 水表数值: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