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2011年是新中国成立62周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挑战,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年,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的任务十分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提高。

2011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委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以第二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区和荣获首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为新的起点,以“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兴起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热潮,全力推进市民素质和城区整体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建设新和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抓住纪念建国60周年、天津解放60周年重大契机,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群众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增强建设新和平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昂扬向上、勇于开拓、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为建设新和平、实现新跨越,做出新贡献。广泛开展“热爱和平、建设和平、发展和平”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建设新和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祝福祖国、歌唱天津”群众歌咏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唱响热爱祖国、热爱天津、热爱和平的主旋律。

2、开展“维护市容环境”活动。配合迎接建国60周年,“大干150天”和创建国家卫生区,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开展“维护市容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增强社会公德意识,珍惜市容环境治理成果。组织开展绿化义务劳动、认养绿地、捡脏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市容环境集中清整”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进行专项治理。

3、开展“文明出行”活动。开展交通文明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实践活动,强化市民交通法规意识,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违法停车。开展“当一天交通协管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共同宣传交通法规,劝阻不文明行为。

4、开展“文明祭奠”活动。针对部分市民中仍然存在的乱烧纸钱陋俗,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前后,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专项整治“乱烧纸钱”活动。倡导网上祭奠、集体共祭、植树祭、鲜花祭等“文明祭奠”活动。深入开展“践行《公约》、《守则》,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

5、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利用市民学校等阵地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出行购物、饲养宠物、言谈举止等方面注重礼仪,养成文明习惯。“窗口”行业要完善礼仪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提供文明服务。

二、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公民道德教育栏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宣传《公约》、《守则》,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社区制定完善《楼门公约》,窗口行业制定完善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守则。精心组织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2、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3、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的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和谐家庭”、“我评议、我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经验,进一步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研究制定我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和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1、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中长期规划。立足新的起点,瞄准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目标,对照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制定《和平区2011—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规划》,把长期性目标分解成阶段性任务,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这些指标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坚持把《测评体系》指标量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由各责任单位与区委书记、区长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责任书》。区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督促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举办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资料档案归档立卷工作,积极推行电子档案。

3、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天津日报•今日和平版、区有线电视中心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基层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文明城区创建的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性工作。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以教育、文化、妇联、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为重点,对照标准完善基础资料和各项制度,以规范促工作,以规范促完善,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创新社区教师管理体制,发挥社区教师的作用,为社区教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实施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工程。按照每年为未成年人办1—2件实事的工作要求,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需求的调研,有针对性地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2011年拟为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添置一批文体活动设施。协调区有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

4、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活动载体。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奉献爱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迎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天津解放60周年为契机,突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深入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要充分依托社区教育资源,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广泛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广泛参与。

五、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1、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工作要求,积极为企业、为基层搞好服务。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便民、利民和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扶危助困、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落实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质量。

2、深入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调研,对已经建成的“五个一”阵地进一步规范,发挥“五个一”阵地的功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年内建成3个市级、6个区级“五个一”活动先进社区。继续深入开展科教、文化、体育、卫生、环保、法律“六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坚持把和谐创建活动要求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

六、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1、进一步完善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完善“扫黄打非”长效管理机制。

2、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和黄色淫秽出版物,严厉打击主干道、商业繁华区的地摊、游商,保持对非法出版物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不让非法出版物活动形成气候。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七、保障措施

1、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区、街、职能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街宣传科、各部门党办为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纳入全区和各单位目标考核管理范畴。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奖励制度。落实区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实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学习和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吸收和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使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

2011年是新中国成立62周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挑战,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年,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的任务十分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精神文明建设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提高。

2011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委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以第二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区和荣获首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为新的起点,以“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兴起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热潮,全力推进市民素质和城区整体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建设新和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抓住纪念建国60周年、天津解放60周年重大契机,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群众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增强建设新和平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昂扬向上、勇于开拓、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为建设新和平、实现新跨越,做出新贡献。广泛开展“热爱和平、建设和平、发展和平”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建设新和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祝福祖国、歌唱天津”群众歌咏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唱响热爱祖国、热爱天津、热爱和平的主旋律。

2、开展“维护市容环境”活动。配合迎接建国60周年,“大干150天”和创建国家卫生区,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开展“维护市容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增强社会公德意识,珍惜市容环境治理成果。组织开展绿化义务劳动、认养绿地、捡脏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市容环境集中清整”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进行专项治理。

3、开展“文明出行”活动。开展交通文明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实践活动,强化市民交通法规意识,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违法停车。开展“当一天交通协管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共同宣传交通法规,劝阻不文明行为。

4、开展“文明祭奠”活动。针对部分市民中仍然存在的乱烧纸钱陋俗,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前后,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专项整治“乱烧纸钱”活动。倡导网上祭奠、集体共祭、植树祭、鲜花祭等“文明祭奠”活动。深入开展“践行《公约》、《守则》,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

5、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利用市民学校等阵地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出行购物、饲养宠物、言谈举止等方面注重礼仪,养成文明习惯。“窗口”行业要完善礼仪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提供文明服务。

二、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公民道德教育栏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宣传《公约》、《守则》,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社区制定完善《楼门公约》,窗口行业制定完善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守则。精心组织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2、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3、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的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和谐家庭”、“我评议、我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经验,进一步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研究制定我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和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1、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中长期规划。立足新的起点,瞄准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目标,对照2011年版《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制定《和平区2011—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规划》,把长期性目标分解成阶段性任务,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这些指标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坚持把《测评体系》指标量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由各责任单位与区委书记、区长签订《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责任书》。区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督促检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举办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资料档案归档立卷工作,积极推行电子档案。

3、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天津日报•今日和平版、区有线电视中心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基层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文明城区创建的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性工作。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导向,以教育、文化、妇联、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为重点,对照标准完善基础资料和各项制度,以规范促工作,以规范促完善,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2、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创新社区教师管理体制,发挥社区教师的作用,为社区教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实施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工程。按照每年为未成年人办1—2件实事的工作要求,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需求的调研,有针对性地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2011年拟为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添置一批文体活动设施。协调区有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对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

4、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活动载体。进一步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奉献爱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迎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天津解放60周年为契机,突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深入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要充分依托社区教育资源,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广泛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等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广泛参与。

五、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1、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要紧紧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工作要求,积极为企业、为基层搞好服务。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制定便民、利民和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扶危助困、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落实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质量。

2、深入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调研,对已经建成的“五个一”阵地进一步规范,发挥“五个一”阵地的功能,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年内建成3个市级、6个区级“五个一”活动先进社区。继续深入开展科教、文化、体育、卫生、环保、法律“六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坚持把和谐创建活动要求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

六、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

1、进一步完善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完善“扫黄打非”长效管理机制。

2、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和黄色淫秽出版物,严厉打击主干道、商业繁华区的地摊、游商,保持对非法出版物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不让非法出版物活动形成气候。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七、保障措施

1、不断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区、街、职能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街宣传科、各部门党办为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纳入全区和各单位目标考核管理范畴。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奖励制度。落实区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实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学习和交流。组织有关部门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吸收和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使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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