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中
国
·
鞍
山
公
益
摄
影 计 大 划 赛 书
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
前期预备案
一、比赛宗旨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学习当代郭明义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鞍山市青年联合会、鞍山日报社、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鞍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学习郭明义、做当代雷锋——我身边的郭明义”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
此次大赛是一项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旨在发现广大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弘扬当代雷锋精神,用优秀的作品激起公众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加快提升鞍山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
二、比赛组织结构
1、单位介绍
主办单位: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鞍山市青年联合会、鞍山日报社、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鞍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鞍山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梦工厂摄影文化馆、鞍山市方鸣广告宣传策划有限公司
2、组织结构
本次比赛组委会由:
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本次比赛评委会由:
组委会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代表组成;
三、参赛要求
本次比赛参赛选手年龄为1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鞍山市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活动属于公益性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四、参赛题材
所有参赛选手选送作品均以“我身边的郭明义”为人物题材,作品重点反映在鞍山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志愿者”、“社工”、“义工”、“无名英雄”等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无私奉献的优秀人物。
五、参赛时间安排
“学习郭明义,做当代雷锋——我身边的郭明义”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分为征集、评选、颁奖和展览四个阶段进行。
1、征稿范围:面向全社会
2、征集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8月1日截止
3、评选阶段:2012年8月2日至8月20日截止
4、颁奖阶段:2012年8月21日至8月30日截止
5、展览阶段: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截止
六、参赛投稿及宣传
1、参赛投稿地点:待定(冠名商可选择投稿地点)
2、预定宣传方式及地点:
①、电视台
②、报纸
③、LED字幕或图文
④、各赞助商,店内X展架
⑤、其它(DM单、杂志、网站)
七、参赛说明
1、参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办法:本次比赛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方式,参赛者可以通过登录www.XXXX.com网站注册报名,可在该网站上传相关参赛作品供广大网友欣赏并参与投票。如有不方便线上报名的参赛者,也可到指定地点填写报名表。注:参赛作品评选以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3、比赛项目:“学习郭明义,做当代雷锋———我身边的郭明义”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
4、比赛方式:分征集、评选、颁奖、展览四阶段进行
5、评比方式:由组委会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做最终的审议和评选。
6、奖项设置:
一等奖 3幅(组) 奖金10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 6幅(组) 奖金5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 9幅(组) 奖金2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 30幅(组) 奖金5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入选奖 100幅(组)奖金2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八、比赛流程监督
本次比赛全程监督负责人一人,由鞍山市梦工厂摄影文化馆总经理,赵总经理担任。负责比赛过程中的环节协调以及参与单位、赞助单位对本次大赛的工作监督。
九、比赛相关要求
1、本次参赛作品所涉及的题材人物,必须源于真实生活,且其事迹为真实事迹。不得有对真实事迹的欺瞒、偏于真实的杜撰以及虚假作品产生。
2、各参与单位、赞助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使此次评选活动成为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先进事迹,构建企业文化的重要工作载体。
3、本次摄影参赛作品,只可对色彩饱和度、明暗等适当调整,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如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只能署名一人投稿。
4、照片尺寸要求一律为10英寸(长边),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可以由参赛者提供电子文件,但电子文件须为JPER格式,图片边长不得小于3000像素,且文件大小不得小于5M;使用胶片拍
摄的作品,由参赛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制作的电子文件,由举办者统一制作。
5、组照幅数,每组4-8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
6、本次摄影比赛对入围作品,由鞍山市青年摄影家协会永久收藏,不再退稿。
7、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展览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十、赞助说明及回报说明
冠名单位:总冠名20万元
冠名回报:
1、鞍山日报1/4版,4次(价值:6.4万元)
2、千山晚报1/4版,4次(价值:5.6万元)
3、电视台图文频道60秒板块,每天3-5次,连播4个月 (价值:4万元)
4、全市的LED,15秒/次滚动播出,连播4个月,日播100 余次。(价值:20万元)
5、电台交通台,每天3-5次,每次30秒,连播4个月 (价值:8万元)
6、钢都周报1/2版,4次(价值:2万元)
7、鞍山电视台:直播前沿、鞍山新闻、千山晚报、钢都周 报全程跟踪报道。
8、新闻发布会和颁奖典礼请冠名单位领导讲话。
9、会场背景板有冠名单位标识,现场标语条幅。
10、摄影家背心,有冠名单位标识。
11、奖品标明冠名单位标识
12、海报宣传2万份,半开铜版纸,全市张贴及发行(包 括海城、台安、岫岩)
13、摄影作品出版画册1万册,大度16开,插页广告2 个整版。
14、颁发由市委宣传部等7个单位签单的公益组织奖奖杯 及证书。
15、影展中冠名单位可展出冠名单位广告。
16、可获得摄影大赛活动全程光碟。
17、可获得郭明义亲笔签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证书。
赞助单位:赞助A:5万元
赞助回报:
1、全市的LED,15秒/次滚动播出,连播2个月,日播100 余次。(价值:10万元)
2、钢都周报1/2版,4次(价值:2万元)
3、各媒体广告列名(价值:2万元)
4、千山晚报刊登宣传文章时可登出赞助单位。
5、颁发由市委宣传部等7个单位签单的公益证书。
6、可获得郭明义亲笔签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证书。
7、海报宣传2万份,半开铜版纸,全市张贴及发行。(包 括海城、台安、岫岩)
8、摄影作品出版画册1万册,大度16开,插页广告2 1/2版或1个整版。
9、主持人口头感谢赞助单位
10、在颁奖典礼上张贴赞助单位标语。
11、可获得摄影大赛活动全程光碟。
赞助单位:赞助B:1万元
赞助回报:
1、各媒体广告列名(价值:2万元)
2、颁发由市委宣传部等7个单位签单的公益证书。
3、千山晚报刊登宣传文章时可登出赞助单位。
4、在颁奖典礼上张贴赞助单位标语。
5、主持人口头感谢赞助单位。
6、海报宣传2万份,半开铜版纸,全市张贴及发行。(包 括海城、台安、岫岩)
7、可获得郭明义亲笔签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证书。
8、可获得摄影大赛活动全程光碟。
十一、参与条件极说明
1、对慈善及公益事业有积极热情的公司、企业。
2、对百姓精神文明建设、百姓文化素养愿以“自我”为标兵 的公司、企业。
3、对推进鞍山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愿贡献力量的公 司、企业。
4、房产、汽车、家居、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服装、母婴、 装修、家电等企业、公司均可参与此次活动。 十二、结束语
1、冠名、赞助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2、此次大赛是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方 鸣广告所有。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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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摄
影 计 大 划 赛 书
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
前期预备案
一、比赛宗旨
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学习当代郭明义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鞍山市青年联合会、鞍山日报社、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鞍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学习郭明义、做当代雷锋——我身边的郭明义”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
此次大赛是一项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旨在发现广大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弘扬当代雷锋精神,用优秀的作品激起公众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关注,加快提升鞍山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
二、比赛组织结构
1、单位介绍
主办单位:
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鞍山市委员会、鞍山市青年联合会、鞍山日报社、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鞍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鞍山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梦工厂摄影文化馆、鞍山市方鸣广告宣传策划有限公司
2、组织结构
本次比赛组委会由:
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本次比赛评委会由:
组委会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代表组成;
三、参赛要求
本次比赛参赛选手年龄为1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鞍山市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活动属于公益性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
四、参赛题材
所有参赛选手选送作品均以“我身边的郭明义”为人物题材,作品重点反映在鞍山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志愿者”、“社工”、“义工”、“无名英雄”等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无私奉献的优秀人物。
五、参赛时间安排
“学习郭明义,做当代雷锋——我身边的郭明义”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分为征集、评选、颁奖和展览四个阶段进行。
1、征稿范围:面向全社会
2、征集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8月1日截止
3、评选阶段:2012年8月2日至8月20日截止
4、颁奖阶段:2012年8月21日至8月30日截止
5、展览阶段:201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截止
六、参赛投稿及宣传
1、参赛投稿地点:待定(冠名商可选择投稿地点)
2、预定宣传方式及地点:
①、电视台
②、报纸
③、LED字幕或图文
④、各赞助商,店内X展架
⑤、其它(DM单、杂志、网站)
七、参赛说明
1、参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办法:本次比赛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的方式,参赛者可以通过登录www.XXXX.com网站注册报名,可在该网站上传相关参赛作品供广大网友欣赏并参与投票。如有不方便线上报名的参赛者,也可到指定地点填写报名表。注:参赛作品评选以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3、比赛项目:“学习郭明义,做当代雷锋———我身边的郭明义”2012中国·鞍山公益摄影大赛
4、比赛方式:分征集、评选、颁奖、展览四阶段进行
5、评比方式:由组委会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代表组成的评委会对参赛作品做最终的审议和评选。
6、奖项设置:
一等奖 3幅(组) 奖金10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 6幅(组) 奖金5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 9幅(组) 奖金20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 30幅(组) 奖金5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入选奖 100幅(组)奖金200元人民币或同等价值奖品
八、比赛流程监督
本次比赛全程监督负责人一人,由鞍山市梦工厂摄影文化馆总经理,赵总经理担任。负责比赛过程中的环节协调以及参与单位、赞助单位对本次大赛的工作监督。
九、比赛相关要求
1、本次参赛作品所涉及的题材人物,必须源于真实生活,且其事迹为真实事迹。不得有对真实事迹的欺瞒、偏于真实的杜撰以及虚假作品产生。
2、各参与单位、赞助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使此次评选活动成为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先进事迹,构建企业文化的重要工作载体。
3、本次摄影参赛作品,只可对色彩饱和度、明暗等适当调整,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如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只能署名一人投稿。
4、照片尺寸要求一律为10英寸(长边),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可以由参赛者提供电子文件,但电子文件须为JPER格式,图片边长不得小于3000像素,且文件大小不得小于5M;使用胶片拍
摄的作品,由参赛者提供经激光电子分色或扫描制作的电子文件,由举办者统一制作。
5、组照幅数,每组4-8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
6、本次摄影比赛对入围作品,由鞍山市青年摄影家协会永久收藏,不再退稿。
7、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展览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十、赞助说明及回报说明
冠名单位:总冠名20万元
冠名回报:
1、鞍山日报1/4版,4次(价值:6.4万元)
2、千山晚报1/4版,4次(价值:5.6万元)
3、电视台图文频道60秒板块,每天3-5次,连播4个月 (价值:4万元)
4、全市的LED,15秒/次滚动播出,连播4个月,日播100 余次。(价值:20万元)
5、电台交通台,每天3-5次,每次30秒,连播4个月 (价值:8万元)
6、钢都周报1/2版,4次(价值:2万元)
7、鞍山电视台:直播前沿、鞍山新闻、千山晚报、钢都周 报全程跟踪报道。
8、新闻发布会和颁奖典礼请冠名单位领导讲话。
9、会场背景板有冠名单位标识,现场标语条幅。
10、摄影家背心,有冠名单位标识。
11、奖品标明冠名单位标识
12、海报宣传2万份,半开铜版纸,全市张贴及发行(包 括海城、台安、岫岩)
13、摄影作品出版画册1万册,大度16开,插页广告2 个整版。
14、颁发由市委宣传部等7个单位签单的公益组织奖奖杯 及证书。
15、影展中冠名单位可展出冠名单位广告。
16、可获得摄影大赛活动全程光碟。
17、可获得郭明义亲笔签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证书。
赞助单位:赞助A:5万元
赞助回报:
1、全市的LED,15秒/次滚动播出,连播2个月,日播100 余次。(价值:10万元)
2、钢都周报1/2版,4次(价值:2万元)
3、各媒体广告列名(价值:2万元)
4、千山晚报刊登宣传文章时可登出赞助单位。
5、颁发由市委宣传部等7个单位签单的公益证书。
6、可获得郭明义亲笔签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证书。
7、海报宣传2万份,半开铜版纸,全市张贴及发行。(包 括海城、台安、岫岩)
8、摄影作品出版画册1万册,大度16开,插页广告2 1/2版或1个整版。
9、主持人口头感谢赞助单位
10、在颁奖典礼上张贴赞助单位标语。
11、可获得摄影大赛活动全程光碟。
赞助单位:赞助B:1万元
赞助回报:
1、各媒体广告列名(价值:2万元)
2、颁发由市委宣传部等7个单位签单的公益证书。
3、千山晚报刊登宣传文章时可登出赞助单位。
4、在颁奖典礼上张贴赞助单位标语。
5、主持人口头感谢赞助单位。
6、海报宣传2万份,半开铜版纸,全市张贴及发行。(包 括海城、台安、岫岩)
7、可获得郭明义亲笔签名热心公益事业的证书。
8、可获得摄影大赛活动全程光碟。
十一、参与条件极说明
1、对慈善及公益事业有积极热情的公司、企业。
2、对百姓精神文明建设、百姓文化素养愿以“自我”为标兵 的公司、企业。
3、对推进鞍山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愿贡献力量的公 司、企业。
4、房产、汽车、家居、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服装、母婴、 装修、家电等企业、公司均可参与此次活动。 十二、结束语
1、冠名、赞助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2、此次大赛是公益性的群众文化活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方 鸣广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