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 „
2010‟66 号
四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消防
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按GB/T24001、GB/T28001标准,
纳入公司“三标体系”安全管理作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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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四条 董事长安全职责
(一)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
规、规范、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公司中、高层管理者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治安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应亲自或指派专人到现场组织指挥
抢救及善后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治安
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公司的安
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 2 -
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纳入安全生产内容。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支持安全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把安全
生产摆在首位;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坚持并执行安全生产否决制度。
第六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时按“五同
时”要求,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明施工方案或非技术性专项方案的审批工作。
(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督促
有关部门和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负责公司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
“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经费”(即“四定”,下同)原则实施整改,并组织复查整改结果。
(五)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
作;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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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生事故应立即赶到现场逐级报告和处理,并按“四
不放过”原则制定有效预防措施。
(七)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支持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
(八)切实加强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安全监督,督促其
建立有效安全管理网络和履行相应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高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责。
(二)在编制、审批重大(造价1亿以上或体量在10万m2
以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组织对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安全技术培训和规程、规范的学习;负责安全部门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制定技术措施并督促、指导
整改;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查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各项目的劳动保护工
作和职业健康以及消除粉尘、噪声等、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专家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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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5m以上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并指导实施。
第八条 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
高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二)负责公司1个亿或10万m2以下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的审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措施并督促、
指导整改;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查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第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总
经理助理等岗位在各自分管工作中实行“一岗双责”,对相应安全工作负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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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条 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一)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
全法律法规;履行预防管理、过程监督、事故处理职能。
(二)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
检查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保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公司完成集团每年
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正确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四)负责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和组织伤亡事
故(重伤及以上)的调查处理,做好与业务相关的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监督项目部安全投入、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管理
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专项方案的审核(会审);组织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按“四定”原则督促整改;行使安全生产奖惩权。
(六)上传下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负责工伤性质认定
和协助做好建筑施工意外险理赔工作。
(七)督促、指导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监督劳保用品
的采购和供应。
(八)负责公司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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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项目部均衡
组织生产,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
行情况,将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设施纳入生产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和投入的保证。
(三)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执行安全职责予以考核监督;在
任务安排、人员上岗、业绩评价方面均要结合其履责效果给予激励;大力鼓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突出表现的集体、个人。
(四)负责督促项目部与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方签定“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负责审查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不得与自然人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签定分包合同)。
(五)负责公司劳务分包方安全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
及安全人员配置审查、核准和监督实施。
(六)指导项目部(二级单位)和劳务分包责任人实施班组
安全活动,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七)负责协调一般治安、工伤纠份,配合安全生产部处理
较大治安、工伤纠份和安全检查、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会(信访办)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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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全总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
(三)组织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发挥妇安岗、青安岗、文明施工监督岗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女工五期保护等工作。
(五)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做好新员工、转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职工工伤等级鉴定及费用结算;对因工伤残员工、职业病患者按政策规定做好安抚工作。
(三)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保管及复审;选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转岗工作。
第十四条 总工办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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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会审);指导、督促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实施。
(二)在总工指导下处理各类生产安全技术难题,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三)对制定的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大型机械装拆方案进行审查和技术核定;监督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 ,指导、督促做好“三废”治理。
(四)组织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推动安全技术进步,负责公司“科技兴安”及创新安全技术工作。
(五)指导、督促项目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工作,参与“三同时”验收。
第十五条 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协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相应协调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二)及时收、发相关文件;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三)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合法运用并及时纠正偏差。
(四)负责处理仲裁、诉讼纠纷和参与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建帐、汇总和监督项目部投入、使用,保障安措费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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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 审计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复核、统计和监督。
(二)协助项目根据合同、文件及各种专项方案对外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三)负责在公司与项目部全额承包资料中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指标并核准实施结果。
第四章 二级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操作规程;按本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含专项检查)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综合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及事故预防、过程监管、事故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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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辖各驻外分公司、项目部按上列安全职责履职。 笫十九条 设备动力分公司负责全司大型机械、设备(含操作、指挥人员)的租赁、备案、管理、培训和检查以及相应装、拆方案编审、执行。
笫二十条 安装分公司负责全司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电工、电焊工的安全管理。
笫二十一条 装饰分公司对易燃、易碎物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负责装饰工程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管理。
笫二十二条 材料供应分公司负责采购材料质量、材料性能、产品合格证等,加强对租赁站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 项目部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上级规定、决议;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建立、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安全工作应同步进行;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三) 负责组织项目部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负责;负责 - 11 -
主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报批、交底及执行情况的落实。
(四)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及时投入、有效使用、落实效果负责;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与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得与自然人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发生业务来往。
(六)发生轻伤事故应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向公司报告,配合事故处理。
(七)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八)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四条 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上级规章制度、决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贯彻执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
(二)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掌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岗位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工长(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含劳务及专业分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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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对项目部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予安排工作。
(五)以身作则,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六)负责执行上级和企业有关防护用品、防暑降温、作息时间、女工保护、职业健康的规定和要求。
(七)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时,根据工程特点、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六)负责对项目专业工长、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七)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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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项目部安全设施及设备验收,履行技术把关、验收职责。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规定,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协助、配合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尊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六)对现场场容场貌、正常生产次序、食堂清洁卫生等负责。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分管工长安全职责
(一)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施工管理,对作业班组进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在执行中如需修改、补充方案,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对所管理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工具化、- 14 -
规范化负责;负责纠正和处置违章作业。
(四)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在各分项作业前对班组应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指导、督促班组搞好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等安全活动;对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负责。
(六)对所管生产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等负直接责任。
(七)凡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向项目经理报告;认真接受安管人员监督、检查。
(八)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负责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三)参与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加安全设施、机械设 - 15 -
备验收,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深入现场督促和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或查处。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及考核、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七)督促项目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的清凉饮料及药品,做好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八)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为在制止、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报告。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检查落实,指导、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参与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项目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检查、审查、验收、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三)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持证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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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机械伤害、触电、交通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计划进行物资采购,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负责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更新,不得发放。
第三十一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组织班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二)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班组活动,坚持班前讲话,具体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三)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熟悉环境和生产作业程序。
(四)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督促、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 - 17 -
动记录,同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同时作好详细记录。事后应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八)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本班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并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二条 员工安全职责
(一)牢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 遇有危及生命安全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操作,同时应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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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上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重庆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司发„2006‟28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责任制
抄送:公司领导。
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共印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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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 „
2010‟66 号
四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消防
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按GB/T24001、GB/T28001标准,
纳入公司“三标体系”安全管理作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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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四条 董事长安全职责
(一)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
规、规范、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公司中、高层管理者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治安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应亲自或指派专人到现场组织指挥
抢救及善后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治安
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公司的安
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 2 -
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纳入安全生产内容。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支持安全工作,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把安全
生产摆在首位;负责组织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坚持并执行安全生产否决制度。
第六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时按“五同
时”要求,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明施工方案或非技术性专项方案的审批工作。
(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督促
有关部门和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负责公司季度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
“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定经费”(即“四定”,下同)原则实施整改,并组织复查整改结果。
(五)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
作;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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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生事故应立即赶到现场逐级报告和处理,并按“四
不放过”原则制定有效预防措施。
(七)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支持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
(八)切实加强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安全监督,督促其
建立有效安全管理网络和履行相应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高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责。
(二)在编制、审批重大(造价1亿以上或体量在10万m2
以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编制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组织对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安全技术培训和规程、规范的学习;负责安全部门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制定技术措施并督促、指导
整改;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查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各项目的劳动保护工
作和职业健康以及消除粉尘、噪声等、改善劳动条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专家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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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5m以上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大爆破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并指导实施。
第八条 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提
高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二)负责公司1个亿或10万m2以下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的审批,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制定技术措施并督促、
指导整改;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查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第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副书记、工会主席、财务总监、总
经理助理等岗位在各自分管工作中实行“一岗双责”,对相应安全工作负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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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条 安全生产部安全职责
(一)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
全法律法规;履行预防管理、过程监督、事故处理职能。
(二)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
检查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保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公司完成集团每年
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正确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四)负责做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和组织伤亡事
故(重伤及以上)的调查处理,做好与业务相关的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监督项目部安全投入、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管理
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专项方案的审核(会审);组织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按“四定”原则督促整改;行使安全生产奖惩权。
(六)上传下达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负责工伤性质认定
和协助做好建筑施工意外险理赔工作。
(七)督促、指导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监督劳保用品
的采购和供应。
(八)负责公司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及
- 6 -
消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项目部均衡
组织生产,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
行情况,将施工中的安全防护设施纳入生产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和投入的保证。
(三)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执行安全职责予以考核监督;在
任务安排、人员上岗、业绩评价方面均要结合其履责效果给予激励;大力鼓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突出表现的集体、个人。
(四)负责督促项目部与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方签定“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负责审查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不得与自然人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签定分包合同)。
(五)负责公司劳务分包方安全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
及安全人员配置审查、核准和监督实施。
(六)指导项目部(二级单位)和劳务分包责任人实施班组
安全活动,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七)负责协调一般治安、工伤纠份,配合安全生产部处理
较大治安、工伤纠份和安全检查、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会(信访办)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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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贯彻全总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
(三)组织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发挥妇安岗、青安岗、文明施工监督岗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女工五期保护等工作。
(五)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做好新员工、转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职工工伤等级鉴定及费用结算;对因工伤残员工、职业病患者按政策规定做好安抚工作。
(三)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保管及复审;选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转岗工作。
第十四条 总工办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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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会审);指导、督促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和实施。
(二)在总工指导下处理各类生产安全技术难题,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三)对制定的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大型机械装拆方案进行审查和技术核定;监督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 ,指导、督促做好“三废”治理。
(四)组织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推动安全技术进步,负责公司“科技兴安”及创新安全技术工作。
(五)指导、督促项目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工作,参与“三同时”验收。
第十五条 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协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相应协调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二)及时收、发相关文件;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三)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合法运用并及时纠正偏差。
(四)负责处理仲裁、诉讼纠纷和参与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建帐、汇总和监督项目部投入、使用,保障安措费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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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公司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 审计部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复核、统计和监督。
(二)协助项目根据合同、文件及各种专项方案对外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三)负责在公司与项目部全额承包资料中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指标并核准实施结果。
第四章 二级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八条 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操作规程;按本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含专项检查)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综合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
(四)负责本单位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及事故预防、过程监管、事故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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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辖各驻外分公司、项目部按上列安全职责履职。 笫十九条 设备动力分公司负责全司大型机械、设备(含操作、指挥人员)的租赁、备案、管理、培训和检查以及相应装、拆方案编审、执行。
笫二十条 安装分公司负责全司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电工、电焊工的安全管理。
笫二十一条 装饰分公司对易燃、易碎物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负责装饰工程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的管理。
笫二十二条 材料供应分公司负责采购材料质量、材料性能、产品合格证等,加强对租赁站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章 项目部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上级规定、决议;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建立、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安全工作应同步进行;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三) 负责组织项目部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负责;负责 - 11 -
主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报批、交底及执行情况的落实。
(四)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及时投入、有效使用、落实效果负责;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与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得与自然人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发生业务来往。
(六)发生轻伤事故应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向公司报告,配合事故处理。
(七)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八)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四条 副经理、执行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上级规章制度、决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贯彻执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
(二)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掌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岗位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工长(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含劳务及专业分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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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对项目部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予安排工作。
(五)以身作则,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六)负责执行上级和企业有关防护用品、防暑降温、作息时间、女工保护、职业健康的规定和要求。
(七)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时,根据工程特点、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六)负责对项目专业工长、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七)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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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责项目部安全设施及设备验收,履行技术把关、验收职责。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规定,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协助、配合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尊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全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五)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六)对现场场容场貌、正常生产次序、食堂清洁卫生等负责。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分管工长安全职责
(一)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治安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施工管理,对作业班组进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
(三)在执行中如需修改、补充方案,必须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对所管理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工具化、- 14 -
规范化负责;负责纠正和处置违章作业。
(四)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在各分项作业前对班组应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指导、督促班组搞好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等安全活动;对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负责。
(六)对所管生产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网、四口、五临边等)是否完好、齐全、有效等负直接责任。
(七)凡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向项目经理报告;认真接受安管人员监督、检查。
(八)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负责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能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三)参与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加安全设施、机械设 - 15 -
备验收,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深入现场督促和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或查处。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项目经理处理。
(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及考核、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七)督促项目部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的清凉饮料及药品,做好劳逸结合和女职工保护工作。
(八)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为在制止、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报告。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检查落实,指导、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参与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项目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检查、审查、验收、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三)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持证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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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机械伤害、触电、交通事故和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计划进行物资采购,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负责对架料、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及时更新,不得发放。
第三十一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生产;组织班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对本班组安全负责。
(二)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班组活动,坚持班前讲话,具体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每天的班组活动记录。
(三)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指导其熟悉环境和生产作业程序。
(四)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五)督促、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六)教育班组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 - 17 -
动记录,同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
(七)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同时作好详细记录。事后应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八)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本班人员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并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十二条 员工安全职责
(一)牢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意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五) 遇有危及生命安全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操作,同时应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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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上级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重庆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司发„2006‟28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责任制
抄送:公司领导。
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共印 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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