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雍景园小学校务公开总结
东区雍景园小学的校务公开,是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
一、编制了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郑凤姚
副组长:林华志
成员:邓英梅 黄文灿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连绮玲 李焕英
成员:郑静媚 曾润莲 邱康保 黎远景 连沛煊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黄玉婵 成员:余健勇 詹海洲 陈丽媛
二、制定了校务公开的原则
1、涉及法律法规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公开或在校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上公开。
2、公开内容应避免侵害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学校声誉。
3、公开的程序合法。
三、确定了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办学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的章程、规划、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包括各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3、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所属地段范围、录取人数的名单、编班等。
4、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生评优评先条件、办法、结果;学籍管理办法、贫困生补助、学杂费减免条件、奖学金发放条件、金额、对象等。
5、学校通讯联系。包括学校地址及通讯方式、学校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6、重大校务通讯。包括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纪实、涉及廉政、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事故通报。
7、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家长、社会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在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各学部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科、级组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2、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卫生、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各科组、级组的职能及办事流程、年度教学作息、学校重要议事规则等。
3、学校行政班子的分工情况。主要包括各行政主管的学科、分管的部门等工作。
4、校内人事管理。包括人事调整方案及实施结果、选拔任免后备干部的程序及结果、校级和中层干部考核或民意测验结果、校内人员基本信息统计。
5、招生情况。包括招生(计划生、插班生、择校生和调剂生)政策、招生计划、所属地段范围、申报资料的审核与考察、录取人数的名单与编班等。
6、学校财务。学校财务预决算,上级拨款、学杂费收支情况,教职工福利、办公经费、招待费、社会捐赠款物等使用与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年度会计报表。
7、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计划立项、资质认证、大宗物品的采购、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工程质量监督、决算、审计及招投标等情况。
8、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在职教师的培训、学习进修、学习培训;教职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教师的业务考核、奖惩、奖金分配、工资调整、岗位津贴、晋职晋级、教职工过渡房分配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以及名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9、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手册;免试、保送等推荐办法;对违规违纪学生处理的结果,以及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贫困生学杂费减免。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四、明确了校务公开的形式
1、意见箱。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收集师生和家长意见。
2、公告栏。设立对内对外两个公告栏,及时张贴公开事项。
3、校园网。在校园网上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校务公开信息。
4、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行政会、党员(支部)大会、学生(学代)会、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
五、明确了校务公开的程序
1、重要事项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整理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般性事项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直接公开。
2、每次校务公开后,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 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做好建档工作;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与要求,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纠正后的意见及结果要及时公开、答复或说明。
六、落实了校务公开的信息来源及责任人
中层行政人员是学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依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校务公开的程序即时做好相关的校务公开工作。
七、制定了校务公开的监督与考核
为落实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精神,把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校务公开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同时,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各职能部门的一个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应当真实全面地做好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学校每学年将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100分递减制。即学校对每个职能部门赋以100分。然后依据群众评议、家长、学生和社会反映及上级考核结果与各职能部门的对应关系。对各职能部门做出考核评价。具体办法是:
(1)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设计问卷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对已经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全面性作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作为职能部门校务公开的减分依据之一。
(2)依据上级对我校校务公开考核结果的得分情况,将相关负分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校务公开的减分依据之一。
(3)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的投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如问题属实,则作为职能部门校务公开减分的依据之一。 减分以负面问题为单位,每一个负面问题减5分。
校务公开的建档工作由办公室来具体负责。凡涉及校务公开的资料(公文、图片、会议纪要、群众来信、投诉、问卷、调查报告等)都是经过整理归档的。
中山市东区雍景园小学校务公开总结
东区雍景园小学的校务公开,是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促进我校的改革和发展。
一、编制了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郑凤姚
副组长:林华志
成员:邓英梅 黄文灿
2、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长:连绮玲 李焕英
成员:郑静媚 曾润莲 邱康保 黎远景 连沛煊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黄玉婵 成员:余健勇 詹海洲 陈丽媛
二、制定了校务公开的原则
1、涉及法律法规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公开或在校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上公开。
2、公开内容应避免侵害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学校声誉。
3、公开的程序合法。
三、确定了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1、办学情况。主要包括学校的章程、规划、办学目标、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等。
2、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包括各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3、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所属地段范围、录取人数的名单、编班等。
4、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生评优评先条件、办法、结果;学籍管理办法、贫困生补助、学杂费减免条件、奖学金发放条件、金额、对象等。
5、学校通讯联系。包括学校地址及通讯方式、学校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节假日值班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6、重大校务通讯。包括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纪实、涉及廉政、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事故通报。
7、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家长、社会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在校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1、学校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各学部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科、级组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2、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卫生、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各科组、级组的职能及办事流程、年度教学作息、学校重要议事规则等。
3、学校行政班子的分工情况。主要包括各行政主管的学科、分管的部门等工作。
4、校内人事管理。包括人事调整方案及实施结果、选拔任免后备干部的程序及结果、校级和中层干部考核或民意测验结果、校内人员基本信息统计。
5、招生情况。包括招生(计划生、插班生、择校生和调剂生)政策、招生计划、所属地段范围、申报资料的审核与考察、录取人数的名单与编班等。
6、学校财务。学校财务预决算,上级拨款、学杂费收支情况,教职工福利、办公经费、招待费、社会捐赠款物等使用与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年度会计报表。
7、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计划立项、资质认证、大宗物品的采购、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工程质量监督、决算、审计及招投标等情况。
8、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在职教师的培训、学习进修、学习培训;教职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教师的业务考核、奖惩、奖金分配、工资调整、岗位津贴、晋职晋级、教职工过渡房分配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以及名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9、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手册;免试、保送等推荐办法;对违规违纪学生处理的结果,以及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贫困生学杂费减免。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学校认为有必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四、明确了校务公开的形式
1、意见箱。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收集师生和家长意见。
2、公告栏。设立对内对外两个公告栏,及时张贴公开事项。
3、校园网。在校园网上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校务公开信息。
4、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行政会、党员(支部)大会、学生(学代)会、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
五、明确了校务公开的程序
1、重要事项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整理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般性事项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由校务公开工作小组直接公开。
2、每次校务公开后,工作小组要及时收集教职工、 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做好建档工作;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与要求,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整改纠正后的意见及结果要及时公开、答复或说明。
六、落实了校务公开的信息来源及责任人
中层行政人员是学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依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校务公开的程序即时做好相关的校务公开工作。
七、制定了校务公开的监督与考核
为落实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精神,把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校务公开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和党建工作。同时,把校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各职能部门的一个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应当真实全面地做好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学校每学年将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100分递减制。即学校对每个职能部门赋以100分。然后依据群众评议、家长、学生和社会反映及上级考核结果与各职能部门的对应关系。对各职能部门做出考核评价。具体办法是:
(1)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设计问卷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对已经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全面性作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作为职能部门校务公开的减分依据之一。
(2)依据上级对我校校务公开考核结果的得分情况,将相关负分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校务公开的减分依据之一。
(3)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的投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如问题属实,则作为职能部门校务公开减分的依据之一。 减分以负面问题为单位,每一个负面问题减5分。
校务公开的建档工作由办公室来具体负责。凡涉及校务公开的资料(公文、图片、会议纪要、群众来信、投诉、问卷、调查报告等)都是经过整理归档的。